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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办事准没错(3)

作者:狐富贵 时间:2025-05-21 11:35 标签:ABO 短篇 轻松 喜剧

  公爵想了想,“你可吃过填塞着鲜嫩小鸟的松饼,金色的松露汤,热气腾腾的烤孔雀腿、上面撒满从圣地带回的奇异香料?”
  “唔,听起来很有趣。还有什么?”
  公爵又卖力想了想,“你可曾躺过温暖柔软的波斯地毯,或丝织的衾被和云朵一样轻松的羽毛床?你可见过手掌大小的红宝石,或是在国王的宝库里被金银闪花了眼?”
  “它们听起来都很美。可是啊,我的爵爷,”爱米尔正色道,“你说的这些都是做公爵的乐趣,你生在尊贵人家,享尽奢侈,你领地上的平民却与这一切无关。我这个自由的精灵,没有你们俗世朝廷的头衔,又怎能享受到这些贵人的乐趣呢?”
  这下可把公爵难住了。他皱着眉想了又想,犯难的样子看在爱米尔眼里也十分可爱。
  “我想到了!我想到了!”公爵说,“你可以嫁给我,做我的公爵夫人,你就有了头衔和地位,我的财富就是你的财富,我的享受就是你的享受!”
  “你是在求婚吗,爵爷?”
  “是的,美丽的宁芙,请嫁给我!”
  爱米尔扭过头去,“我和你才刚见面,又不知道你信用如何,把你手上的印戒抵押给我,等到婚礼那天再还你。”
  “荒唐!”公爵捂住手上的戒指,“这是我家世代相传的家主之证,哪能随随便便抵押给妖怪。”
  “那么就没有婚约,我可要回湖底去了。” 爱米尔作势要扎进水里。
  “等、等等……”公爵还是耐不住爱情的急切,只好脱下戒指,“你可接好了,不许掉到湖里弄丢了。”
  “放心,便是掉下去我也能捞回来。”
  公爵犹疑着抛出戒指,爱米尔伸手接住,美滋滋地戴在自己的中指上。
  “好宁芙,快上来吧!让我吻你清凉的红唇,满足你湿润的……”
  这时一个令兵从远处跑来,高喊着“爵爷!爵爷!”
  “什么事?”公爵被搅了兴致,很是火大。
  “国王传您马上进宫去,不得耽搁!请您快回吧!”令兵说。
  公爵舍不得美人,又不好耽搁国王的命令,只好对爱米尔说:“国王召我,我要先走了,明天这时你还在这里吗?”
  “亲爱的爵爷,公务要紧。明天这时我还在这里等您来完婚!”爱米尔陶醉地抚摸着手上那枚象征权力和财富的印戒。
  公爵恋恋不舍地骑上马,一步一回头地远去了。看他走远,爱米尔才游上岸来,穿上自己的破旧衣服,他父亲和老巫师也从树丛里钻出来。
  “你怎么放他走了?”老头责怪道。
  “国王叫他去,总不能违抗吧。”爱米尔说,“他已经把印戒抵给我做信物,一定回再来的。”
  “国王怎么这样多事。”老头边走边抱怨。
  “我听说国王已经重病几个月了,”巫师一向消息灵通,“也许是交代后事。”
  “管他什么!”老头说,“还好我儿子应答机智,这个公爵夫人一定做得成了!”说着赞许地拍了拍爱米尔的肩头。
  次日,爱米尔回到湖边,仍是一丝不挂的样子,只有一处与前日不同:他在下身滴了老巫师给的爱情药水。
  公爵如约而来,看到爱米尔就跳下马来,拥住他忘情亲吻。公爵脱下披风铺在草地上,爱米尔刚躺上去,流出的爱液就沾湿了那昂贵的丝绒。
  “看得出你很想我。”公爵摸他湿滑的洞口,又低头去舔,“你这精灵的骚水确实和凡人味道不同。”公爵爱这异香,忍不住都吞了下去,又和爱米尔接吻,两张嘴里都是爱情药水的香味。
  他们两个就在这湖边的风景里做起那件事。爱米尔偎在公爵怀里,只觉头脑发胀,眼前的世界光怪陆离,心想这一定是爱情的神奇。他年纪不小,却未经人事,公爵抬起他的腿,那东西抵住他私处一送到底,再抽出时茎头沾了点点贞血,他却也不觉疼痛,只想那东西快些再捣进来,快些让他成为爱人的所有物。
  “我见到了不得了的景色!世界再也不是原来的样子!”公爵沉醉地说,“这一定就是爱情的神奇!”
  公爵更用力地撞击爱人白瘦的臀,他们肌肤拍击的声响和舒爽的淫叫,惊得树上的鸟都飞起了。他们干到筋疲力尽,双双泄出种子,结成标记。
  正当他们相拥在草地上昏昏沉沉,树丛里伸出一只贼手,从公爵散落的衣物中间偷走了钱袋。可是公爵太富有了,他可不会注意到一袋银钱的消失。
  休息过后,公爵穿起衣裤,又用披风裹住他的未婚夫人,他们同骑一匹马回到城堡,明天将要进宫去请求国王的祝福——如果病中的老国王还能坐起来为他们祝福。
  就这样,爱米尔如愿做了公爵夫人,他的父亲和老巫师带着偷来的一袋钱回了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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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懂我意思吧,古代的所谓“魔药”很多就是植物致幻剂(。
  

