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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渡(15)

作者:季厘之 时间:2024-04-23 08:45 标签:ABO 娱乐圈 甜宠 都市

  在这与世隔绝的地方,时筝都快忘了新年到来,忘了城市的热闹和喧嚣。
  又或许是因为这种热闹,从来都不属于他过。
  其实当明星也有许多好处,因为忙,常常没办法和家人有很长的团聚时间,对时筝来说,却成了最好的理由。
  ——因为很忙。
  ——所以没办法像普通人那样,在大年夜和家人围着饭桌,其乐融融。
  但只有他自己知道,
  ——根本没有什么家人。
  ——没有人在等,也没有道不尽的牵挂和不舍。
  想走的人不能走,能留的人却不能留。
  一月下旬,时筝就被导演从深山老林释放,还有些戏份要等开春再拍,其实春天的景色完全可以靠人工模拟或去一些低纬度的地方拍,但是刘循却解释道:“我等的不是春天,是时间。”
  他说这话时,带着细纹的眼睛舒适地眯了起来,一手点着烟,一手拍了拍时筝削瘦的肩膀,说道:“等下次见面,你就不再是个纨绔了,而是个帝王!”
  ——所以春节这段时间,把瘦掉的肉吃回去。
  车从山路开出去时,竟然在山上看到了桃花。
  “这个时间,桃花就开了吗?”
  “是腊梅吧。”
  两个小助理新奇地讨论着。而吴芳予则和家里人发着语音消息,外放的语音泄露出几声孩童脆脆的还不标准的普通话,像是早春枝头动听的鹂鸟。
  时筝听着周遭的动静,戴上了耳机,在弯弯曲曲的山路中闭上了眼睛。


