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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俱乐部(116)

作者:沈狮 时间:2024-02-12 09:27 标签:轻松 欢喜冤家 情投意合 悬疑 灵异 单元文

  “糯米豆沙团子而已,非要弄成梅花形状,说是文雅,其实也不过是为了能多卖些,好赚钱。”宁念明赞同,“算是小吃里的《病梅馆记》。”
  都春跟着百城念过书,百城特意给他讲过龚自珍的《病梅馆记》——文章大意是,一些花商为了让梅花卖出个好价钱,会对梅花的造型动手脚,修干减枝都是常规操作,甚至不顾梅花死活,压枝坠枝,把好好的一盆梅花凹得病态不堪。
  都春当时因为一些原因,刚从梅花本体恢复成人形,《病梅馆记》在他耳中如同恐怖故事,听到最后他像被截肢了似的,只觉手疼脚疼,冷汗糊了一后背,恨不得把百城爆锤一顿。
  听宁念明提起《病梅馆记》,都春忍不住一哆嗦:“我知道的。”
  他的意思是让宁念明停止这个话题,未料宁念明却误解了,继续道:“我小的时候,家里也有一株梅树。”
  那棵梅树很不一样,雪天必开花,花朵清幽,却又散发一缕令他着迷的甜香。
  往事涌上心头,宁念明仿佛真的闻到了花香:“有段时间宁城流行梅花,我爸爸和我叔叔觉得这是个商机,梅树也挺特别的,就想把枝丫分出来,培养栽种。”
  都春握紧了手中的梅花糕,不顾滚烫的感觉,急切问道:“后……后来呢?”
  宁念明笑了一下:“当然是被我阻止了。后来我听我叔叔说,当时我整个人抱在梅树上死活不肯下来,活脱脱一只孙猴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直到爸爸向我打包票说不砍梅树了,我才从树干上滚下来,下来的时候,鼻涕都拖到了衣服上,爸爸和叔叔帮我擦了好半天。”
  儿时的父亲和叔叔,是全世界最疼爱他的两位长辈。
  童年滤镜总是动人,宁念明边说边比划,兴奋无比,这一切落在都春眼里,他却一反常态哑着嗓子道:“你喜欢那棵梅树吗?”
  “当然喜欢,”宁念明挑眉,“只是……”
  都春愈发紧张:“只是什么?”
  宁念明:“只是自从我哭了那一场之后,梅树好像渐渐地就变了,雪天不会准时开花,香味也不再是那种甜丝丝的味道,后来,梅树竟然莫名其妙消失了,栽树的地方,只剩了一个大坑。”
  都春声带都抖了:“不见了?再然后找到了吗?”
  “我家里出了变故,爸爸妈妈不在了,”宁念明想到了车祸那日发生的事情,心神不稳地叹了口气,“我眼睛看不见,就搬出来和叔叔一起住,过了几年又赶上老房子拆迁,祖宅里的很多花木都被移栽了,至于梅树现在在哪儿,我也不知道。”
  都春刚想张口,宁念明却露出古怪神情,声音越来越小:“都春,你冷静一点。”
  都春心想,我怎么冷静?
  他现在就是激动的心颤抖的手,很想摇着宁念明的肩,大喊一声“小宁,你睁开眼看看,你喜欢的白梅就在面前”。
  手还没碰到宁念明,却见对方急促地喘息了两下,似在引起他的注意,同时嘴唇翕动着对他说了什么。
  是认出了吗?
  不会是要表白了吧!
  都春没敢眨眼,只觉四肢百骸的血液都奔到了脸上,又冲破皮肤,在空气中吹出一个个粉色的泡沫。
  爱情来得太突然。
  不过很快,他辨出了宁念明的唇语:
  “接下来我要说的话,你听到以后,千万不要激动——”
  “从出花店开始,就一直有人跟踪我们。”
  作者有话说:
  神君啊,长点儿心吧,别光顾着谈恋爱,被人跟踪了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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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旧是一些些个小伏笔


