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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说我才是魔王(112)

作者:铃鹿 时间:2021-07-14 07:13 标签:无限流 强强 爽文 情有独钟

  但就是这么双极为普通的雨靴,穿在陆逢灯身上也像是给他增光添彩的道具一般。
  对方肩宽,腰细,腿长,远远走过来的姿态肩膀舒展,背部挺直,手臂和脚步的幅度适中,克制而不拘谨,雨靴踏在昨天刚下过小雨的土地上,一踩一个脚印,仿佛印在顾雪中的心尖上。
  他一回来就看见自家的营地里一大一小两个都眼巴巴地望着他,尤其是小怪物,围着饭兜兜,怀里抱着小碗更是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陆逢灯走过去,伸手摸了摸翘首以盼的小怪物的脑袋,然后转头对上顾雪中的视线:“开饭吧。”
  “嘤!”
  小怪物得到爱的抚摸和肯定,顿时举着小碗小勺欢呼。
  而原本眼巴巴望着陆逢灯的顾雪中瞬间蔫下来,如同被主人忘记的大狗狗,耳朵都耷拉下来。
  为什么陆逢灯每次都会摸小怪物的脑袋而不摸他的呢?明明他是大白狗的时候,对方也很喜欢摸他啊!难道是因为他的人形不可爱吗!
  顾雪中郁郁寡欢地正要去拿碗盛饭,就感到脑袋顶被轻轻地摸了一下。
  温热的掌心触碰的感觉瞬间从手掌与他脑袋的交界处炸开,如同闪电一般迅速窜过脊椎,让他浑身都打了个轻轻的战栗。
  要不是他现在已是人身,陆逢灯甚至还想哼哼唧唧两声,再躺到地上撒个娇,让主人摸摸它的肚皮。
  当然现在这些都是不可能的。
  因此陆逢灯就只看到被自己摸摸头的顾雪中耳朵渐渐地红了。
  从一开始的微红逐渐变成深红,如果不是对方的肤色本身就不白,这只耳朵现在简直可以称得上红的要滴血。
  陆逢灯头一次在心里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怀疑,并且诞生了一点小小的,可以称之为苦恼的情绪。
  这样的表现,对方究竟是喜欢他摸摸头,还是不喜欢呢?
  陆逢灯想了想,最终暂时收回手。
  在不确定对方是否喜欢的情况下,还是不要贸然停留比较好。他一开始这样做,是因为顾雪中失望的样子总是让他忍不住想到那只大白狗。
  大白狗只要被他摸摸头就会很高兴,变成人之后却变得这么复杂。
  陆逢灯在心里转过这个念头,收回手,解释道:“我看你的神色好像不高兴,就摸了摸你的头。如果有冒犯的地方,是我不对。”
  顾雪中摇摇头:“没有,陆哥摸得挺舒服的。”
  说完,他塞给对方一副盛好饭的碗筷,就迅速转过头,免得被陆逢灯看见自己红了的脸。
  那就是顾雪中也像大白狗一样喜欢被摸头了。
  陆逢灯心想。
  跟小怪物也是一样的。
  看来以后安慰或者奖励对方也可以摸摸头。
  想到这里,陆逢灯又道:“我跟他们说了,今天我不会过去了。我们明天早上就拔营,今天剩下的时间我要点一下物资,做些准备。”
  顾雪中一听到这里瞬间眼睛一亮:“对对对,我们马上就要拔营了,自己都忙不过来,哪还帮得了别人。他们都不是小孩子了,不会做的还不会学吗?”
  他说到这里,又感觉自己贬损得太明显,忙转换话题道:“唉,我这也是恨铁不成钢,为了他们好。总叫陆哥帮忙怎么像话,他们跟我又不一样,陆哥总是离开这里的。”
  顾雪中一想到这里心里就美滋滋,拼命压住上翘的嘴角道:“下午我们一起做准备工作怎么样?”
  他说到这里,又把忘在一旁的小怪物拉过来凑数,以掩盖自己的司马昭之心:“小黑也不能闲着。”
  忽然被点名的小怪物正把脸埋在小碗里苦吃,这会儿忽然听到自己的名字连忙点点头。
  虽然这里很好玩,但是它也有点想回到大房子里了。
  它都好久没见到爷爷了!
  还好久没有在电视机里见到那只粉色的小猪了!
  等回去了,它就都可以见到啦!
  所以它也要帮忙,早点回去!
