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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车马慢(129)

作者:Shim97 时间:2024-01-21 09:46 标签:甜文 虫族 成长 励志人生

  路昭点点头:“方先生也这样讲过。”
  宋悦笑道:“英雄所见略同。”
  路昭一边和他闲聊,一边看向窗外,绿皮火车正穿过一片碧绿的田野。
  不知道方先生现在在做什么?
  高原上,一年之中天气最好的三个月总算到来——从七月到九月,这里天气明媚、万物生长,所有人都抓紧这短暂的时间修缮屋舍、喂养牛羊、储存冬粮。
  方曜收到路昭的信时已是七月中旬,他这天好不容易正常时间下班,正碰上捕鱼队回来,在仓库边给大家分发从措温布湖上捕来的新鲜鱼儿,他便也去排队领鱼,领完了鱼,还拿到了一封信。
  看见信封上留着路昭的名字,他迫不及待揣着信往回走,回到宿舍院里把鱼儿往厨房一扔,洗洗手就回屋看信。
  [方先生:
  一直没有收到你的回信,我很担心你。不过取信的先生告诉我,这些信肯定会转交到你手里,所以我还是继续写给你。
  最近我身边又发生了不少事。
  徐先生复职了,离开了首都回到部队,宋悦十分伤心,决定去宁海做生意,我陪着他一块儿去,因为我也很喜欢宁海这个城市。
  宋悦说,徐先生要好几年才会回来,他不会等他,要找别人处对象去。
  我觉得他在说气话,因为徐先生送他的项链、戒指,他还是一直戴着。
  本以为他们会幸幸福福走到结婚,过上平淡稳定的日子,没想到分别来得这样快。
  不过,徐先生出远门总还给了宋悦一个期限,你走的时候,连多久回来也不告诉我。
  我给你写了这么多信,你一封也不回,难道真的那么忙?
  上次给你寄了我的照片,你看见了么?我也希望能收到你的照片。
  如果有空,盼望回信给我。
  路昭。]
  方曜读完信,轻轻叹了一口气。
  他都能想象出来,路昭写下这封信时,该是三分生气、七分委屈的模样。
  可他无法宽慰他,也寄不出只言片语,把信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只能拿出草稿本,记下自己的回信。
  [阿昭:
  很抱歉不能给你回信,也无法拍下照片。
  听闻你要去宁海,祝你一路顺风。不过,你下半年就要进入大四学年,学校要开始向机关单位推荐毕业生,希望你还记得我的建议,积极争取工作机会,我相信以你的综合素养,可以去一个不错的平台。
  我在这里一切都好。要说起来,最近也发生了一件事,是我的导师喻晓生病去镇上的医院看病,路上遭遇了间谍袭击。
  好在有一队战士护送,他们化险为夷,战士们也因此立下军功。我们给驻守部队写了感谢信,听说他们内部召开了一次表彰大会。
  我的助理陈英杰也因此和一名小战士结缘,他们好像正在处对象,也许过不了多久,我就得给他们包红包了。
  看到他们每天待在一起,我十分想念你,真希望能和你一起在措温布湖边漫步,看高原上的雪山和蓝天。
  期待你再次来信。
  舆;洗;筝;哩——
  方曜。]
  写完这封回信,他将这页草稿纸撕下来折好,同路昭的来信一起放进抽屉里。
  外头正好叫起来:“吃晚饭了!今天吃鱼啊!大家快来!”
  今天捕鱼队回来,大家刚刚领了鱼儿,每人都有一条,一个院里就能领到十几条鱼。
  留几条养在水里留着下星期吃,其他的今天就做来吃顿新鲜。自从措温布湖的冰面融化,捕鱼队每半个月回来发一次鱼,起码让大家一周都能吃上一次鱼肉。
  玉米面窝窝头,配上鲜美的鱼肉和鱼汤,大家吃得十分高兴,这在高原上,算是不错的日子了。
  虽然不是吃得多饱多好,但一周好歹能吃一次鱼、吃一次牛羊肉,比冬季短粮缺肉时一日一顿的咸菜配窝窝头好多了。
  坐在一旁的陈英杰一边吃着饭,一边问:“老师,今天看你又收到信,是师母寄来的吗?”
