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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怀崽后被豪门反派盯上了(14)

作者:论糖 时间:2024-02-15 09:09 标签:甜文 穿书 强强 豪门世家 天作之合 天之骄子

  陆卓勋冷着脸踢开他,怀疑这小子脑子被打坏了。
  沈临吸吸鼻子,“我身上挂了彩,那些人要是告我的黑状,说我聚众打架,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我爸非打死我不可!”
  陆卓勋没理他,沈临就一瘸一拐的跟在后面求,那样子马上就要掉金豆子了,陆卓勋看了他一眼又一眼,到底和沈临一起回去了。
  还没进别墅大门,沈临就嚷嚷开了,“爸!妈!这是我的好朋友,陆卓勋!我勋哥!”
  他把“陆卓勋”三个字咬的特别重,生怕他爸妈没听清。
  陆卓勋和沈临完全谈不上熟悉,但听他一口一个勋哥,也懒得揭穿。
  沈临他爸妈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一看儿子是跟陆卓勋一起回来的,顿时又惊又喜,急忙把人往屋里请,简直不知道怎么欢迎才好。
  从幼儿园开始,陆卓勋就是出了名的别人家的孩子,除了回回年级第一的成绩,各种特长也出类拔萃,英语流利的像母语,钢琴、小提琴、马术、武术......,称得上是滨海中学无数父母的梦中情孩儿,有他的佐证,沈爸沈妈立马相信这次不是自家混账儿子惹事。
  当天,沈爸沈妈说什么不让陆卓勋走,非要留他吃饭,临走的时候,沈妈看着穿鞋的陆卓勋,一把拽住他,弯腰摸他袜口,“孩子,大冬天的多冷啊,怎么穿薄袜子,你别走,阿姨给你拿双新的。”
  她跑上楼,拿了两双包装没拆的袜子,一双非要陆卓勋换上,另一双硬是塞进他书包里面,嘴里念叨着让他以后穿运动鞋一定要配这种小羊毛的袜子,还说让他以后多管管沈临。
  那时的陆卓勋和大多数青春期男生一样,臭美,不喜欢笨重的棉鞋,大冬天也是一双运动鞋,站在滨海的冰天雪地里,脚冷得像冰块。
  直到那天从沈临家出来,他才知道原来有这么暖和的袜子,原来冬天穿球鞋也不会冷。
  他的母亲去世得早,陆万钧虽然宠他,但父亲的爱是粗犷的,无论如何也无法弥补母亲的位置。
  他拥有同龄人羡慕的一切,唯独缺少冬天里的一双小羊毛袜子。
  因为这两双袜子,陆卓勋一直管着沈临,沈临遇见他的时候,是年级倒数,初中毕业的时候,是年级前十。
  陆卓勋又和他做了三年高中同学,高中毕业,陆卓勋以优异的成绩考进国际知名学府,沈临拼尽全力,还是没能去他勋哥去的学校,但也顺利被清北大学计算机系录取。
  出国留学的前一夜,几个发小抱着他哭,沈临非要陆卓勋承认他是正室,是大房。
  那个时候,陆卓勋有点怀疑沈临的性取向,直到无数次深夜,失恋的沈临给他打越洋电话,哭诉悲伤的恋爱或暗恋经历,陆卓勋才确定,沈临只是一个纯纯的脑残而已,而且他的审美极其专一,一直是可爱萝莉。
  后来陆卓勋回国,开始接手陆氏,几个发小又聚到一起。
  立志当黑客,攻陷美帝主义的沈临没长歪,目前在陆氏负责信息系统安全,也算把专业和兴趣结合起来。
  后来回忆陆卓勋第一次去沈家的情景,按照沈临的说法,他爸妈当天的接待规格,哪怕是M国总统来了都够不上。
  陆卓勋到底没下手揍人,径自往餐厅走去,沈临赶紧跟过去,从食盒中一样一样往外端菜,大冬天里,菜还热乎,依旧保留着刚出锅的诱人色泽,菜式都是陆卓勋爱吃的。
  陆卓勋确实饿了,他吃饭的时候很安静,沈临不敢造次,憋着满心的八卦,抓耳挠腮的陪他勋哥吃饭,实在有点食之无味,而且他也不明白,陆家几代富商,绝对的老钱,陆卓勋和其他富家子弟一样,讲究,一般的人入不了他的眼,一般的东西他也看不上,对食物也是,他勋哥那么挑剔的一个人,怎么就喜欢吃他妈妈做的饭呢?哪里就很好吃了,明明很一般。
  可实际上,陆卓勋就是打心底里喜欢,家常菜的味道,外面的东西再精致也比不了,所以沈母做的菜,他每次都觉得好吃,吃到就觉得开心。
  吃完饭,陆卓勋心情好了不少,拿起纸巾擦嘴,一顿家常菜愣是被他吃出法式大餐般的优雅,他瞅着沈临的猴样,慢悠悠的道:“问。”
  沈临立马立正坐好,他伸长脖子,大眼睛精光四射,盯着他勋哥,发出灵魂一问:
  “勋哥,爽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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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这货已经花痴到男女不分的地步
  陆卓勋现身发小群亲自辟谣——“没睡!”
