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幺鸡(144)

作者:鹤青水 时间:2023-10-28 10:45 标签:校园 狗血 病娇 古早

  “王妈,我先回去了。”
  王妈见他脸色那么苍白,也不好再挽留,脸上流露出愧疚的神色,“早知道还是不开了。”她想要安慰孟肴,思来想去却只憋出一句,“那都是很早以前的事了......”这话却是隔靴搔痒,让孟肴想起晏斯茶以前发病的样子。他仿佛回到了残酷的旧时光里,却只能隔着一层玻璃旁观,任他撞得头破血流也闯不进去,那种无能为力,比蒙在鼓里更叫人寒心。王妈不晓得他的心思,还在搜肠刮肚地找些话讲,声音像钟摆似的,荡过去,又回过来,“反正,他也不在了......”
  孟肴喉头一哽,再也抑制不住,背过身摆了摆手,就当是告别的话语。他远远地跑出一段路,才肯回头去看,隔着一层涟涟的泪水,那老旧的洋房如同一栋雾影憧憧的地狱之所,潜藏在最深最痛苦的阴影里。


第110章
  孟肴深深地吸了一口秋日凛冽的气息,缓缓吐出一口憋闷已久的浊气。
  天空是一片整齐的灰色,只有到远方地平线的位置,才透出了隐隐发光的白。梧桐叶恹恹地挤在街边,泡在积聚的雨水里,如同一叠叠蜷曲腐烂的碎纸。这是一如往日的黯淡秋日,即将降临一场冷凄的雨,空气里弥散着森然的潮土气,深吸几口,肺部饱涨起来,好像吞了好几口泥。
  远离了晏卿的家,孟肴游荡在街道上,行人来往匆匆,他却漫无目的,重回Y城,总不免想起湖畔的日子,想起高考前他们一起学习的场景,那时他们还忙里抽闲一起看了电影《寻梦环游记》,影片结尾响起了熟悉的《Remember me》的旋律,晏斯茶说:“死不是生的对立面,遗忘才是。”当时的孟肴似懂非懂,如今两年过去,他回想起那些画面,恍恍惚惚好像已是上一辈子的事情了,那般梦幻,那般渺茫,他才终于理解晏斯茶那番话语。
  不要忘记我。请永远不要忘记我,忘记我的样子。
  孟肴回神的时候,竟发觉自己走到了湖畔的房子附近。他苦涩地笑笑,身体的习惯倒比内心坦然。晏斯茶的葬礼过后,他逃亡般匆匆离开了Y城,一去两年,这次既然来了,不如回去看看,兴许以后也没有了机会。他掏出钥匙串,找到一枚古铜色的西洋仿古钥匙,两枝相交的鸢尾花组成圆环型的头端,细长棍形的钥匙柄,末端一个方形凸起。这是晏斯茶配给他的钥匙,但不知如今的门锁是否更换。
  孟肴将钥匙插进锁孔,旋转,门开了。
  扑面而来一股陈旧又灰败的味道,但和蛇屋不一样,和晏卿的房间也不一样,这气息有一种熟悉的温馨,温馨中又透出了物是人非的冷清。孟肴在黑暗里驻了好一会儿,才摸索着开了灯,茧房般柔和的暖光倾泻而下,记忆也一同袭来,无数个熟悉的物件里,孟肴看到了无数个曾经的自己。米色的毛毯,单人的沙发,巨大的荧幕,华丽的女神柱,静默的骑士盔甲,还有二楼嵌入墙体、卷籍浩瀚的书架,一切都与两年前别无二致,右侧是开放式的厨房,左侧尽头是眺望湖泊的落地窗,孟肴一步一步经过,一点一点打量,直到走到圆弧形的书桌前——上面仍摆放着几本练习册,卷边泛黄的书角,是他曾经拼尽全力的痕迹。
  孟肴眷恋地伸出手,却骤然滞在了半空中,他的目光落在了一个铁制的小盒子上。
  那小铁盒摆在练习册旁边,没有任何花纹,普通粗糙,毫不起眼,但孟肴确信自己从未见过,晏斯茶家中每一个曾有的存在他都刻骨铭心。那铁盒上了锁,一个传统的铜黄色的锁,孟肴翻过来一看,背面竟刻着“S11”,这个刻印十分粗糙,由许多歪歪扭扭的细痕堆叠组成,是用粗钝的石尖一点点刻成的——这是当年他们爬雾山时,他和晏斯茶挂上的第一把锁。孟肴忘了呼吸,忘了眨眼,他的目光死死黏住铁盒,生怕一失神它就会消失不见。他颤抖着取下脖子上的钥匙,那是雾山第一把同心锁的钥匙。晏斯茶去世后,他用一根红绳穿起,天天佩戴在脖子上。
  这是只有孟肴能打开的锁。
  嗒——锁扣发出一声极细的响声,孟肴小心翼翼开启了铁盒。他狂喜的心几乎要蹦出嗓子眼,整整两年,他终于再次感受了心脏的跳动。
  盒子里躺着一封空白的信封。孟肴取出信纸,引入眼帘的是很漂亮的字体,笔法遒劲隽秀,那般熟悉。
  开头写道:
  “肴肴:
  好久不见。见字如晤。”
  周易坐在教室倒数第二排,这是一堂思修课,他一如往常在手机上打游戏,两方对战正酣,突然弹出来一条短信,来信人竟是孟肴:
  “你当初说能让我去复读,现在还作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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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比较短小             3             3
  存稿要发完了,牙白


