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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夷人家(12)

作者:九溪 时间:2024-01-09 09:55 标签:种田文 穿越时空 轻松 异世大陆 前世今生

  靶盘大家都会做,不值几个钱,但这一个意义重大,乌衣寨神庙出品,全寨子独此一个,何况做工精细,设计也很巧妙,可以收缩伸展,收起来只有一只大盘子大小,足可以让他家阿哥宝贝样一路背回家,一回家就兴致勃勃地往蕃果树上挂。
  钉好靶盘,阿苏措又开始做风灯台,说是“只要放上风灯,就算天黑了都可以练习”云云,阿苏南懒懒旁观,只有家里的两只傻狗上蹿下跳为阿苏措捧场……
  唉,或者人人都是有潜力的吧,虽然以阿苏南不太专业的眼光看,他家阿哥从头到脚都没有沾上一星半点的主角光环,但只要在适当的时候受到适当的刺激再给予适当的引导,没准儿他也可以迸发出超越自我的强大光芒?!
  会不会我就是那个“适当的引导”?
  阿苏南小盆友突然捂住腮帮子,这种酸掉牙的感觉是弄个一回事?
  ……
  木楼中,阿妈小心翼翼地捧起个小竹坛,揭开坛盖,迷糊了:“他阿爸,这里面装的啥物事?”
  “南仔让买的,说是叫酱油,还有那边那个,叫菜油,是用野菜籽榨出来的,两个都是做菜用的。”
  “做菜用的?”
  阿妈狐疑地看看阿爸,又看看罐内黑乎乎的液体,用手指蘸了一点,尝了尝:“咸的,没盐巴咸……”
  阿爸连忙阻止:“你莫乱动,很贵的,一罐30文钱。”
  阿妈吓了一大跳,看看当家汉子又看看手上的酱油坛子,皱起眉头。
  “他阿爸,买弄个贵的物事做啥,你莫要老惯着南仔。”
  “这不是南仔自己挣的钱嘛,五个香包卖了一百文呢。”阿爸嚼着香芫,语气中满满的自豪。
  阿妈却是给惊的合不拢嘴:“你说啥?……一百文?”
  阿爸把卖香包的事情细细讲了,又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银角子,阿妈阿朵对视一眼,两个女人同时起身,“咚咚咚”一前一后冲下楼,一路冲到阿苏南跟前。
  看着面前发着“凶光“的两双闪亮眼睛,阿苏南只觉得一阵阵发寒。
  喂、喂、喂,你们这个样子是弄个意思啊,得了奖盘的是阿哥不是我耶,莫要搞错喔?
  然后,他小心翼翼地摊开手掌,掌心上一个白色的小物事:
  “阿妈,我牙齿掉个了……”
  ……
  阿苏家最终也没能靠着香包发家致富。
  阿妈阿朵想的挺简单,做香包用的是边角废料,所费不过一点绣花线,5个香包100文,50个不就一千文啦?一千文,十个银角子呢,发大财啦!阿苏南只好给两个没见识的女人普及市场经济:这次卖了高价是碰巧遇到喜欢它们的人,如果专门绣了拿出去卖,很可能一个都卖不掉。
  这两天他算是想明白了,山里人喜欢大红大绿也不是没有原因的,成天呆在雾气沉沉的地方,自然想看些抢眼的颜色,而他弄的那些个阳春白雪,恐怕只在月街的某个小圈子里才有市场,从朗阿寨到月街有两个月的路程,跑弄个远只为卖几个香包?……
  他还是等着做兔子生意吧。
  *--*--*
  从赶山会回来,阿苏南成了学馆里面的风云人物,人人都在问他乌衣寨的事情,先生敲了好几下桌子才把这帮小崽子镇压下去。
  先生对阿苏南也很感兴趣,先生感兴趣的是他的染料写字。初时他看阿苏南聪明好学,心里自是喜欢的,却也没有惊为天人,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想着教一两年看看后劲再说。直到小孩子自个儿鼓捣出了染料墨鹅毛笔,这才刮目相看——会读书的孩子很多,能创新的却是寥寥无几,像他自己,自负聪明,明知道夷家人穷,买不起纸买不起笔,读了弄个多年的书不也想不出解决的法子,不对,应该是他从来就没有生出过要去“解决”的念头。
  想不到小小的后巫夷寨子里竟然生出了一个出色人物……先生自此有了一种使命感。
  总而言之,从赶山会回来,先生登门与阿爸阿妈一番详谈,此后阿爸阿妈看阿苏南的眼睛都是亮亮的,告诉他以后下午也要跟着先生念书,打猪草挖蚯蚓这些事情就不要再干了,态度非常坚定,不容反对。
  晴天霹雳……当真是晴天霹雳啊!
  他才刚刚央求阿爸帮他做了个笼子,三对小兔子才刚刚放进去……他的富家计划啊!
  好说歹说,阿爸终于同意他下学后的时间自由支配,后来阿爸阿妈看他没有耽误功课,这才不再过问他养兔子的事情。
  学馆里面,先生像是在测试他的潜力似的,识字以外又增加了历史算学,看他应付的蛮轻松,又开始教授诗歌……自此,阿苏南在课堂上的学习效率惊人,天天把他的特殊纸笔带到学馆,一得空就抄书做作业。一般小孩子初学写字,能够不歪不斜就很难得了,先生看他一个一个的字写的似模似样的,还以为他在课堂外花了多大功夫,暗自感叹朗玛神赐福,不只是让他遇到了一个天才,这个天才还小小年纪就懂得勤奋自律。
  先生全然不知,他眼中的这个“天才”,如此用功如此努力,所图也不过是为了挪出时间来养兔子——阿苏南现在才晓得兔子也不是弄个好养的,倒不是小兔子娇贵,是兔子野惯了,压根不愿意被圈养,刚开始捉回来的几只都是不自由毋宁死,给他来了个血溅后院,后来阿哥捉回一只怀孕母兔,大概是母亲护崽的天性起了作用,他们家才算是成功养活了第一只兔子。
  一门心思想要赚钱养家的毛孩子阿苏南不知道,寨子里面大感时间不够用的小朋友远不只他一个。自打他大大降低了纸墨的成本之后,但凡有能力的人家都给小孩子买回一叠芭茅纸,没能力的也想方设法几家人合买,总之,纸买回来了,染浆随便用,鹅毛随便拔,每天必须要写满一小页生字才准吃晚饭。以前还好,沙盘里面鬼画一番算完,现在字写纸上,家长们才发现小崽子们画出来的东西与鬼画符相当,一个个气的七窍生烟,一顿顿“青竹笋炒屁股肉”过后,以前的野马们纷纷被套上笼头关在家里看书写字……
  可想而知,这群野小子对始作俑者痛恨到何等程度。