  方曜一边吃东西,一边点点头。
  陈英杰好奇地问:“师母老写信,半个月就寄一封,哪有这么多可写的?都写些什么呢?”
  对面的小周打断他:“人家夫妻两个当然有讲不完的话了,你瞎打听什么。”
  陈英杰啧了一声:“在这儿没电视看,没广播听,也没有闲书,天天就是工作,我都要无聊疯了。”
  方曜瞥了他一眼:“你无聊么?昨天不还在教那个小战士读书写字?”
  陈英杰:“……”
  小周哈哈大笑:“今天就是因为金珠没来,他才无聊,在院门口都转半天了。”
  喻晓一边吃鱼,一边说:“小陈,你和那个小战士在处对象吗?要不要组织给你说说媒,在这儿把婚结了算了。”
  陈英杰一下子涨红了脸,赶紧埋头吃饭:“八字还没一撇,离结婚远着呢。”
  众人热热闹闹吃完饭,一起收拾了餐桌和碗筷,陈英杰把洗好的碗放进橱柜里,擦干净手走出来,正好看见院门口,金珠在那儿等着。
  他双眼一亮,连忙跑过去:“你来了,怎么也不叫我。”
  金珠抿了抿嘴,目光看向他背后——院子里有好些人打趣地看着他们。
  陈英杰顺着他的视线回头一看,大家就哄笑着散开。
  陈英杰也有些不好意思,抓抓脑袋:“大家就是爱看热闹,毕竟这儿的日子太枯燥了。我们不叫他们看,到外面走走吧。”
  金珠点点头。
  两个人便并肩往外走。这处小镇不算很大,外围远远围了一圈铁栅栏,有驻守战士站岗,两人只能在这圈起来的草原上散散步。
  这会儿虽然已经晚上八点,但高原上的太阳还亮的很,洒在绿油油的草原和远处碧蓝的措温布湖上,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陈英杰不由说:“我还是第一次来高原,原先不知道这里夏季日落得这么晚。在我们那里,一年中白天最长的时候,晚上七点半也天黑了。”
  “这里的夏天,晚上十点天黑。”金珠说,“我没有去过别的地方。”
  陈英杰笑道:“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我的家乡看看。”
  金珠看着他,有些腼腆地笑了笑。
  他明明是深邃冷硬的长相,麦色的皮肤充满野性的味道,抿着嘴不说话的时候,像倔强孤傲的鹰。
  不熟悉他的人,可能会觉得这是个不好惹的战士。但陈英杰知道,金珠只是不爱说话,其实很善良,也很容易害羞。
  他轻轻咳了一声,往金珠那边凑了凑,两个人走得更近了些。
  傍晚的阳光洒在他们身上,将他们的影子长长地拖在身后。两条影子越挨越近,连手臂都碰着彼此,分不清是谁主动的,手就牵到了一起。
  高原的夏季转瞬即逝。
  寒冬降临时,陈英杰和金珠举办了简单的婚礼。
  说是婚礼,其实连家人都没法来参加,只是把相熟的战友同事请来吃了一顿饭。
  两个人好好收拾了一番,穿上最体面的衣服,胸口别上一朵红花——这还是金珠找部队办公室的战友借来的,表彰用的大红花,用完了得还回去。
  战友同事们来这儿时几乎没带什么东西,到了这里也出不去,哪能拿得出什么像样的礼物?听说他们向组织申请了一套单独的宿舍,便送的送被子,送的送热水瓶,送的送粮油肉菜,拼拼凑凑地把这对新人的小家收拾了出来。
  招待完客人,新婚夫妻一块儿收拾了家里,才一起去歇息。
  金珠亲手打的新床十分结实,只是轻轻摇晃着,并没有发出吱呀声响,棉被底下闹腾了大半夜,总算停下来。
  棉被上压着的,是陈英杰送金珠的那件藏青色棉衣。金珠靠在陈英杰怀里微微喘息着,借着月色看见它,便说:“你好像只给我送了件衣服,就把我娶回来了。”
  要知道,西羌族人的血统区别于其他虫族,族群里雄虫多、雌虫少,要讨老婆是很不容易的。得带上十头牛、十只羊、一条银腰带去心上人家里提亲,并且陪老丈人喝酒一直喝到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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