  一个叹号足以看出当事人的愤怒。
  沈临虽然挨了顿揍,但打赌赢了,一边龇牙咧嘴叫疼,一边喜滋滋的在群里收红包,表情十分分裂。
  陆卓勋黑着张俊脸,已然处于二次爆发的边缘。
  “滚蛋!什么叫挨揍,那是爱的小铁拳!”沈临一边发语音,一边斜眼观察他勋哥,完美的卡在陆卓勋动手前一刻放下手机,换上故作严肃的面孔道:“勋哥,我想见温焓。”
  陆卓勋阴沉沉的看着他,到底朝他扬了下下巴,意思是有话快放。
  “医院这套系统启用前,经过最高级别的故障注入测试,当初花了大价钱,请狼群的人做的,我全程参与,我敢保证,除了狼群里最顶尖的高手,没人能轻易攻破,勋哥,我怀疑温焓被人当枪使了,他背后肯定有人。”
  陆卓勋眉头微蹙,修长的手指轻轻弹动桌面,这是他思考时的习惯动作。
  狼群是个自发性的无国界组织,由一群技术能力强悍的白帽黑客组成,他的成员未知,加入方式未知,他们攻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交易网站,黑掉暗网虐、待动物的直播平台,对垄断非洲钻石矿,进行血腥开采的资本集团发起攻击......
  打击犯、罪的同时,他们时不时与各类大型企业的安全系统“切磋”,许多企业会定期向狼群缴纳费用,美其名曰漏洞测试费,实际多多少少有花钱消灾的意味。
  那是个汇聚最顶尖黑客技术高手的地方,每个狼群成员都是巨富,财富难以估量,毕竟整个世界都是他们的狩猎场。
  神秘的组织成员,对弱势群体的无偿援助,亦正亦邪的公众形象,这一切为狼群增添了一抹传奇色彩,也让他成为无数代码技术人员心中的圣殿。
  沈临也不例外,在他看来,温焓活的有点窝囊,还恋爱脑,一点不像他们狂炫拽霸酷的黑客风格,可陆卓勋就是有一种强烈的直觉,这件事就是温焓做的,他具备这种能力,不需要借助任何人。
  “要不就是请人做的,他可以在狼群公开网站上发布匿名任务,花钱请里面的高手做,那可是不小的数目啊。”沈临摸着下巴,啧啧有声的感叹。
  陆卓勋却意义不明的哼笑一声,那笑容并不达眼底,温焓的财务状况根本不像有钱人家的少爷,他拿不出这笔钱。
  陆卓勋的手指仍一下一下,有规律的弹动着。
  沈临安静了一会儿,开始浑身长钉,“勋哥,你儿子呢?给我看看呗!”
  提到陆卓勋的儿子,沈临就感叹,他勋哥果然是他勋哥,原以为陆卓勋不近美色,肯定是几个发小里结婚生子最晚的,后来还有向和尚发展的趋势,谁知他勋哥弯道超车,直接有儿子了。
  沈临内心的感慨如江水滔滔不绝,他仔细瞅着他勋哥的脸色,没敢说恭喜,毕竟温焓那个人太一言难尽。
  陆卓勋眉宇间少见的浮上一层柔和的喜悦,“走,现在该醒了。”
  婴儿房里。
  刚睡醒的小家伙不哭不闹,肉眼可见的胖了,陆卓勋觉得这小家伙每天都在变胖,比他小时候养的小狗崽子还能长。
  “林爵说要在保温箱待三周,结果五天就出来了。”
  沈临心里呦呵一声,心说难得啊,他勋哥这是在炫耀?沈临立刻顺杆爬,“林爵就是个庸医,也不看看这是谁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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