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办事准没错(2)
男孩们面面相觑,最后都郑重地点了头。
“好!”老头一拍大腿,“只消一个月,就把你们统统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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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这样不正经的文,还是稍微补充一点世界观(。我自己流abo设定包括:男女分abo六种性别,男女之间有生殖隔离,可以理解为不同民族或种族,就是以男性人物为主角的故事里基本不会出现女性;abo的社会性别当然会体现在着装上,从文里也能看出来哈,我想象的是这样:alpha的着装基本等于古代男装,穿裤装,显著特征是穿戴硬质裆甲(codpiece);omega的着装主要是版型近似于toga的长短袍装,应该是源于希腊/罗马文化传统;beta的着装和a相似,因为要外出工作,穿裤装比较便利,和a的区别是b不穿装饰性裆甲。
第2章 爱米尔的故事
隔天下午,布兰奇老头睡醒了酒,拿着昨天记下的画纸,走去树林里去找他的相好。
这相好是个独身的Omega 男人,名叫弗雷泽,四十几岁了没有亲眷,一个人住在林中的小木屋。村里人都说他是个巫师,他长得也像个巫师:从不梳理的黑色长发和鹞鹰一样的黑眼睛,传说他会在夜里变成蝙蝠或老鼠,潜入有幼童的人家吸取他们的灵魂。
老布兰奇不信这些荒唐的传言,也不在乎。只要有个湿淋淋、热乎乎的洞口露出来给他干,他才不管对方是天使还是撒旦。
老头钻进那间阴暗的小木屋,把他的老相好拦腰抱住丢在床上,一把撩起那破旧长袍的下摆,对旧衣下隐藏的翘屁股又揉又捏。
“等等,你刚在桌上放了什么?”巫师怀疑地眯起眼睛。
“是我儿子们的事,不急。你先让我爽快一把。”老头解开裤子,那东西只硬了一半,他叫相好的给他含在嘴里吸了又吸,才成了一把好家什。巫师吸着情夫的东西,自己也动了情,身后的入口淌出水来。老头叫他停了,摸他下身湿滑一片,叫他自己坐上来。巫师也不犹豫,跨在情人身上,扶着那胀红的硬柱,一口气坐下去。这巫师到底是个熟透的老淫虫,被那东西直捅进产腔深处,眉头也不皱一下,倒是舒服得连声哼叫。他扶着情人的肩起起落落,两人都赚得一段好时光。
人这一生的心力体力总有定限,倘若用在正业上,就无暇玩乐,若用在荒淫纵欲上,也就无力劳作。这两个老家伙,都是懒于正业,专营旁门左道,专会投机取巧,才至于到这年岁还精力饱满无处发泄,时不时要这样放纵一番。
兴尽后,巫师敛起衣裳,走到桌边拾起老头带来的画纸。
“这是些什么?”巫师大惑不解。
老头穿起裤子,不急不慌地过来解释:“这是我儿子们想要的夫婿。你看,爱米尔想做公爵夫人,我打算把他嫁给咱们这里的领主——拉雅公爵。”
“你这不是发梦话?公爵怎会娶你家的孩子?”巫师不客气地说。
“所以我才来找你讨主意。你这里有没有什么歪门邪道,能让公爵爱上我们的爱米尔?”
“爱情药水我倒是有。”
巫师爬在桌子底下找了找,拿出一只散发着脂粉香气的小瓶。
“叫你儿子把这药水滴进私处,等到爱液流出,叫他的心上人舔了去,就成了。”
“哈,我算知道你是怎样骗钱了。”老头笑道,“但凡我儿子能叫公爵吃他的骚水,还用得着你出主意?”
“这不就是了?”巫师说,“见不到公爵,我的魔药给了他也没用。”
“你这不过是普通的香水。”老头嗤之以鼻。
“你也死了这心吧。嫁妆也出不起半分,那种天天撩起衣摆给人玩的野孩子,村里人家都不愿意娶,更别想什么贵族了。”
“你记错了,”老头纠正他,“你说的是加兰,爱米尔可不是那样的孩子,他是个势利眼,没有钱和权这两样,别想碰他的小屁股。”
“那你要怎么成这门婚事?连身像样的衣服都没有,怎么混进城堡里?”
