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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车马慢(269)

作者:Shim97 时间:2024-01-21 09:46 标签:甜文 虫族 成长 励志人生

  宋悦一愣,随即哈哈大笑。
  徐行知:“别笑,我在很认真地和你讨论这个问题。”
  他把自己脖子上戴着的戒指拈起来,给宋悦看。
  “这戒指,我戴了这么多年,戴着它出生入死、枪林弹雨,它对我的意义,就跟我送你的那枚子弹壳一样。”
  他又伸手到被窝里,摸到宋悦的手:“你看,你戴了这么多年戒指,手指上也留下了戒痕。”
  “就这么把这戒指摘下了,就这么把以前的回忆抹去了,你能放得下?”
  宋悦见他说得认真,便小声说:“没说要把以前都抹去……”
  徐行知:“那你怎么跟父母解释,我就是那个骗你等了这么多年的负心汉?”
  宋悦:“……”
  他好像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不过,他是不愿意轻易承认自己的错误的,当即说:“你是觉得我一定会答应你咯?我可没说要答应你,我不操心这个。”
  他把脸埋在了枕头里,不搭理徐行知了。
  徐行知凉凉道:“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一个是选那个让你等了好多年的混蛋,一个是选你哥哥多年不见的好朋友,这两个都是我,你还有别的选择吗?”
  宋悦:“……”
  他闷闷地说:“谁说我只有两个选择了,追我的男人一抓一大把。”
  “可是你这么多年都没看上过别人。”徐行知蹲在床边盯着他,“悦悦,你到底在生什么气,明明还喜欢我,为什么不愿意理我呢?”
  宋悦:“……”
  他沉默了好半晌,才开口:“你不是也说了嘛,我和路昭不一样。”
  “我从小就被宠着长大,从来只有别人等我、别人让着我,没有我让着别人、等别人的。”他说,“路昭等方先生等了好多年,但他一点儿也不怨,我不行,我就是很怨你。”
  徐行知松了一口气,伸手握住他被窝里的手:“没关系,可以怨我。”
  有怨恨,就代表在乎,就代表宋悦还是忘不了他,还是喜欢他。
  要是像路昭那样没有一点儿埋怨……那不就说明他能拿得起也能放得下么?这对方曜来说可不算什么好事。
  宋悦继续说:“还有……我也在适应。”
  徐行知眉心一跳:“适应什么?”
  宋悦转过半张脸,瞅着他,小声说:“可能是太久不见了,我觉得你有点陌生。”
  徐行知愣住了。
  宋悦的声音是真有点儿委屈:“这么多年,你总是有办法知道我在做什么,知道我过得怎么样,也许你还有我这些年的照片。可是对我来说,是真正的八、九年没见你了,我觉得你变化很大,变得让我有点不认识了。”
  徐行知的心像被揪了一下,蓦然紧缩。
  “在我记忆里,你是个有点吊儿郎当,但又挺文质彬彬的人,以前你很爱穿黑色的长大衣,系着围巾,看起来像个老派的绅士,但又不那么绅士。”宋悦看了他一眼,“可是现在……”
  现在的徐行知完全变了。
  头发剃短了,根根竖起来,露出棱角分明的面庞,晒黑了一大圈,身上那点儿斯文几乎找不见了,只剩下蓬勃的侵略气息。
  虽然他还是吊儿郎当,还是爱开玩笑,但那感觉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多年枪林弹雨的生活,完全改变了他。
  宋悦低声说:“行知,哪怕是一对齿轮,八年不转了,还得磨合一下呢,你得给我一点时间。”
  作者有话要说:


