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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回来后在七零当神棍(107)

作者:萝卜炒蛋 时间:2021-04-19 13:07 标签:爽文 仙侠修真 穿越重生

  不过……
  既然老李都不在意了,那好像和他也没什么关系。
  拾参耸耸肩。
  他看向老李的面相,红鸾星动,妻子宫的黑气渐渐的消散,就笑了,眯着眼睛看向烈阳。
  走错的人生,必定也会在走回正轨。
  虽然,耽误了几十年、也迟到了几十年。


第109章 县里走一遭
  拾参回到家,王春梅就问老李的事儿。
  “参儿,老师傅没留你吃顿饭?”
  “没有。”
  就老李现在魂都丢了的状态,能想起来给他饭吃?反正酬劳也没付!
  王春梅将削好的芋头放到厨房,这一畚箕的芋头是族婶婆换给她的,还有半桶的地瓜,她还得把地瓜削成片,拿去晒地瓜干。
  “那他是怎么回事?”
  拾参洗了跟地瓜啃,将老李家的事提了一嘴,王春梅好半晌没说话。
  我的乖乖!
  当年李家村要弄砖窑的时候,那可轰动了,同一个公社的,谁不羡慕眼红啊。
  合着……是李村长干的造孽事!
  王春梅骂了两句,想想自己盖房子的砖头还是和李家村买的,她心里就泛起疙瘩。
  “参儿,咱用李家村的砖头,能成吗?”
  “砖窑没问题。”
  王春梅松了口气,又骂了李村长两句,“参儿,那被李村长害死的人是谁?天理昭昭,总该有报应的。”
  拾参挑眉。
  看向院门口。
  来人低着头,浑身血淋淋、湿漉漉的站在门口,就静静的站着,身上弥漫着浓浓的黑气,奇怪的是,烈阳居然在它周围形成了一个圈,完全避开了它的存在。
  拾参将吃剩的地瓜皮弹到泔水桶里,晃悠的朝院外走过去。
  “找我?”
  来人迟疑的点了点头。
  拾参看它身上有块金红色鳞片,锦鲤鳞!怪不得能在烈阳下行走,是有护身护啊。
  “要我帮忙?”
  来人又迟缓的点头。
  拾参捏住口鼻喊了声,“青衣。”
  青衣在拾参身后现身,“公子。”
  拾参指着门口的鬼,让青衣带去收拾下,又臭又脏还湿哒哒的。青衣柔声笑,将新鬼带走了。
  **
  被收拾打扮过的新鬼,二十五岁,全名邬靖,他爸是宁县大队长邬振兴的小儿子。
  邬靖下乡,被分配在李家村。
  1972年八月十四这天,他请好了假回家过中秋,却被李上贵杀害,抛尸在芦苇河中。
  “我死后,李上贵将我打捞起来,又去乡上报案。警察判定我是失足落水意外死亡,我爸原本不信,是李上贵说我之所以会失足落水,原本是想下河捞鱼给家里添菜的。我爸居然也信了他的鬼话!李上贵会来事,总是借着我的事找我爸,每回的说辞都是不一样的,但李上贵就求过我爸一件事,让李家村把砖窑办起来……那时候,我爸想着下面的村子,总得有集体的生产,就答应了他,但李家村根本没钱办砖窑,拿钱也是我爸走的关系才批下去的,……”
  拾参:你爹可能是个傻子!
  邬靖看向拾参。
  也挺无奈,他也没想明白,他爸当时是怎么想的,就会听了李上贵的鬼话。
  他知道拾参很厉害,他死后原本是在芦苇河的,但他运气好,碰上了条红鲤鱼,红鲤鱼给了他一片鳞片,让他能离开河。
  有了红鲤鱼鳞片,他离开芦苇河后,就发现自己不怕阳气了,就跟在了李上贵的身边。
  李家村有了砖窑后,李上贵就让会计做两本账,贪了不少钱。这些钱他没有拿出来盖房子,都用缸子装着埋在了茅房地里。
  也是因为跟着李上贵,他才能遇到拾参。
  邬靖求拾参,帮他报仇。
  他要让李上贵血债血偿。
  拾参在想芦苇河里的红鲤鱼,随口道,“他活着才受罪。”李上贵的婆娘和儿子都以命换命了,他倒不会死,还得留在阳间判罪,后半生凄苦受罪,也同生不如死了。
