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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小玫瑰(35)

作者:木兮娘 时间:2022-10-07 10:15 标签:生子 都市情缘 婚恋 异国奇缘

  艾伯特的话其实是真的,只不过他模糊了其中一些关键点。比如说位于此处的房子得以继承光是每年的保养便要花费不少,再比如邻居举办派对不再邀请艾伯特甚至拒绝艾伯特一家人融入进他们所谓的贵族圈全然因为艾伯特烦不胜烦,特意把明面上一个小银行行长的身份暴露给他们知道,让他们知道艾伯特并不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利益。
  另一方面,艾伯特的房子是尤金妮公主那暗地里不为人知的数不胜数的财产之一,在赠予艾伯特之前,那栋房子仅仅是派了一对忠诚的老夫妇看守。当艾伯特住进去,周围的邻居只以为他是那对老夫妇的儿子。
  邻居们这般认知到,那对老夫妇是好人,他们会在大清早散步顺带捡起地上的垃圾。可他们居然在花时间捡垃圾!!这绝不会是贵族应该有的风度和教养!因为贵族的教养里没有任何一条要去捡垃圾!
  宋朝从艾伯特的话里脑补出了他平时饱受轻视的日常,顿时心疼:“你比他们都高贵。真正高贵的人不会因为身份而轻视他人。”
  小玫瑰在试图安慰他,艾伯特意识到这一点,同时惊讶于他脱口而出的话。尤金妮和玛德琳总是教导她们的子女,真正高贵的人从不拿身份作为评判的标准,他们择以才能、品格和胸怀。
  艾伯特深受影响,任人唯贤。他自然也欣赏跟他有同等价值观的人,而当那人还是他喜欢的宋朝,那份惊喜便是双倍的。
  车子停在草坪上,宋朝打开车门下来,举目四望。这是一栋维多利亚时期的三层楼房,非常具有那个时代的韵味。它的前面有条四五米宽的小河,穿过草坪有道木桥横跨小河,穿过木桥直接进入房子。不过房子里头什么样子就看不出来了,隐私性很强。
  “走吧。”
  艾伯特先行一步,宋朝紧随其后。开门进去的时候,宋朝注意到门边角上有一个垂下来的铃铛,作用类似于门铃。这在以前很流行,现在大概只能作为怀旧。
  宋朝进屋,立时被里头的布局、设施惊艳到。一楼是会客厅、直达二楼的楼梯,穿过会客厅便是厨房和餐厅。一楼较为简单,大部分诸如书房、衣帽间、棋牌室等等都在二楼,至于三楼则全是卧室。
  会客厅摆设优雅温馨,典型的英伦带壁炉风格。壁炉前面一整套的沙发和长桌,长桌上铺着带镂空花纹的白色桌布,正中央一个中国瓷瓶,里头插着娇嫩鲜艳的玫瑰,花瓣上头还沾着露珠。
  沙发的左端是一处开放型的茶客室,休闲款的棕色实木小圆桌和凳子。对着高达两米的超大落地窗,两旁挂着暗红色落地窗帘,被各自拉开收拢好。
  落地窗若是打开,外面是花园,花园种的都是些长青植物,多是灌木藤木一类,显得别致雅韵。打开落地窗便可沿着一条曲径小路走,小路直达暖房。暖房和温室连着,温室里头种了许多品种的玫瑰。
  宋朝收回视线,落在会客厅右端的一架看上去有些岁月但保养得不错的钢琴,钢琴的前方是从墙壁里劈出来的书架,整整一面墙的书架。
  整个会客厅的装修高雅不失温馨。华丽典雅的壁炉,柔软的沙发,飘着香气的茶点以及写着非常漂亮标注的书籍。如果脚边有一只慵懒的猫和一只在睡懒觉的狗,那场景更是令人难以拒绝。
  “你说我会爱上南肯辛顿的下午。我想我现在就已经爱上了。”光是想象,他就沉迷其中无可自拔。
  “你可以留下来。”
  宋朝当他是在开玩笑,“如果你愿意把房租降低。”
  “你可以成为它的主人,另一个主人。”
  宋朝这回可真不是装不懂,他的确没能反应过来。艾伯特站在长桌旁边,倾身拔|出瓷瓶里修剪得很漂亮的玫瑰。手持花,眸深情,如虔诚的信仰者直视宋朝:“EG的法律通过同性恋者婚姻法,十六岁已经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宋朝,你愿意住进来吗?以主人的身份,成为我的合法伴侣。”
  宋朝:“……”
  噔噔噔噔噔。
  宋朝如遇蛇虫猛怪,迅速后退。远离艾伯特,然后被身后的沙发脚绊倒,一把摔进柔软的沙发里。瞪着圆眼睛,一脸懵:“我什么都没有听到。”
  艾伯特忍着笑,长腿一跨锁住宋朝,居高临下的盯着他:“我可以再说一次。需要吗?”