第3章 理夏的故事
  “你居然没有当天就把钱赌掉。”
  巫师不信任地看着他的情夫。
  “说哪的话,”布兰奇老头晃了晃钱袋,“我要用这笔钱为我儿子理夏寻一门婚事。”
  他用粗糙的手指点了点画着面具的纸。
  “这是理夏想要的丈夫,一个戏子:皮埃尔·杜法利。”
  “哈,你的孩子怎么个个都喜欢发梦。”巫师嘲讽道,“皮埃尔·杜法利是这个王国里最受欢迎的戏子,每个Omega都想嫁给他,打赏他的贵族、富人多得是,你难道想用这一点钱当上他的金主吗?”
  “当然不是。”老头说,“这件事我要进城去办,还得借你的驴子。”
  布兰奇家一匹牲口也没有,但凡要出门,老头就跑来借用情人家的驴子。
  “好吧,可不许丢了我的驴子。”
  “那是当然。”老头骑了驴,带着银钱往城里去了。
  要问他这是去做什么,认识他的人可要大吃一惊——他要去印书馆请人印一册书。人又要问了,这不识字的老头哪来书可印呢?这书当然不是他写的,是他家二儿子理夏的手笔。
  昨天他吩咐理夏写一篇文章,评一评他最爱的戏子皮埃尔·杜法利,只是不许写半句好话,要百般批评挖苦。
  理夏可犯难了:我用全部灵魂爱着他,怎么写得出坏话呢?
  老头说:你要想嫁给他,就须照我说的写。
  理夏绞尽脑汁写了半夜,总算凑出一篇。天一亮,他父亲就拿了书稿、借了驴子,进城去印书了。
  印书馆的老板也是老头的旧相识,这天正巧不在,他的内人在馆里,正在收拾印版。
  “克里斯汀,这么久不见,你还是美得叫人头昏啊!”老头对那个中年Omega奉承说。
  “少来骗人,你这老混球。”那人叉着腰瞪他,“三年前借的钱可都没还。”
  “我这不是带钱来了?”他晃了晃公爵的钱袋,克里斯汀伸出手,他又把钱收回自己怀里。
  “哼,我就知道。”
  印馆老板的内人长了一副刻薄模样,头发在脑后随意挽成一个团髻,干活穿的罩袍墨迹斑斑,但眼角眉梢还颇有风情。老头揽了他的腰,在他颈窝亲了几口,嗅他身上的油墨香气。
  “哎呀,老色胚快放开!”克里斯汀边骂边推,手上动作却软绵绵的。
  “甜心,我来请你帮我做一件事。”老头从腰袋里掏出理夏的书稿,“帮我把这稿子印成一本小册子,要叫这城里人人都读到。”
  克里斯汀接过稿子看了看,“这东西我不印。皮埃尔·杜法利是这个国王里最好的戏子,没有人不喜欢他,刊印骂他的文章,哪里卖得出去?亏本的事我们不做。”
  “所以才要给你这笔钱。只管印好,白送出去叫人看。”老头这才把钱塞给克里斯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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