第111章
  是数学课,老师在讲函数。
  白袅的脸朝着黑板的方向,一动不动,似乎听得很投入。实际上,她一直在偷偷打量斜前方那人的耳朵。象牙色的耳朵,散发出细绒的柔光,廓形连成一条流畅的圆弧线,和他为人一样无棱无角。那是新来的转学生,才来不到半个月。可他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转学生,他是个插到应届班上的复读生,都快满二十岁了。他来的时候,已经是十月下旬,距离高三开学已过去三个月,距离高考只剩不到八个月。
  但这都不是白袅关注他的原因。她关注他,只因为她喜欢他。
  这人和别的男生都不一样。他的书本总是码得整整齐齐,校服穿得干干净净,说话温和,做事细致,很有邻家哥哥的风范,但他的长相又像个未长开的弟弟,圆眼翘鼻,嘴唇饱满,脸上一点儿胡茬都没有,笑起来总有若隐若现的酒窝,就像西洋画里围绕在圣母身边的小天使。他叫孟肴,连名字都和人一样亲切。白袅自己也分不清,是因为喜欢他,才处处那么顺眼,还是因为他处处都顺眼,才喜欢上他。反正他第一天来,白袅就喜欢上了他。那时她的经血漏到了裤子上,她的校服外套短,盖不住屁股,下课了,她害怕得不敢站起来,是孟肴路过时看出了她的局促,低声询问了两句,就脱下校服跟她交换。孟肴瘦,个子不算高,倒是能穿上她的衣服,只是又短又紧地贴在身上,有一种小学生的滑稽。后来有人笑话他衣服怎么成了这样,孟肴只是笑笑,说热胀冷缩了。
  白袅家里是开旅行社的,所以寒暑假常有机会四处旅行。她很想向人分享旅游轶事,那么博大绮丽的世界,远比一眼望穿的校园来得有趣,可她往往才开了一个头,周围的同学就兴致缺缺地岔开话题,害她落入一种尴尬的冷场的境地。只有孟肴不一样,他会问:然后呢?之后怎么样了?起初白袅跟他不熟,以为他是出于善意故意解围,便敷衍地讲了两句,后来才发现孟肴是真的感兴趣。那双圆眼睛里总散发出神往的光彩,很专注地听她讲述奇妙的人文风景。白袅知道他的家境不好,他总是穿着同一套校服,洗了又洗,身上有股淡淡的肥皂的寒香。他的世界很窄,可他对外面无边大的世界从不畏惧。一想到这点,白袅就更喜欢他了,她希望高考毕业后,有机会带着孟肴出国旅行。
  高考,说到高考,这又是一层缘分。她的亲戚是T大的院长,家里早已定好了目标院校是T大,没想到孟肴也想考T大。她已经想过了,到时候托她的院长亲戚,给两人找个好的导师,继续在T大一起读硕读博,成为一对形影不离的校园伉俪。孟肴考不考得上T大,白袅倒从不担心,因为孟肴成绩很好,他虽然空窗了两年,但底子还在,捡起来很快,人又肯吃苦,常常是教室最早开灯也最晚关灯的人。白袅有时候为了跟他单独说上话,天没亮就从家里出发,那时的校园静谧无声,天是茫茫的暗蓝色,还有一点月亮,不声不响地贴着,白里微微透出天色的青。她最喜欢这样的时刻,心里宁静又踏实,这一天尚未开始,她的生命像被延长。
  可是无论她去得有多早,教室的灯总是亮的。灯那么亮,就像还是晚上,孟肴一个人坐在教室里,隔远了看不清面容,只瞧出一个专注的身影。那种时刻他看起来最真实,又最遥远,他好像活在昼与夜之间,不属于白天,也不属于夜晚,只是时空交错时留下的一道旧影,就像天上那个似明似暗、将落未落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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