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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男人(134)

作者:公子歌 时间:2019-03-29 08:28 标签:温馨 年上 宠溺

  关朋一挥手,擦过他的头发,笑着说:“找揍啊?”他躺在椅子上,长长叹了口气说:“高中的时候,我就想过,将来咱们不管谁先结婚,都要彼此当彼此的伴郎,不管当伴郎的时候是未婚还是已经是孩子的爸爸。每次想到咱们两个一起站在教堂里彼此祝福的样子,我都觉得很感动,觉得咱们一定会是全中国最好的兄弟。如今,你这辈子可能也进不了结婚礼堂了,现在就要抓住机会……”
  林琅湿了眼眶,望着玻璃外头的灯光说:“我结不了婚,你一定要生活的很幸福,把我不能体验的婚姻生活一块体验了,要比其他人过的都要好。”
  “那就在我结婚的时候抱着这样的想法祝福我吧。”关朋握了握他的手,重新发动了车子。县城的街道那么熟悉,三四层的小楼,昏黄色的灯光,还有低低的洋槐树。外头下了雪,风也很大,原来就不繁华的街道上几乎没什么人。恍而回到他十六岁的时候,关朋骑着自行车驮着他去家里吃饭,他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看着沿路的那些商店,滔滔不绝地讲他的宏伟志向,说将来他有了钱要买这个,要买那个……关朋就取笑他说:“那你要是娶了个吝啬媳妇儿怎么办?”
  林琅就红了脸,小声说:“不可能。”
  ——那么青葱的岁月,那么年轻的他们,那么单纯质朴的友情。
  圣诞节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雪。苏伊然穿着婚纱走进婚礼现场的时候,真的比电视上任何一位新娘都要漂亮。现实生活中的俊男美女虽然很多,但就是有一种很奇怪的现象,美女嫁的对象往往称不上帅哥,帅哥娶得也往往不是一等一的美女,所以关朋和苏伊然这一对,男俊女靓,那么的养眼。从婚礼开始前准备的时候,婚礼现场就一直在循环放着一首歌,很温馨缠绵的一首小情歌,林琅听了一会,笑着问一旁的高志杰:“这是什么歌,怎么从来都没有听过?”
  “不知道,听说是苏伊然在网上找的,她最喜欢的一首歌了。”
  伴娘莫小优凑过头来笑道:“歌名叫《小娇妻》,我们宿舍的都很喜欢,说好了将来结婚的时候都要放这首歌。”
  高志杰抿着唇笑了出来,等到莫小优去后头看苏伊然的时候,悄悄凑到林琅耳边说:“她伴娘,你伴郎,你们还真有缘分。”
  林琅噙着笑看了高志杰一眼,第一次穿这样合身的西服,里面的白衬衫露出来,说不出的俊秀迷人。高志杰只在现场站了一会,就听见好多人在议论林琅,说是关朋哪里的弟弟,怎么长的这么好看。
  林琅站在入口处,看着关朋挽着苏伊然走进来,他看着那么幸福的一对小夫妻,含笑对着关朋轻声说:“祝福你们。”
  苏伊然甜蜜地看了一眼关朋,那首《小娇妻》还在隐隐约约地响着,歌词是这样唱的:
  “有一个小女人
  她刚刚结了婚
  第一次做人妻面对锅碗瓢盆
  不懂女红缝纫
  初学蒸煎炸焖
  最擅长叮嘱他只许爱她一个人
  她偶尔讲理时常胡闹
  委屈装乖是她的法宝
  爱看他傻笑对他撒娇
  做的菜逼迫他全吃掉
  她要他的爱永远不少
  牵手此生每天每一秒
  喊她娇宝宝陪她到老
  五十年后还夸她美貌
  小女人结了婚
  学烹饪买织针
  想做个好妻子让人羡慕她先生
  却发现自己很笨
  酱油和醋都不分
  可他总说他娶到了最好的女人
  她偶尔精明时常迷糊
  任性赖皮他也不在乎
  依赖他的爱他的照顾
  他在身旁她才不孤独
  其实她的爱不比他少
  只想牵手此生每一秒
  听他的烦恼陪他到老
  白发苍苍时相视而笑
  她对他的爱也永不少
  说好来生还要再遇到
  相伴相扶持永世相好
  谁也不许将谁先忘掉
  林琅听的眼睛湿润,这首歌一直在结婚的过程中隐隐约约的响着,因为只是听,他便将歌词里的“她”当成了“他”,他想,“等到再过三十年,他会不会也会再爱他了啊?”或者等到他三十岁,四十岁,白发苍苍,步履艰难,心中还会不会有这样甜蜜而伤感的爱情。
  “他偶尔精明时常迷糊
  任性赖皮他也不在乎
  依赖他的爱他的照顾
  他在身旁他才不孤独
  其实他的爱不比他少
  只想牵手此生每一秒
  听他的烦恼陪他到老
  白发苍苍时相视而笑
  他对他的爱也永不少
  说好来生还要再遇到
  相伴相扶持永世相好
  谁也不许将谁先忘掉”
  莫小优眼里闪着泪光,站在他对面愀然一笑,林琅笑着点点头,莫小优却垂下头来,仿佛已经掉了眼泪。
  林琅想,现在这样的结婚场景,或许莫小优也曾幻想过。
  婚礼举行的时候,林琅作为伴郎,负责的事情很多,去给关朋整理西装下摆的时候,关朋噙着笑凑到他耳边说:“我结婚的时候,你在我身边,真好。”
  林琅提起了嘴角,有那么一刹那的恍神,关朋眼睛里的光芒让他以为是看到了韩俊。
  这场婚礼搞的非常盛大,几乎整个县里和市里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来了。作为一个不会喝酒的伴郎,林琅真是吃了不小的苦头。婚宴一直持续到傍晚时分,等到客人都散的差不多了,林琅还在帮忙忙活着后续事宜。关朋打电话过来问:“你在哪儿呢?不会还在婚礼现场吧?”
  林琅累得直不起腰来,掐着腰笑道:“马上就忙完了,反正我也没什么事。”
  “我不管,赶紧来看我,你一个伴郎不守着我,留在那干什么,我妈找你过来闹洞房呢。”
  “这个我不去!”林琅笑着说:“我哪能闹的来。”
  “你不能闹才要叫你过来,别废话了,赶快来啊,给你半个小时时间。”
  关朋说完就挂了电话,林琅听到电话那头一片喧嚣,叹了口气,无奈地笑了出来。这苏伊然也真是,怀孕了就怀孕了,非不要外人知道,都三四个月的身孕了,还要闹洞房,这不是打肿脸充胖子么?
  他洗了把脸,跟剩下的几个关家的本家亲戚交代了一下,伸手从架子上拿了围巾围到脖子上。这条围巾是韩俊大一那年送给他的,他摸到的时候苦笑了一下,高志杰突然跑过来,举着手机喊道:“是韩俊,韩俊他回来找你。”
  一瞬间电光火石,穿透三年苦涩时光呼啸而来,林琅呆呆的,仿佛没有听明白他的话,他只好提高了声音又说了一遍,自己也是迟疑的,伤感的,欣慰的,脸色苍白绯红:“韩俊……韩俊来了,在外头呢。”
  林琅撒腿就往外面跑去,大门推开的刹那,外面的风一下子涌了进来,将他的围巾吹落到地上。雪花吹到脸上是冰凉融化出惊人炙热,高志杰将地上的围巾拾起来紧紧抓在手中,最后大喊了一声:“林琅!”
  林琅拼了命地跑,跑到大街上,在纷纷扬扬的大雪里头嚎响大哭。他想,这辈子除非韩俊死了,他再也不会为这个人哭了。就最后,再无所顾忌为他哭一回。
  而韩俊果然就站在他面前,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容,眼睛里似乎还闪着泪光,轻轻地叫他:“林林。”
  他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他一直在等那个说好了要来找他的人,那个人说总有一天,或许一个月,或许一年两年,他会回来找他,以真正自由强大的身份,以后永远都不会再跟他分开。他是那样出色的一个人,他拿了命追他,他还答应他一辈子都会对他那么好。
  他说:“哪怕我要你等十年,你也要等,而且要把心里的那把火烧的旺旺的,等着我回来找你。”
  他相信了他,一直在这里等他,把心里的那把火烧得旺旺的,等着他回来。
  而在他在这里等待的时候,他深爱着的这个人,在三年时间里成了韩家的门面,那一辈里最出色的儿孙,亲戚朋友教育子女的典范,孩子们推崇的韩叔叔,商界里赫赫有名的韩老板。他给了韩家无上的荣光,以至于强大到家里人已经不能失去他的时候,他站在他父亲面前,坚定而从容地说:“我要跟林琅在一块。”
  他让他的父亲清楚地看到,林琅不会给他带来不幸,而是激励着他成为更好的人,而他为了林琅,可以功成名就,也可以轻易把这一切都抛弃,顷刻溃不成军,让所有人都看清他韩俊是什么样的人。
  不见面,不联系,连偷偷的探望也没有,忍耐三年,只为了此时此刻,这样的心志与决心,足以让任何人让步。
  林琅本来那么恨,可是现在韩俊回来了,就站在他面前,还是那么高大,那么好看,温柔地唤他的名字,他还求什么呢?细碎的雪花落满了他的肩头,他把脖子上的围巾解下来,围到韩俊脖子里,韩俊微微喘息着抓住了他的手。这是2010年的12月24日,林琅二十二岁,韩俊三十。
  原来,他们都有着一颗很坚定的心,只凭着这一份坚定,足够他们牵着手温暖安然地走过余生。等到有天他们很老很老了,他们穿上最漂亮的衣裳,腿缠在一起,胳膊也抱在一起,保持最得体的微笑,静静地死在一块儿。相扶相持,永世相好。
  人们发现他们,悄声说:“你看,他们是多相爱的一对。”
  这是最好不过的爱情。