  邬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倒是没反驳。
  他黑漆漆的眼瞳里,闪过奇异的光。
  拾参,“李村长有业障,自然会还回来!你不必为了一个将死不死之人,徒添烦扰。邬靖,我送你投胎?”
  邬靖心里依然不甘心。
  李上贵就应该给他偿命。
  他来找拾大师,也是如此要求。
  既然拾大师如此笃定李上贵会有不得好死的下场,他也只能等着看了。
  邬靖摇头,他不会投胎。
  “……大师,我想回家见我家人。”
  **
  “参儿,你要是县里?”
  吃午饭的时候,王春梅惊诧,她最远也就去过乡上,还不知道县里离后背村有多远呢。
  “不是说坐班车都得大半天吗?”
  “对!参儿大伯就说过,得坐四个小时的班车才能到,远着呢!参儿,你咋想起来要去县里?”
  王春梅饭都不吃了,儿行千里母担忧,她就琢磨着,自己要不要跟着一起去。
  拾参,“娘,我自己去。”
  王春梅将到嘴的话咽回去,放下筷子,“那娘给你多准备些吃的用的,儿子,你得去几天?”
  拾参让她吃饭,别忙活。
  他不着急走。
  王春梅嘀咕,“穷家富路,在外头娘能不担心?你长这么大,也就到过你大伯家!哎呦,让你大伯和你去得了,你大伯看人准,有他在,娘就能放心。”
  拾参笑笑,没有反驳她的话。
  齐先见自拾参说要去县里后,他的神色就有异。但他也知道,在知道拾参和天一宗关系匪浅之后,他无心、无愿在离开此地了。
  他现在的动力是做风湿膏。
  拾参知道他仅凭一上午时间,就做了五斤风湿膏,对他是赞许的。
  齐先见心里美滋滋的。
  张发祥搓着手,五斤风湿膏,怎么也得有他用的份。
  王春梅没给,这风湿膏,她得给参儿五婶,整个村里头,也就只她的风湿病最重。
  拾参拿了两斤走。
  王春梅拿了两斤风湿膏给参儿五婶,回到家,齐老叔就告诉她,她儿子去县里了。
  王春梅,“……”不是说好没这么快走的?她转个身的功夫,人就跑了!
  “拾参,有你的信。”
  邮递员在路边大声喊,王春梅边走边骂她儿子,“哪里寄来的信?”
  邮递员,“京都。还是个加急快件,邮费不少呢。”
  将信给她,让她签字。
  王春梅认识几个大字,拾卫北和拾参的名字。她懂得写。
  不过写得歪歪扭扭不好看。
  王春梅给邮递员塞了一把花生,才拿着信回了家,“京都写来的?参儿也不认识京都人啊……”
  随手把信塞到了厅里的供奉台上,忙去了。
  被摆在供奉台上的金尊佛身上突然冒出一阵金光,将信烧了个干净,隐约能听到短促的笑声,在仔细看,金尊佛面相的笑意更浓,甚至古怪。
  用了瞬移符,站在邬靖家门外大树下的拾参,脑门上像是悬了一根针,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回到久违、思念的家,邬靖神色激动。
  但也近乡情怯。
  拾参掐指一算,没算出个凶吉,稍稍放心,将刚刚冒出来的那点子怪异感拍散。
  无相之相,便是吉相。
  邬靖的家也是独栋的小楼,但比闫倩倩家略差些。闫倩倩的小楼被收拾的精致整洁,而邬靖的家,垃圾随处可见。
  拾参看眼邬靖,眼神就变了。
  邬靖尚在激动中,和拾参分享自己小时候的趣事,他们站着的这棵树,就是他小时候种下的,已经有二十二年了。
  “邬散散,我告诉你,志刚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你以为你爸是大队长就了不起了?啊!志刚楼了你,亲了你,你湿漉漉的躺在他的怀里,早就没有名节了……”
  “老贱货,你给我滚,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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