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马律师可不是蝙蝠崽!(208)
不明所以的阿方索追在后面:“打了人就跑?你站住!把我的头罩还给我!”
他们之间的距离不算远,毕竟从一开始也只是三五分钟的路程, 因此约翰几乎在DareDevil离开后立刻赶到。他看到芬奇站在路灯旁,bear警惕着对着黑暗的地方。
约翰·里瑟转身四处观察, 然后目的明确地往bear警惕的那片黑暗中走去。
“小心,”芬奇紧张地跟了上去。
他们两个走进黑暗中, 看到了被叠着扔在地上的四个人。
Bear警惕着他们。
“DareDevil已经走了,”约翰面色严肃, “他怎么会知道机器的事?”
知道机器存在的人本该只有一手之数, 如今多出了一个DareDevil, 他甚至不仅知道机器, 还知道芬奇与机器有关, 这对他们来说可以称得上仅次于“撒玛利亚人”上线的第二危机。
芬奇原本想继续这个话题。
但追在后面的阿方索终于赶到。
他喘着气:“你……你们……”
约翰抬手把针织帽砸在他脸上:“你的帽子。”
深吸一口气,阿方索纠正:“是头罩!”
在场的两个成年人对视一眼。
“戴上针织帽就是DareDevil?”约翰不讨厌这样的年轻人, 怀抱梦想,正直又敢于去做些什么,这样的年轻人越多,未来就会越好。
不过热血可以,太蠢不行:“你以为当个义警真有那么简单?”
“我才没有那样以为,”年轻人把重新戴在头上的帽子摘了下来,他泄气一样地耸下肩膀,“只是DareDevil带来的东西,我不希望就这样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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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修不知道他带来了什么。
他追赶着窃贼的车,听着今晚差点丧命的那个男孩儿的声音。
[关于DareDevil的身份,有人猜他出身东区,也有人猜他收入微薄,从没人猜测他是个出身上流社会的富豪。]
可以这样说,马修不否定这两点。
九岁之前他待的孤儿院确实就在东区,或者再往前,他在地狱厨房,那里和东区也差不多糟。
至于收入微薄这点,在正式工作之前,他确实收入微薄。如果没有菲斯克的“慷慨”,他大概还要继续打工。
追着前面装了老旧引擎的车,马修继续听着那个男孩儿的声音。
[被他救下的人看见过他缝补的衣服,普通的黑色裤子和长袖上衣。他没有高科技的制服,不带任何致命的武器,没有像超人那样的热视线,没有闪电侠那样的速度……]
“……”被人看到衣服上的补丁该高兴吗?
[虽然后来DareDevil得到了一些帮助,但一开始他只有他自己。]
装着老旧引擎的车很轻易就能赶上,马修超过了那两个人,从高楼上一跃而下,准确踩在了行驶中的车辆引擎盖上。
车内的两个人只看到背光猛然出现在眼前的人影,司机下意识将油门踩到了低,开车慌不择路地跑。
没有东西能用来拉着稳住身体,不过马修也没打算任他们躲在里面。他抽出武器用力敲在挡风玻璃上,一脚踹开了碎裂的玻璃。
[一个穿着黑色套装,戴着针织帽的普通人,他保护了很多人。光是站在那里,他已经能给很多人带来勇气。]
勇气?
踩着车前盖,透过碎裂的玻璃,马修嗓音低沉:“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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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需要DareDevil这样的存在。”阿方索有些沮丧,他没办法成为第二个。
他只是个普通的高中生,成绩一般,父母恩爱,家境还行,能找个老师教他双截棍,也能买想要的游戏。
“因为DareDevil,我的朋友甚至都不再漠视身边的欺凌。”原本他没有意识到这些,但在遇到糟糕的事情时与他同时毫不犹豫站出来的朋友让他看到了这点。
DareDevil带来了勇气。
给他,给所有认识到了这点的人。
“哪怕他现在拥有了更多,但我不会忘记他站出来的时候一无所有。”
阿方索说得很坚定:“在我看来,他是最棒的超级英雄。”
刚刚见到过DareDevil的芬奇沉默。
出现在他面前的简直就是恶魔一样的角色,他见到的和阿方索说的真的是一个人吗?
