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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46)

作者:蜀七 时间:2018-12-30 20:32 标签:穿书 重生 打脸


    沈云也相继表白:“是啊,时清,你要相信我们,在我们心里,你就是我们最亲的弟弟。”

    苏时清被哄得开心了些,他点点头,还是一副小心翼翼地样子:“那你们也要保重自己,不要和沈叔叔对着干,他毕竟是你们的爸爸,也是为了你们好,父子没有隔夜仇,好好说的话,一定可以互相理解的。”

    沈云和沈慕觉得苏时清还是那么贴心,那么善良,被老爸那样骂都不恨老爸,这样的人太少见了,少见到发现一个,就是稀世珍宝。

    但是日子还是要过的,沈云和沈慕离开楚家的时候身上只有一千多块钱,苏时清说他现在寄人篱下,也没有钱,于是这两个公子哥住了一晚上他们认为中等的酒店,就没钱了。

    连饭都吃不起——不是路边的炒饭,而是酒店的饭。

    揣着仅剩的五百块,他们只能找最廉价的旅馆,吃也只能吃炒饭,毕竟谁也不知道他们究竟要在外面待多久。

    后来五百也用光了,他们只能回沈家,结果被沈复赶了出来。

    这两兄弟走投无路,觉得世界一下就变了,原本的世界好像变了一副嘴脸,褪去了温柔的外壳,露出了狰狞的内里,在这个狰狞的世界里,没人在意他们姓什么,也没人在意他们过得好不好,穷到极致,他们被赶出了旅馆,现在正露宿街头。

    一开始他们还不愿意在路边睡,带的衣服只有身上穿的这一件西装,行李箱在搭黑车的时候被抢走了,他们刚下车,司机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冲了出去。

    估计是看他们打扮的人模狗样,又有富家公子哥的气质,以为他们的行李箱里放着什么贵重东西。

    其实就是一些衣服,贵重的东西沈复没让他们带走。

    在公园的长椅上才睡了一天,就被周围抱团的乞丐发现了,挨了一顿毒打,他们只能睡在街头,找没人的小巷,干净一些的都被乞丐们占了,不干净的小巷里有野狗。

    生活好像并不是那么简单,没了沈家,他们连基本的求生能力都没有。

    看不起搬砖的工人,看不起收银小妹,看不起捡垃圾的流浪汉,他们甚至不愿意去尝试,就算饿死,也得抱着公子哥的坚持去死。

    可惜饿到极致,这点坚持就像纸糊的老虎,风一吹就消散的无影无踪。

    “难不成,就一直当流浪汉?”沈慕都不敢闻自己身上的味,活了二十年,他还是第一次过这样的日子。

    沈云忽然说:“要不然,我们去找小厉吧?”

    沈慕苦笑:“我们连他在哪儿都不知道。”

    “小厉没几个朋友,他性格怪,仔细打听肯定能问出来。”沈慕胸有成竹。

    于是两兄弟就用自己最后的话费给所有他们认识的,跟沈厉有关的人都打了电话。

    结果一无所获。

    “哎?我不知道啊,小厉没在家里?”

    “听说你们被沈先生赶出去了?不会是真的吧?”

    “为什么被赶出去?小厉又是为什么要离家出走?总有个原因吧?”

    也有沈厉的狐朋狗友站在沈厉的角度嘲笑他们:

    “小厉都被你们逼出沈家了,现在要去找他,嘿,多有意思啊。”

    “你们不是牛逼的很吗?我看小厉做得挺对。”

    “哈哈哈哈哈”这位听完直接不说话,大笑起来。

    狐朋狗友们有一个好处,就是无论沈厉做了什么,是好是坏,是对是错,先捧朋友再说。

    沈云和沈慕消息没得到,最后的花费用完了,他们以前哪管话费啊,话费这些小开销都是管家管,一次冲多少钱他们都不知道,没想到离开的时候正巧是管家还没续话费的时候。

    有时候人倒霉,真是喝开水都塞牙。

    他们没能得到沈厉的消息,可沈厉得到了他们的消息。

    他的狐朋狗友们当然有他最新的联系方式,都兴高采烈地来给他报喜了。

    这群人基本都是家里最小的儿子,没有承担家族的重任,每天的生活日常就是吃喝玩乐,当个快乐的现充,身份和经历都跟沈厉一样,所以全部站在沈厉的角度思考问题。

    对苏时清那叫一个同仇敌忾。

    “小厉啊,我跟你说,你可不能看他们可怜就去管他们,让他们受点教训就好,要是我哥不认我,认一个外人当弟弟,我能把他们都活吃了。”

    “小厉,你可不能心软。”

    沈厉的心情很复杂。

    复杂到一天都没找沈臻蹭饭吃,一个人待在家里,饿了煮面,煮成了糊糊,心痛到无以复加。

    “大哥。”沈厉还是找沈臻说话去了。

    沈厉把沈云和沈慕的经历一说,然后问沈臻:“你说,我该不该帮他们。”

    沈臻却只是看着沈厉,沈厉在他眼里,是一个骄纵的,不知道天高地厚,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却有着弥足珍贵的品质,就是仅存的一点善良和亲情。

