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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149)

作者:请君莫笑 时间:2021-08-24 08:35 标签:穿越时空 经商 女扮男装 古代幻想

  云安满意地笑了,自己拿着图纸来到大堂,在伙计的推荐下找了一位手艺最好,价格最高的工匠,坐到了那位工匠师傅的台子外面,将图纸递给工匠:“师傅,麻烦您费费心,我今天就要,价钱不是问题。”
  工匠看了看图纸,拿过一张草纸用炭笔在上面下了料子交给伙计,后者很快就把工匠需要的料子端了上来……
  待天黑透,云安才从泰和楼出来,五件东西花了好几张银票,泰和楼的掌柜的眉开眼笑,云安也是。
  今日,云安在周舒那里得到了一些启迪,这个时代……暗害一个人的成本太低了。
  没有健全的法律,也没有足够的科技支撑取样,更没有任何监控设备,一个人想对另外一个人投毒简直是太容易了。
  高贵如将军府的郡主,也都会为了预防这个连吃一串糖葫芦都是奢侈,更何况时常要参加宴会的林不羡呢?
  银质的钗头可以验毒,如果不方便摘钗子,还可以悄悄用手上的戒指……
  至于手镯上的暗格,云安打算放些从蓝星带来的药品,云安怕死,各类药品带了一大堆,云安打算回到林府之后好好研究研究,根据不同的场合给林不羡带可能会用上的药品……
  云安预备把自己从蓝星带来的所有药品全部留给林不羡,这些药品经过特殊研发,保质期很长,足够林不羡用大半辈子了。
  “留下”这个念头,其实也不是没有在云安的脑海里闪现过,只是“回家”两个字分量太重,它支撑着亲情和孝道,二十二年的养育深恩……云安不敢去抉择。
  只是,喜欢一个人啊,总会忍不住去为她操心,如果可以,云安甚至想把从蓝星带来的所有东西都留给她。如果能拆下来的话,连自己身上的这身仿生皮都想留给林不羡。
  以备不时之需也好,聊胜于无也罢,只要能帮到林不羡,哪怕是一丢丢也是好的。
  “哎。”踩在厚实的雪地上,云安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口中的白烟浓浓,又转瞬消散。
  她从怀里掏出那个四四方方的木匣,取出里面的戒指戴在了自己的无名指上,心中跟着一悸。摸着上面的那颗冰凉光泽的银珠子,呢喃道:“真希望你永远都用不到它。”
  云安抬眼,望向夜空。
  她是喜欢她的,很喜欢、很肯定,只是这份感情里隔了不知多少个沧海桑田,为了不给双方徒增痛苦,云安只能把它埋在心底。
  她想偷偷带着这份喜欢消失,回到蓝星独自消化,对于林不羡而言……自己最好只是一个拿了银子,和她做了一场契约夫妻的过客。


