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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劫失败,炮灰拐跑天劫[重生](12)

作者:包包祖 时间:2024-06-05 08:58 标签:仙侠修真 重生 情有独钟 炮灰

  嫌弃倒是不嫌弃,可是……
  “这荒郊野岭的,也没个客栈,连仅有的落脚处,都被掀了,灵泽道友,去哪里找做百果蹄的地方?”
  白景行无法理解。
  灵泽摆摆手,“就在这天地间,野炊。”
  “这荒山野地的,也没有工具啊。”
  伍夫也无法理解。
  “有的有的。”
  灵泽说着,从自己的乾坤袋里,掏出了一堆锅碗瓢盆,瓶瓶罐罐,码放了满地。
  最后,甚至从袋子里掏出了一个灶台?!
  白景行:……
  伍夫:……
  这哪是乾坤袋啊,这怕不是个移动厨房吧……
  这位道友,真是过于接地气了!


第10章
  在白景行和伍夫震惊的目光中,灵泽开始熟练地卸猪脚。
  白景行和伍夫对灵泽做的菜兴致缺缺。
  白景行是个典型的富二代阔少爷,吃惯了珍品佳肴,对这山间露天灶台里做出来的野味自然是不屑一顾的。
  而伍夫一心修行,原本对美食就完全不感兴趣。
  此时让伍夫感兴趣的,是那被灵泽丢在一边的猪身,
  “灵泽道友,这孟槐的鬃毛,可否让给我?”
  孟槐猪妖浑身那如尖刺般粗硬锋利的鬃毛,是有着很强的驱除邪祟的能力的,对于伍夫这种修为不高的修士,在需要对付比较难缠、数量又太多的精怪的场合,还是有不小的作用的。
  灵泽此时正在自己乾坤袋里摸索着,不知在掏什么,闻言头也不抬地摆摆手,要他们随意拿。
  伍夫道声谢,立即从腰间抽出佩剑,朝着那猪背上最粗壮的一根鬃毛直直劈过去。
  那最粗壮的一根,想必就是这孟槐猪妖的本命鬃毛了,里面凝聚了孟槐猪妖大部分的灵力,是精华所在。
  铮铮。
  两声脆响过后,鬃毛没有被劈断,伍夫那原本就有了豁口的佩剑,却是从正中间断裂了!
  伍夫看着自己手中的半截剑,瞠目结舌。
  “嗤。”
  白景行见状,嗤笑一声,“伍兄,这孟槐身上的鬃毛,乃是比磐石还要坚硬百倍的辟邪灵物,魔域取了每头猪妖的本命鬃毛去,积少成多,可以直接拿来编织成最上等的防御铠甲用的,莫要说你这缺了口的破剑了,就是你们蜀山派内门弟子专用的那种玄铁剑,也是不可能劈得断它的。”
  说着,白景行从自己的乾坤袋里,掏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剪刀,高举起来,得意洋洋地道:
  “像这种精怪身上的,至坚至硬,或是至柔至韧的皮发,需得用我这件宝贝,才能剪得断。”
  伍夫凑过去,盯着白景行手中那把破破旧旧的生锈的剪刀,十分怀疑他在信口开河,“……这是什么?一把破剪刀?”
  “啧,”白景行白了伍夫一眼,“不识货!这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北斗大陆精怪皮毛专用至臻合金剪。”
  伍夫眯起眼,看向白景行,“这么长的名字,不会是你现编的吧?”
  白景行懒得与他多讲,抬起手,“是不是真的,拿你那鬃毛过来,一试便知。”
  伍夫半信半疑地把手中连着猪皮的那根鬃毛放进白景行掌心去。
  白景行一手握住鬃毛,一手拿着剪刀,用力一剪。
  咔嚓!
  鬃毛没有断,剪刀却裂成两半。
  白景行:……
  伍夫:“看起来还不如我的剑。”
  白景行面色漆黑,骂骂咧咧:
  “妈的,遇到奸商,买到假货了!
  “想我堂堂白家三少爷,从小在天材地宝堆里泡大的,什么宝贝没见过,如今阴沟里翻船,竟然让多宝阁的那个混账东西给骗了!
  “姓张的那个王八——”
  ——咔嚓!
  白景行讲到一半,听到旁边清脆的响声,谩骂戛然而止。