第73章 “别怕,我在。”
  跟踪者身上,夹杂着一缕不太容易被发现的水仙花香。
  一大早出门之际,宁念明就已经觉察出了不对劲。
  香味新鲜纯净,久久不散,执着地追了他们一路;即使是在人多味杂、被酒精和消毒液淹透了的医院,也迅速被他捕获。
  他和都春去特护病房看季楠时,水仙香味同样跟在身后,亦步亦趋地飘到了安保处;二人趁乱上了出租车,香味暂时消失了片刻;而正当他以为是自己太敏感,放下心来想和都春一起逛逛集市时,那丝淡香,幽灵一般再度出现。
  目标再明显不过,就是他和都春。
  跟踪者是谁?
  又有什么目的?
  都春眉头一蹙,又迅速舒展。他摊开宁念明的手,在手心里写:几个人?
  宁念明默默伸出食指,在他虎口勾了一下,作为回答。
  只有一个,还好。
  都春轻轻呼气。
  接着,宁念明按住砰砰直跳的心脏,稳了稳声线,若无其事地道:“这里的梅花糕太难吃了,都春,我们去乌衣巷。我知道乌衣巷有一位阿婆,她卖的梅花糕在全宁城称第二的话,没有人敢称第一。”
  “可是我们要去吃牛……”都春急了。
  “排”字还没出口,都春恍然大悟,应了一声。
  乌衣巷离市集不远,是老城区的一处古巷,因为处在市中心,住户都是不差钱的老宁城人,拆迁成本高企,因而哪怕周围一圈都盖起了新楼盘,乌衣巷也没有遭到房地产开发商的荼毒,像一颗固执的钉子,楔进了资本的心脏。
  只是拜周围乱糟糟的楼盘工地所赐,乌衣巷被堵牢了,成了断头巷。
  宁念明想把人往断头巷里引,有地理位置加持,又是二对一,哪怕是动起手来,胜算也有不少。
  出了市集后,街边游人渐少,宁念明不想太劳烦都春,于是撑起盲杖,只让都春在旁边跟着。
  刚走两步,宁年明就差点崴了一跤。都春忙不迭扶住他,眼风带过盲杖:“宁哥,盲杖坏了,下面裂开了。”
  盲杖没法承力,宁念明“唔”了声:“估计是刚才季楠大闹病房,不小心撞上了。”
  “季楠这个人,缺德又晦气。”都春不爽,嘴上也没个顾忌,“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连盲杖都能被他连累。这盲杖是碳素的,不便宜吧?我怎么着也得找他把盲杖钱要回来。”
  宁念明极其反常地提高了声量:“别了吧。像季楠这种人,无论做什么荒唐缺德的事情,最终都会原谅自己,这是他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
  都春挠头:“宁哥你今天说话怎么云山雾罩的,我都听不懂……”
  宁念明未理会他,兀自继续:“所以,不要指望这种人良心发现,有什么问题,他只会推到你头上,因为他早就自洽了。俗称狗改不了吃屎。”
  都春轻吸了口气,明白过来这话是在说给跟踪者听。
  都春眨了几下眼,从记忆深处翻出了宁念明那句“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他发现自己和宁念明想到一起去了——跟踪者是很有可能是季楠派来的人,来寻仇。
  但如果是雇人来寻仇,对方不可能孤身一人,群起而攻之才是制胜之道,那么最大的可能便是同样和季楠有感情纠纷的人。
  新欢,还是旧爱?爱着,还是因爱生恨?
  爱恨都会让人得失心爆表,并且失去理智。无论是哪一种,都绝非好对付的主儿。
  今天怕是注定要有一场大战。
  都春攥紧拳头,做好了灵术和肉搏双管齐下的准备。
  他会第一时间站在宁念明身前,替宁念明挡下一切。
  宁城市容大气整洁,乌衣巷却画风突变,逼仄阴暗得可以无缝衔接鬼片片场;间或有风卷起石板路上的树叶,又撞在两旁的青砖墙上,撞出呜呜的哀嚎。
  水仙花香,在风中挥之不去。
  二人已经走进乌衣巷中,都春同样话中有话,问宁念明:“宁哥,你还记得那个来买玛丽玫瑰的顾客吗?桑律。”
  “怎么不记得,”宁念明被灌了一口风,握拳抵在嘴边,“我和他同是天涯沦落人。”
  都春也学着宁念明的样子,拿腔拿调地说给跟踪者听:“你说得不错,季楠这种人,狗改不了吃屎,他怎么对前任,就会怎么对现任,直到现任也变成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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