“如果像你说的那样,”约翰同样因为刚才的事情对DareDevil抱有警惕,“你还是老老实实上课的好。”
阿方索原本还没反应过来,甚至还点了点头。
直到看见旁边矮个子戴着眼镜的男人笑了一下。
“……你是说我给DareDevil丢人了?”
“走吧。”约翰没有回答他,他走在芬奇旁边,“我们送你回去。”
“那些毒贩怎么办?”阿方索还记得这个,他又指了指墙角叠着的四个人,“还有这几个,这是你们做的?你们到底是谁?”
“问题太多了。”
约翰对他已经算是有耐心,他希望阿方索的号码不会再次跳出来。
不过DareDevil是否真的再次出现还不确定,刚才那个人听着可不是个简单的角色。如果是真的,阿方索早晚会通过另外的渠道得知,不需要他们来说。
芬奇不介意慢慢回答:“毒贩那边我们已经报了警,至于刚才那四个人,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就算阿方索依然不知道今晚发生了什么,但他多少可以确定面前的两个不是坏蛋。
“你不必像DareDevil一样去对付罪犯,”约翰知道一无所有的人要成为义警有多难,他相信DareDevil绝对有独特而超越常人的地方,但这不妨碍DareDevil的存在鼓舞到别人,“去做你能做的就好。”
阿方索再次戴上帽子,他点了点头。
他们三个加上一条狗沿着之前的路往回走。
有约翰和bear在,大部分人不会不长眼地动手,至于那些敢出现的,也很轻易被约翰·里瑟解决。
除了遇到DareDevil之外,今晚的行动还算顺利,阿方索没出事,芬奇也没受伤。
——直到三人一狗站在被撬了的车前。
车窗玻璃碎了满地,车门半开着,轮胎一个不剩,里面被翻地乱七八糟,粗略来看音响和排气系统都被动过,里面的配件被扫荡一空。
阿方索欲言又止:“……这是你们的车?”
芬奇一把拉开被卸了一半的车门,探身进去翻找。
两部改装过的笔记本电脑,几部备用手机,现金,值钱且容易带的全都没了。
狗粮还在。
他左右看了看,终于懂了这里为什么只停了他的车。看着漏风的车,芬奇都要气笑了。
从来都光明正大抢别人的约翰也无话可说,不过他面色倒是没有什么改变。
“你们竟然敢把车停在这种地方。”阿方索虽然是个高中生,但好歹是哥谭人,“偷了东西的人立刻就会去销赃,就算报警把人找到,东西也找不回来的。”
“报警?”约翰不觉得GCPD会比他快。
更何况一个被通缉的人是不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主动接近警局的,
“电脑里的文件会在非我本人操作时自动销毁,”芬奇并不担心,至于其余的,对他来说也没什么要紧,车毁了可以再买。
“人总要抓到。”
就在约翰打算去销赃点走一趟的时候,他听到了不远处街角传来的声音,像是痛呼,又像是挣扎。
“有人。”
提前将枪拿在手里,上膛后举在腰侧,约翰往声音传来的街角走去。
一辆老旧且挡风玻璃都碎了的车停在那里,车顶绑着两个人,他们的嘴被堵着。从破碎的车窗里,很轻易能看见后排堆着的零碎汽车零件和电脑手机,还有几个轮胎。
“……”看来不用去找了。
“你觉得是谁做的?”约翰转头看了看跟过来的芬奇。
虽然他这样问,但他们两个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哥谭晚上会见义勇为的人可不多,”阿方索看得出来这两个撬车的家伙被人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