第215章 番外-旧情人9
  宋悦的这一句需要时间,就让徐行知足足等了好几年。
  等到路昭都平安回来了,等到路昭和方曜都结婚了,甚至等到路昭方曜的孩子都出生了,宋悦仍只愿意和他处对象,怎么都不答应结婚。
  徐行知一开始还时不时问一问,催一催,到后来便意识到,这些年里宋悦成长了,不再是那个青涩冲动的年轻人了,要想哄着现在的宋悦做出结婚这个人生重大决定,要比哄以前的宋悦难得多。
  他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了这么些年,早已把冲动的棱角磨平了,而要做出结婚这个决定,恰恰是需要一点冲动的。
  徐行知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而偏偏那枚丢失的金戒指,也一直没有找到。
  宋兴和时雨甚至把整个沙发和茶几都挪开了,把沙发套和地毯都翻过来找了,依然没有。
  宋母对此十分愧疚,而且看宋悦已经让步,答应同徐行知处对象了,也就不好再一直催他早点结婚。
  一对戒指,至此便只剩下徐行知戴在脖子上的这一枚。
  他也想过再买一对新的,可宋悦不答应结婚,他再买也送不出去,只能作罢。
  这一年的春天到来的时候,方曜结束休养,回到首都继续工作,留下路昭带着将满三岁的方朔待在宁海。
  小胖崽方朔在疗养院长到三岁,终于搬了出来,住进了路昭在大湾广场附近的小洋楼。
  然而,他的年纪还太小,不到上幼儿园的时候,路昭现在又是市领导,工作忙得不得了,经常要出去调研开会,小胖崽怎么照顾就成了一个问题。
  路昭换了好几个育儿师,仍没找到满意的,平时只能把方朔带到单位让他自己玩,出远门时便只能问宋悦能不能照顾方朔几天。
  宋悦现在公司做大了,请了职业经理人,自己不算很忙,而且徐行知今年又调到了宁海附近的军区,能开车往返宁海通勤上班,除了加班和出差的时候,几乎每天都回宁海来,两个人照顾一个小宝宝,应当是绰绰有余。
  宋悦便一口答应下来。
  路昭收拾了方朔的行李,把他的小衣服小鞋子装好,还带上了睡觉的小枕头、喝水的小水壶、几样小玩具和看图识字卡片。
  方朔依然是个敦实的小胖崽,穿着方曜走时给他新买的短袖和背带裤,圆滚滚的小肚子把裤子撑得像个小皮球。他噘着嘴在旁看着妈妈收拾,小声问:“宝宝去哪里?”
  路昭:“宝宝这几天去宋叔叔那里住。宝宝记得宋叔叔吗?”
  小胖崽:“长头发。”
  路昭笑了笑。
  原先方恒小时候也叫宋悦“长头发”。
  “对,就是那个长头发的叔叔,原先来疗养院看过宝宝的,他就住在我们隔壁楼上。”路昭说着,把行李背包的拉链拉上,“宝宝的东西妈妈都放在这个背包里了,这几天宝宝就跟宋叔叔待在一起,宝宝要听话知道吗?”
  小胖崽噘着嘴,皱着小脸蛋,不怎么乐意地点点头。
  路昭摸摸他毛茸茸的小脑袋,叹了一口气。
  原先他在方先生那儿做育儿师带方恒的时候,还没法理解方决和文越怎么会忙到没空带孩子,把这么小的孩子扔给没结过婚没带过孩子的方先生。
  没想到他现在也得把自己的孩子扔给宋悦这个没带过孩子的生手了。
  “好了,时间不早了,妈妈送你过去,然后妈妈也要出发了。”路昭把收拾好的背包背起来,抱起小胖崽出了门。
  宋悦就住他隔壁楼,当初这套房子还是宋悦撺掇他买的,现在看来真是十分不错——区位很好,交通方便,生活便利,要找宋悦帮忙的话,走几步路就到了。
  路昭把小胖崽送到宋悦家门口,宋悦接过他的背包,笑眯眯地逗小宝宝:“还记得我吗?”
  小胖崽乖乖的:“宋叔叔。”
  “真乖。”宋悦把他抱过来,“果然性格好的父母生出来的小孩也是性格好的。”
  被他抱过去时,小胖崽显然有些不舍,还抓着路昭的衣领不放,然而路昭只说了一句:“宝宝答应了妈妈会听话的哦。”
  小胖崽噘起嘴,松开了胖手,但泪水已经在眼睛里直打转了。
  宋悦见不得这种听话的乖宝宝哭,赶紧哄了两句:“没事,妈妈很快就回来了。而且宝宝还可以给妈妈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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