  全篇完。



  ☆、完结公告

  《坏男人》正文今日正式完结,感谢大家这几个月来的陪伴,更谢谢那些留言鼓励我的大人们。
  正文虽然完结了,但是还会有一篇很长的《今生今世》的番外,因为在刚刚开文的时候,我就决定,文章的末卷,一定是《今生今世》,如今末卷成了《相濡以沫》,番外就取名《今生今世》。林琅和韩俊一起,经历人世变幻,体会生死喜悦与悲伤。
  《今生今世》番外一卷中,会有很多小故事,有故事中的人物,也有别人的描述,还有一开始写好的但正文里并没有用的片段,可能很久以后,会写《坏男人》第二部,一个春节的时候写《坏男人》时想到的故事,全新的主角,现代文。不过在这之前,要先写一个古代文《姐夫·宠》。
  《姐夫·宠》明天要参赛,如果说《坏男人》因为是现实题材,承载了歌的很多感情在里面,那么《姐夫·宠》就是为名而战,希望喜欢公子歌作品的大人们能大力大力大力支持,取得不错的成绩,让更多的人知道公子歌。但是《姐夫·宠》跟《坏男人》是截然不同的题材跟风格,我也很担心喜欢《坏男人》的大人们会不喜欢《姐夫·宠》,不过既然都是歌的文,一定有相似的地方。一句话,《坏男人》如果主要是重在写“情”的话,《姐夫·宠》就回归了小说的本质,重在“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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