    当年他落难,沈厉那么恨他,还是去看他,给了他自己身上仅有的两千块钱。

    那时候沈厉跟现在的沈云沈慕差不多,只是沈云沈慕可不会想要把这个弟弟拉出苦海,而是心如磐石地要他吃一次教训。

    在书里,沈厉最后的结局是被沈家除名,去了另一个城市,成了一个小小的职员,拿着一个月两千多的工资,娶了个媳妇,结果媳妇给他戴绿帽,喜当爹以后做了一辈子的王八,死前才知道老婆对自己不忠,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是别人的种。

    沈厉最后是被气死的。

    但在得罪苏时清的人里,沈厉也算运气好的,至少他活到了最后。

    “想去就去吧。”沈臻说,他不想抹杀沈厉的人性。

    沈厉还是很苦恼:“但是他们要是还跟以前一样怎么办?”

    沈臻震惊地看着沈厉,这二哈长脑子了啊。

    沈厉坚定道:“我就给他们拿一千块!”

    沈臻笑了一声,觉得沈厉逗得不行,他揉了把沈厉的脑袋:“他们用完这一千,然后呢?”

    沈厉迷茫地“啊?”了一声。

    沈臻:“不去工作,怎么有饭吃?”

    沈臻最惨的时候,去工地搬砖,那是秦家的产业,工头克扣他的工资,可他又不能甩手走人,因为离开那里,他根本找不到任何工作,即便他有高学历和名校出身的简历,也没人敢收他,秦越那时候只是在讨好苏时清而已,让苏时清看看他沈臻过得有多惨。

    一天的工资别人都是三百,他只有一百二,明明工地的住宿不收钱,他却还要另给住宿费。

    人逼到极致了,沈臻也没想过去死,他想活下去,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

    可没人给他活下去的机会。

    所以这辈子沈臻才这么爱惜自己的生命。

    戒烟,坐车一定要系安全带,绝不酒驾,不去进行任何高危运动,健身也只在室内。

    他还没有活够。

    沈厉一拍脑袋:“大哥,你说得对!不劳动者不得食!”

    沈臻:“……”二哈,你自己也没工作过。

    沈臻:“你这么想就很好,这段时间你也玩够了,去我的公司给我打工吧。”

    沈厉一脸喜色:“什么职位?”

    再怎么样也是个经理或者总裁助理,能让他耀武扬威的职位吧?

    沈臻笑道:“基层职员,前辈会带你,你要是打着我的名号去搞事,我就打断你的腿。”

    被沈臻揍过的沈厉:“……我……能拒绝吗?”

    他只是想当一只快乐的米虫啊!

    这段时间沈臻有多忙他也是看在眼里的,一天二十四小时,沈臻能有二十个小时都在谈生意和工作,他每天过来蹭张妈的饭,沈臻都抱着电脑。

    沈臻上辈子没接触过高层工作,准确的说,根本没有正当工作过,搬砖是临时工,说是工作根本不算,前后两辈子第一次正式工作就是在秦氏,但在基层干了没几天就去当了总裁秘书。

    所以房地产公司的业务,他现在也在跟着手底下秦邢帮忙聘请的员工学习。

    网络公司他也只能虚心受教,每天忙得脚不沾地。

    他不可能永远依靠秦邢,秦邢已经给了他机会,能不能把握住,还是要看自己的本事。

    贵人相帮,能站起来,东西才是自己的,不然就永远是别人的。

    “要不然,就跟我一起?”沈臻笑眯眯的看着沈厉。

    沈厉宛如见鬼,大哥的表情跟之前那个住在大哥家的男人一模一样,都不带改个细节角度的,他想到沈臻的高强度工作,头摇得跟小风扇似的,坚定地说:“不,我要从基层做起,基层需要我,我为社会添砖加瓦!”

    沈臻拍拍沈厉的肩膀,夸奖道:“好,有骨气。”

    沈厉双眼含泪。

    怎么这么轻易就把自己卖了。

第44章 044

    “沈总, 您看看这个项目。”助理把文件递到沈臻的办公桌前, 沈臻现在两头跑,跑得头大, 他知道这源于自己的能力还不够强, 秦邢手底下那么多产业,也没跟他一样忙得焦头烂额,很多东西他只了解皮毛, 想要深入了解光是看和听是不够的, 要自己去参与这些项目。

    沈臻接过项目表, 仔细的看了两遍, 这才问:“什么时候竞标?”

    助理连忙说:“明年三月份。”

    那块地原本是荒地, 周围没什么住户, 没有通公交, 地铁还在修, 高速距离的也不近,沈臻也对这块地没什么印象,靠上辈子的记忆是不行了,沈臻说:“下班前开会。”

    助理:“是, 沈总。”

    书里不会把所有事都记载的很详细,有时候下一章就是几年后, 可这几年还是得生活, 故事里的人还是在动。

    开完会, 确定了竞标的价格底线, 沈臻这才离开公司。

    沈厉正被前辈带着看数据, 前辈脾气不好,但是本事大,一言不合就怼沈厉,沈厉刚开始还回嘴,被怼了无数次以后就老实了——因为这个前辈,长得太壮实,一看就知道打不过,肯定要被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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