第10章 月街兔丁
  而这个始作俑者,对于伢崽们的怨气毫无察觉,现如今最让他头痛的事情是:他家的兔子长的太慢、太慢啦!
  他记得小时候养兔子,见风样长,一天一个样,两三个月就喂大了。现在养的野兔食量不小,个头却不见长,该不是品种不同,生长周期也就不一样吧?
  好在巫夷山上的野兔很多,自家的是指望不上了,只得央求阿哥帮他打几只回家,阿哥也痛快,没两天就带了两只回来——有了此前卖香包的战绩,全家人都眼巴巴地等着看他如何用兔肉换钱呢。
  阿苏南此前认真计较过,一只八斤重的大公鸡换二十文,一只同样重量的兔子只得七八文,如此不值钱,一是野兔太多,二来也是烹调不得法。巫夷人家饮食简单,肉类大都是抹点盐,挂火塘上烤着吃,或者用水煮,锅里放些香料菜叶……操作简单,营养丰富,却实在是太单一,天天吃,年年吃,再是美味都该腻味了,何况夷家人的饮食也实在是算不得美味。所以,阿苏南琢磨着把兔子做成兔丁,拿到集市上去卖,只要大家喜欢,价钱可以卖高一些。
  上辈子的随安认识一位异国友人,那人大学毕业后到随安常去的医院做义工,那时候随安只十六七岁,他居住的二线城市尚且看不到西餐的影子,小伙子有一次异常痛苦地抱怨说只有五星级酒店才能吃到西餐,太贵了。随安大为惊讶,中餐又好吃又便宜,干嘛放着中餐不吃非要去吃西餐?有苏姓病友为他解惑:中餐好吃那是对你而言,对他来说,家乡的牛排面包才是百吃不厌,你要晓得在他老家,就算是极度热爱中餐的人,也不过一个星期进一次中餐馆……
  这件事教会随安一个道理:一个人的偏好(不单单是饮食),是跟他自小的生活习惯密不可分的。正因为如此,他才没胆子像其他的穿越族一样,再世为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开餐馆,阿苏南首先想到的,是口味。幸而朗阿寒一带阴寒潮湿,居民们无辣不欢,山上的野辣椒比记忆中的朝天椒还要厉害,就算是煮菜汤都要放上一两棵,如此来说,前世那款辣子兔丁,应该会得到认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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