  两人走到灵泽身边去,就见那少年此时拿着一把剪刀,正在手脚麻利地修剪猪脚上的鬃毛。
  咔嚓!咔嚓!
  几剪子下去,猪脚上坚硬的鬃毛,被修得干干净净,一根不留!
  白景行看得直流口水,“灵泽道友,你这是……什么至臻神兵?”
  “这个?”
  灵泽举起手中那把锈迹斑斑的剪刀,“一把破剪刀。”
  白景行:……
  伍夫:“看看人家,取名字多实事求是。”
  白景行在心里骂骂咧咧——自己被多宝阁姓张的那混账骗了,买到一把金石剪的高仿赝品,那真的又在哪?
  想到这里,白景行看向灵泽手中那把锈迹斑斑的破剪刀,咕咚一声,咽了口口水,又舔了舔唇角,
  “灵泽道友——”
  “哥!哥!哥!”
  白景行刚开口讲出一个名字,就被旁边一团小鬼头的高声叫喊声给打断了。
  自从灵泽从乾坤袋里掏出锅碗瓢盆瓶瓶罐罐准备做饭的那一刻,小天劫便兴奋地双眼放光,跟在灵泽屁股后头蹦蹦跳跳。
  黏得太紧,灵泽施展不开手脚,只能从乾坤袋里把野炊用的餐桌餐椅摆出来,让小天劫去桌边坐着等。
  小天劫立即规规矩矩坐在餐桌边上,面前摆好碗碟,两个粗短的小手臂放在桌上,一手攥住一根筷子,竖在两边,眼珠粘在灵泽身上,随着灵泽的动作骨碌碌地转。
  结果眼巴巴看了那么久,发现灵泽剃毛的动作停下来,竟然优哉游哉跟那两人聊起天来,小天劫终于忍不住,开始带着几分抗议色彩地喊哥哥了。
  “哎!马上了!”
  灵泽立即将那把破剪刀收进乾坤袋里,重新开始手脚麻利地做菜——
  取肉质肥厚的猪后蹄,清理干净外皮上的毛发,先放入锅中焯水,至半熟之后,捞出来,从一侧划开皮肉,挖去中间的直骨。
  再将提前准备好的山核桃仁,辅以松仁和零星的猪皮、猪蹄筋,一同碾碎了,填入后蹄内,塞实,重新入锅,滚水煮至极烂,重新捞起。
  放凉至形成皮冻,再带皮完整地用提前调配好的酱料糟制,浸腌入味,起到去腥、调味、增色的作用。
  最后把烂熟入味的蹄肉取出,改刀,切成薄片,装盘[注]。
  “上菜咯!”
  灵泽端着那一盘得来不易的百果蹄,乘风行至餐桌边,摆在小天劫面前,然后一扯胸前围裙,
  “灵气秘糟百果蹄!”
  灵泽这么一吆喝,不光是小天劫和萝卜精跃跃欲试,就连原本兴致缺缺的白景行和伍夫也忍不住凑到跟前去围观。
  灵泽做的这道百果蹄,实在是香气四溢,只远远嗅上一嗅,肚子里的馋虫立即便被勾出来。
  原本对这菜不屑一顾的两人,同时发出感慨:
  “真香!”
  “这味道,闻起来竟是比那春风楼的招牌百果蹄,还要香上百倍!怎么做到的?”
  白景行忍不住问。
  灵泽嘿嘿笑说:“是真气,我加了真气。”
  百果蹄的制作,除了原材料极难获取以外,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糟制,通常要糟一日夜,以确保入味。
  可灵泽没有时间糟制那么久,便独创了以真气灌注,催发酱汁进入筋肉和馅料中的做法,没想到效果竟是出奇的好,香气比原本糟一日夜的做法,还要浓郁百倍。
  灵泽从盘子边上拿了两片,分给白景行和伍夫品尝。
  百果蹄外圈皮冻晶莹剔透,吃起来弹滑爽口,又极入味,酱汁调得刚刚好,鲜咸中带着一丝甘甜。
  内圈的猪肉煮得极为软烂,拿舌尖轻轻一抿,便成纤维状化开,绵软多汁。
  最中间的果仁内馅剁碎了,口感酥脆,为这道菜增添了许多层次感。
  最妙的地方,在于山核桃仁的清甜奶香,与那猪蹄的肉香,相得益彰,让人吃罢,口中仿佛仍旧留着醇厚味道,久久不散。
  伍夫吃完,那因为多年修行而快要枯竭的食欲,被彻底勾起来,盯着那盘中剩下的百果蹄,死死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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