第23章 旧友难寻似故人
  一路辗转,一下飞机就收到了一条简讯,时筝的私人号码没几个人知道,确切地说,会时常用这个号码联系的,也就只有吴芳予和盛泽。
  盛泽说,晚上8点,在地下酒吧见。
  追星的人不可能没听过这个新兴崛起的小天王,之所以叫小天王,是因为他凭借一首歌就横扫了各大音乐榜单的第一,而且,在这之后发行的ep都显示了他在音乐上的才华,无论是业内人还是普通观众,都觉得这个二十六岁的年轻人前途不可限量。
  而作为同一公司的时筝,却更明白这种天分的保留更多的是环境的熏陶,母亲是交响乐团著名的首席小提琴家,父亲是才华横溢的钢琴兼作曲家,上一辈也都是和艺术挂钩的长辈,盛家有两个儿子,盛泽是小的那个,时筝没见过他哥哥,却依稀知道似乎是个在国外著名的大学做教授,发表的论文都是登在重量级的杂志上。相比起来,盛泽身上把父母的天分遗传地淋漓尽致,三岁就复弹听过的旋律,六岁开始作曲,八岁登台表演,一身荣誉伴随着年少成名,最终却没有走向古典乐,而是走向了流行乐坛。
  也许是家里受宠爱一身的小儿子,盛泽身上是典型的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他有一双漂亮的凤眼,亮得像是启明星,那时时筝和盛泽一同在上声乐课,盛泽来了一次就不来了,因为嫌弃声乐老师的发音不标准,但好在小少爷没那么锋芒毕露,还懂得人前留面子,只是对时筝,他就不那么客气了,有一次时筝在练习室对着镜子练习发声,盛泽不知是什么时候晃过来的,手里还拿着两个敲架子鼓的棒,一脸戾气地说道:“难听死了。”
  他站在门口,说道:“时筝,你要是唱歌,真是在侮辱听众。”
  以至于后来时筝专心学表演,第一部电影上映的时候,盛泽去看了后问他:“当演员好玩吗?”
  那时时筝十九岁,不再是瘦弱局促的少年,不会因为一句刻薄的语言而记挂一整晚,而是笑着回道:“比唱歌有趣点。”
  盛泽默了默,显然是没想到时筝也会说这种带刺的话,闷闷地回到:“时筝,你真记仇。”
  后来是怎么成为朋友的呢,是因为盛泽把他的第一张ep寄到了时筝这里,歌曲名叫《白鸽子》,时筝循环了一晚上,歌词里有句话叫做“年少言浅,却不知情重可折腰。旧友难寻,恰似故人候别。”
  整首歌没出现过“白鸽”,却取了这么一个具体的名字,时筝翻了下歌词,看到上面的作曲作词都是盛泽。
  突然就明白了。
  这是小少爷在变着法在寻求和解,也算是大费周章了不是吗?
  不过是年少的一时嘴快,时筝也并非斤斤计较之人,所以后来两人再见面,就开始学着自然和平地相处起来。
  到了底下酒吧时,只有两个服务生在忙,看上去一点都不像是是要营业的样子,这家酒吧的幕后老板就是盛泽,不过平时都是对外开放的,只有固定的日子会歇业,其实就是盛泽偶尔会把这个地方当做作曲演奏的场地,在时筝的想象里,艺术家都不会是在这种庸俗且昏暗的地方创作的,盛泽听到了这种想法,就笑时筝是个白痴,他说你不知道最高雅的艺术往往是在最肮脏的地方诞生的吗?
  时筝摇摇头。
  盛泽就突然靠近他,说:“那你总听过,毒品是艺术最好的灵感。”
  他说这话时,就像是危险却艳丽的毒蛇。
  总感觉像是真的,盛泽骨子里的疯狂让时筝害怕。
  这是也是第一次,盛泽在时筝脸上看到了那么浓重的情绪,就像是肖斯塔科维奇的旋律,时筝是那么用力地握住了他的手,一字一句地说道:“盛泽,你做什么都好,但是不准碰毒品。”
  盛泽没有挣开,那一刻,他突然有种冲动去亲吻眼前的人的眼睛。
  可是他没有,他拍了下时筝的头顶,站起来,插着口袋云淡风轻地笑道:“开玩笑,小爷我天资过人,用得着毒品这种东西吗?”
  服务员对进来的时筝只是瞧了眼,就没再关注了,因为这家酒吧能进来的,一定是老板的朋友,而老板的朋友,大多是背景不简单的人,他们只管做好自己的事,时筝径直走到二楼,发现墙壁上多了一副油画,大概又是盛泽从家里淘来的,时筝曾经去过一次盛泽的家,是那种很大的复式别墅,连饭厅都装修得像是富丽堂皇的教堂,有高高的穹顶,上面画着巨大的壁画,盛泽说是母亲喜欢这种空旷的空间,拉起乐器来,会格外动听。
  也许是类似于在音乐厅演奏的感觉,时筝只能这样理解了。他们家的走廊上就挂着很多的名画,一开始时筝以为只是赝品或者装饰画,没想到盛泽却说这都是真品,小时候他调皮,在曾经把一副画拆下来,在上面画了一只乌龟,后来被他父亲打得屁股开花。
  盛泽说起来一点都没有理亏的感觉,反而有种不怕死还想尝试的精神。
  “最变态的不是挨了一顿打!”
  盛泽指着墙上挂着那副“戴眼镜的人”油画。
  “是我爸让我临摹这幅画,一直到他满意为止。”
  盛泽朝着惊讶的时筝从容一笑,说:“喏,这是我画的,charles Sheng”
  总觉得艺术家都是有点心理异于常人的,时筝莫名就对盛泽未曾谋面的父母多了份敬畏,总之是再也不敢踏入他们酷似维也纳音乐厅的别墅了。
  还没见到人,已经听到了低低的吹奏声,一时间说不出来是什么乐器。
  盛泽靠在沙发上,两条长腿夹在栏杆上,看上去就像个看表演的懒散观众。
  时筝走到了他旁边,他才停了下来。
  “来了?”
  他也不挪位子,很懒散地招呼着。
  时筝靠在玻璃栏前,说:“这是埙?”
  盛泽摆弄着手里的陶埙,说:“没错,我打算加到新曲里。”
  时筝对盛泽这种新鲜劲头已经见怪不怪了,反正他有的是精力把乐器全部都学个遍。
  晚上有个乐团的表演,据说是盛泽路过某个酒吧时遇到的,一个不出名的乐团,甚至可以说是平平无奇,被盛泽用了高价请到这里来表演一场,价格抵得上他们好几个月的演出。
  没有人会和钱过不去,况且是盛泽这样的阔绰的老板。
  在下面的舞台开始调音的时候,陆陆续续有些人进来了,因为灯光忽明忽暗,时筝也没注意是什么人,大概都是盛泽的天南地北的朋友,别看盛小少爷为人恃才傲物,其实朋友多得很,不过常常都是有今朝,没明日,仿佛昙花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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