老头摆摆手,说:“公爵又不是天天都在城堡里。夏天正是打猎的季节,贵族老爷们总要在野外路过,渴了累了也要到湖边喝水、歇息,叫我家孩子在湖里洗澡,光着身子卖弄风骚,还怕勾引不到一个两个爵爷吗?”
“这未免太直接了。”巫师不赞成地撇嘴。
“你懂什么,这就是我老头子的高妙之处,你想想看,贵族和我们差在哪里,还不就是衣装打扮吗?贵族老爷见了我儿穿衣的样子,眼里只有一个村夫、穷鬼,绝不会多看一眼;但要是脱得一丝不挂,洗得干干净净,谁又猜得出他是公子还是贫民?”
老头说完,又从巫师手上抓过那只药瓶。
“等到爵爷上了钩,还用得上你这药水。”
老布兰奇的计划真就这样实施了。他带着儿子来到贵族们打猎必经的野湖,爱米尔脱光衣服跳进湖里,洗掉身上的灰尘污垢,显出他明亮的红发和珍珠色的柔软身躯。爱米尔是个水性极好的青年,他在湖里自在游动,愉快地哼起歌来。
这时,他们的领主拉雅公爵打猎结束,满载猎物悠闲地走在回城堡的路上。公爵听到歌声,立刻被吸引了,他叫随从们等在路上,自己拨转马头溜进树林里,看见湖中有个光身的美人,不禁心旌动摇,裆甲里的东西也不安分了。
公爵不过二十一岁年纪,腮边还没生出胡须,只有嘴上一层薄薄的浅色唇髭,头发也是浅棕色,一缕缕打着卷垂在肩头。他的披风和夹衣绣满金线,帽檐上的鸵鸟羽毛迎风抖动;他骑在一匹灰色的阿拉伯马上,人和马匹都一样漂亮神气。
爱米尔一见这位盛装的贵族青年,登时就爱上了,泡在清凉的湖水里也觉得全身燥热,直想上去亲吻爵爷手上的珠宝。
公爵停在湖边向他喊道:“美人啊,你是谁家公子,我命令你报上家门!”
但爱米尔不能说。他不能禀告公爵说自己是个乡村闲汉的儿子。
“为什么不说话?”公爵有些不悦,他可不习惯被人拒绝。
“实在抱歉,爵爷……恕我不能透露。”爱米尔回答说。
“为什么?”
爱米尔又说不上了。在心里埋怨父亲也不给他提前编好说辞。
“啊,我知道了!”公爵突然大声说,“你一定不是凡人!你是这湖里的宁芙水妖!凡人身上怎么会生出你的美貌?又怎么会有这样蛊惑人心的嗓音?被我说中了吧,你这迷人的精灵!”
躲在树丛里的老头和巫师对看了一眼,都在想:这公爵原来是个呆瓜。
但这误会也不能全怪公爵。爱米尔生就地狱火焰一样的红发,眼眶深深就像能摄人心魂,在荒郊野外见到这样妖异的美人,谁能不疑心神怪呢?
事已至此,爱米尔也就顺着公爵的心思胡说起来:“是了,我就是住在这湖里的宁芙,你这凡人才该报上家门。”
“我是本地的领主,拉雅公爵。”小公爵昂着头宣布,“啊,美丽的宁芙,湖水不会洗去你鲜艳的唇色,也不会让你的皮肤露出瑕疵,因为它们是自然的杰作,而非脂粉堆砌的骗局,我厌倦了宫廷里的虚假之美!快上岸来,我们欢好一场!”
爱米尔正要游向岸边,远远看见树丛里他老爸伸出两只手来摇摆。也对,公爵错当他是妖怪,自然不会有婚配的打算。总得骗得他求婚才好。
“恕我不能从命,爵爷。”他说。
“这又是为什么?”公爵气鼓鼓的,他从没在同一天里收到两次拒绝的回答。
爱米尔又开始胡说:“倘若我上岸去,就会丧失天赋,像你们凡人一样生老病死,一场玩乐哪里抵得上我永久的青春?”
“哈,那是你不懂凡人的乐趣!”
“你倒是说说,做凡人有什么乐趣?”
“你可曾试过和人肌肤相亲,叫人填满你下身饥渴的小洞,带你升上天堂再回到人间?”
“听起来不错,但这不够。还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