  宋朝抽着眼角:“不……不用了。”
  “那……你的答复?”
  “呃……我——”
  “宋朝!”
  宋朝一个激灵,游移的视线定住,和艾伯特对望上。一时之间,沉沦于那深不见底的眼眸里,喏喏说不出话来。
  艾伯特垂眸,抚摸宋朝的脸颊,温柔深情。
  “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在我的面前出现了你,有如昙花一现的幻想,有如纯洁至美的精灵。”初见之时,车窗外少年精致如精灵,一闪而过,遁入车流。令人不由产生昙花一现的错觉。再次相见,便是缘分作祟,将两人越推越进。“You are my carola rose。”
  宋朝是缠绕在艾伯特心口生根发芽的小玫瑰,必要拥有得到才可不伤不痛。若是强行拔出,必定痛彻心扉。卡罗拉玫瑰,最为纯粹热情的爱,是艾伯特无法用言语表达出来的爱意。
  宋朝没注意到艾伯特后面的那句话,他所有的心神注意力全在开头的那句话。源自俄国著名诗人普希金的《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描述初见恋人时一见钟情的爱情。
  那是宋朝最喜欢的一句话,普希金是他最喜欢的一位诗人。初接触到那句话,宋朝神思不属,深为其中深情所震撼,心中有着小小的隐密的愿望悄悄的生根发芽。
  他渴望有朝一日他的恋人能对着他深情的念出这句诗——别笑,宋朝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有这种羞耻的想法很正常。这个年纪的少年都渴望轰轰烈烈、至死不渝的爱情,哪怕乖巧如宋朝亦不例外。
  再说了,宋朝学的时尚设计,说到底都是艺术。艺术是相通的,把一位爱情诗人奉为毕生偶像也就不是一件多么难以理解的事。
  宋朝脸颊绯红,眸中波光闪动。他害羞了,又害羞又激动。
  艾伯特一怔,眼微一眯,立刻猜到了宋朝是因什么而害羞激动。老实说,他选择那句诗表达爱意不过是恰好能表达出他的感情,全然没有想到误打误撞叫宋朝如此欢喜。
  艾伯特趁胜追击:“你接受它亲吻你的指尖,接受它的停留吗?它很轻,不会给你造成什么负担,它如蝶翼般轻。它喜欢你的手指,它想住在这里。”
  艾伯特盯着宋朝的双眼,眼里压抑着热切的渴望,一边喃喃一边将手里的玫瑰环成一个圈,圈进宋朝左手无名指,如在教堂之上得到牧师宣布将戒指戴给新娘一般隆重。
  宋朝的无名指害怕的一缩,被艾伯特强硬的拉住,他好听的声音像魔鬼的低语,在极力的诱哄着无力招架的宋朝。
  “永远的,住在这里。死生不离。”
  艾伯特的强硬令宋朝颤抖,他的话令他产生一种错觉,仿佛艾伯特强心的闯进了他的心。当那玫瑰枝茎换成的戒指套进无名指,如棺盖落地一般。宋朝竟松了口气。
  也许是因为他对艾伯特的拒绝也并不如想象中的强硬,也许他心里一直就没放弃过艾伯特,才会那么轻易的被俘获。
  艾伯特唇角一勾,温柔的微笑。眸中一片春风般的温柔,他倾身上前,辗转吻过宋朝的唇,然后说:“那么,我们明天去登记吧。”
  咦?咦??!!
  “今天不行,太晚了。今晚睡在这里,明早再去登记——你不说话?太高兴了吗?”
  !!!!!!!
  发生了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好吧。这章只是提到登记而已。不过下一章就是真的小娃儿都生出来了。
  另外,之前入V忘记发红包啦。没办法,我记忆差。那就明天发,嗯……前二十名评论给红包。(是明天的章节,不要评论错了。明天提早更吧,中午12点更。)
  另外我记忆力不太好,要是超过两个小时没有红包记得提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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