  陆逢灯对这一大一小的心思毫不知情,只是点点头,道:“好。”
  当天下午,两人一怪清点着他们剩下的物资。带来的食物吃得差不多了,还剩下一袋没开封的脱水风干密封牛肉可以晚上吃完。洗漱用品例如牙膏还有多的,收捡起来放好。
  他们一一点过每类物品的剩余,这段时间产生的塑封袋等垃圾早早地用一个大袋子装起来,预备明天带下山去,扔到特定的垃圾桶位置,还有行李袋等东西得重新规整。
  等物资清理完毕,不用的东西收拾整齐,小怪物趴在装好的行李袋上感到十分欣慰。
  这些都是他们的劳动成果!
  它今天下午钻进各个行李袋里,帮忙找到好多被塞到犄角旮旯里的东西,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呢!
  小怪物骄傲地挺了挺胸.脯,换来大坏蛋的摸摸头。
  当天晚上,陆逢灯和顾雪中两人协同合作,将剩下的所有食物,包括今天采来的新鲜野山菌和野菜,和之前带的风干牛肉,玉米罐头,火腿肠等一起煮了一锅,分量比平时的一顿还要多。
  两人一怪美美地吃了一顿,洗漱完毕后就坐在大树前铺了垫子的石块上抬头看星空。
  这是他们这次野营的最后一天一晚。
  夜幕上铺开的银河犹如黑天鹅绒上铺满了碎钻,深邃而明亮,愉悦着人的眼睛。
  陆逢灯和顾雪中两人各披了一件大衣,在寒冷的夜风中靠坐在一起,抬头注视着这壮丽的银河景象。
  等回到家,这样的景象就会淹没在城市闪烁的霓虹光污染当中,再也看不见了。
  和陆逢灯头靠着头的顾雪中仰望着头顶的星空,道:“真漂亮啊,回去就看不到了。”
  何止是看不到了。
  回去之后,他跟陆哥因为事事需要亲自动手而建立起来的亲密只怕又要倒退一步。
  唉,那也不能不回去,大白狗狗在心里想。
  不管是人类还是狗狗,都还是更喜欢现代,因为能偷懒嘛。而且的确方便的多,喝的水也不用费心思处理,都是干干净净的。
  陆逢灯不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只以为顾雪中更喜欢现在的生活,道:“你如果喜欢,我们以后可以经常来。”
  顾雪中心里顿时咚咚地跳起来,他被冷风吹得有些僵硬的脸忍不住嘴角上扬,道:“好!”
  这番对话真是耳熟。
  只不过上次提出这个建议的是他,而答应的人是陆逢灯,今天刚好反过来了。
  看来陆哥也很喜欢跟他待在一起!
  两人在外面又坐了一会儿,欣赏了一下夜空和眺目远望隐匿在黑暗中的起伏的山峦轮廓,就重新进了帐篷。
  小怪物早就缩在陆逢灯的衣服里面睡得口水横流。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寒冷,对方这段时间总是很容易睡觉。吃饱了睡,睡饱了吃,让陆逢灯感觉自己好像在养一只小猪。
  他一边想着,一边抱起呼呼大睡的小猪一起进了睡袋。
  第二天一早,陆逢灯和顾雪中两人起来把睡袋叠好,帐篷收好,所有东西都装进最开始的那几个行李袋里,然后一起背下了山,坐上服务区内停着的大半个月没开的车。
  他们来时满身重负,满怀期待,回去的时候一身轻松,心满意足。
  临走之前,顾雪中回头的频率有点频繁。
  陆逢灯以为他还在恋恋不舍,道:“下次我们再来这里。”
  顾雪中却摇摇头,笑了笑:“下次我们去旁边的山上试一试,听说那里的兰丰山也不错。”
  兰丰山?
  这个词在陆逢灯的脑海中出现的时候,瞬间关联到野营前他碰到的那位脸色苍白的男人。
  对方给他的糖纸上写的是,必要时刻可以去兰丰山。
  看来下次他的确该去兰丰山看看了。
  在经历一段时间的自己开车,坐大巴,坐火车,坐飞机之后,两人一怪终于成功回到了家。
  进入小区的时候,就连陆逢灯的脚步都不由得加快了。
  他们给老陶打了电话,又掏出钥匙进了家门。顾雪中出门买菜回来做饭,陆逢灯和小怪物一起在家里洗洗抹抹,换床单被套,晾晒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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