第112章 收到家书
  天刚蒙蒙亮云安就出发了,马鞍两侧挂着鼓鼓的行囊,身后还背着一个背箱,里头放着各种路上的必需品,就连怀里都是鼓鼓的。
  掌柜的将云安送到门口,拉着马笼头不撒手,苦口婆心地说道:“姑爷,小的这就派人去镖局给您叫几位镖师护送您回洛城吧,这大年下的,您一身锦衣,又被这么多行礼,万一被歹人盯上了,可如何是好啊!”在掌柜的眼中,云安这副打扮和肥羊没什么区别。
  云安安慰道:“掌柜的你就放心吧,没事儿的。我着急回去,你就别忙了。”
  说完也不管掌柜的再说,执意走了。
  到了城门口,还等了一会儿城门才开,年关将至和云安一同在城门口等待的,还有好多人。
  看着这些人,云安的心中也流淌着暖意,感觉就像是在蓝星的春运时,虽然挤车辛苦了点儿,但当坐稳后看着周围的归家人,心中总会升起一种奇异的共鸣。
  燕国和蓝星也一样,百姓们对“归家”的执着,别无二致。
  不同于云安,那些人大多三五成群结伴,而且看起来都非大富人家,衣着厚实,普通。
  云安无视了周围人头来的目光,脸上带着笑意,待城门开启,如箭矢般第一个冲了出去。
  云安的骑术是在时光岛学习的,那里有全世界一流的老师,所以她不仅骑马的姿势很飘逸,还能用巧妙的姿势做到减震,即便是赶长途路,体力也会得到保留。
  云安快马加鞭,很快就将一同出城的人远远地甩在后面,寒风打在脸上,云安的心却是火热的,怀中还揣着永乐公主和宁王高怀给的牌子,这是她这一趟最大的收获,也是对林不羡的交代。
  大概又行了半个时辰,云安一拉缰绳:“吁!”马儿嘶鸣一声,喘着粗气慢慢停了下来。
  云安立在马上,举目四望,入眼皆是白茫茫一片,不见人烟,也没有行人。
  云安一夹马肚,扯着缰绳操控马儿进了路边树林,翻身下马,拴好马儿,找了一处相对空旷之地,打开了空间。
  将所有携带的东西都装到了空间里,脱下身上的华贵大氅,并麻利地脱下了身上的名贵长衫,露出里面的纯黑色的紧身衣,突显出接近完美的身材。
  云安敢独自上路,自然有她的倚仗,这身衣服是蓝星研发的高科技,外部采用类似冲锋衣的材质,房水透气,里面安装了脉冲装置,一旦贴合人体就会源源不断地提供热量,最适合在极端天气时穿上,而且还有一定的抵抗冷兵器攻击的效果。
  云安从空间里拿出一个包裹,然后关上了空间,打开,里面是一身粗布行头,赭石色的粗裤麻衣,还是半单不单的,在这样一个季节光是看着都觉得冷。还有一件中衣用的同样不是什么好材质,米黄色。最后还有一双皂靴,算是这身行头里最好的一样了。
  云安麻利地将这身衣服穿好,抖了抖包袱皮,竟然是一块毡布,云安直接系到了身上,充做披风御寒。
  这身衣服一换上云安立马来了一个大变样,从一位偏偏富家公子,变成了一位穷困潦倒的旅人,这还不算完,云安又细心地从盘的一丝不苟的发髻中挑出了几缕头发,看起来落魄了不少。
  云安还是有些不放心,她很清楚女子和男子之间存在的生理差异,即便这个星球的人综合体力都偏弱,也不能一概而论,万一有那种天赋异禀的贼人呢?而且自己又不是铜皮铁骨,还是要堤防暗箭的……
  只有把自己打扮到让那些贼人看到也提不起一点儿兴趣,才能最大程度地免除后续的麻烦。
  云安思考了一阵,觉得自己要是连个背囊都没有不符合逻辑,于是拿了几块干粮用布包好挂在了马鞍上,又取了大概几百文铜板放到一个布袋里,也一并放在了马鞍里,抖开另一个包袱皮儿,做成了头巾围脖,只留了一双眼睛在外面。
  如此,便成了。
  云安重新跨上马背,打开隐藏在左眼中的设备,启动三维地图。
  洛城的位置是红色的标点,只要朝着那个方向走就行了。
  ……
  云安离开之后掌柜的越想越觉得不妥,林府何人不知这偌大的家业最后要交到四小姐的手上?云安即便是赘婿,未来也是林府的半个主人呢,万一要是从他这里离开后出了事儿……那他这辈子可就算完了!
  掌柜的一面派人去林氏旗下的镖局,请镖师去追云安,自己则给林不羡写了一封信,信中言明事情经过,并委婉地告诉林不羡,他数次提议找镖师护送云安,但云安执意要一个人回去,他苦拦不住又不敢以下犯上,只能让云安走了。但是已经派了镖师去追,尽量弥补,特此禀报四小姐,请四小姐从陇东那边也派出人去,沿途去接姑爷,以保万全。
  写完信,掌柜的盖上了云来客栈的印鉴,找了一截细竹头将信卷好封在里面,到后院鸽子房里取了一只只有十万火急才会用到的信鸽,把信绑在上面放飞了。
  一转眼,又十天过去,除了一些偏远州府圣旨抵达的比较晚以外,燕国大部分州府的守制期都过了,再加上年关将至,百姓们纷纷摘下白纱换红布,大街小巷都洋溢着年关的喜庆。
  先太子自有体弱多病,于社稷并无功勋,百姓们更是对这位先太子没有什么感情,被迫披麻戴孝这么久,多少心里头都感觉晦气,正好要过年了,用大红色好好冲一冲,也好让自家的时运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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