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攻贱受都喊我爹(163)
也许有一天,我将并不憎恨衰老的降临,因为我能给你的不多,唯有白发和皱纹,是我最能拿得出手的,长久爱你的证明。
——致爱妻,陆兰妙。
信件底下,落款是“明则仙”三个字。
最后一笔落下,深深嵌入纸张之中,折进书里,放在书架上,不知过了多久,直到雪白的纸面泛黄发暗,直到被他原本的主人遗忘,才在偶然的某一天清晨,被一只布满皱纹的手指抽出,得以重见天日。
颤抖的热泪滴落在上面,写下这封信的主人化作时光的沙粒消失在了命运的洪流里,唯有永恒的真爱依旧闪光,烙印在了心上。
有一天他们都不再年轻,可有人永远年轻,人与人之间的际遇是如此的奇妙,或许还存在某一个平行世界,那一天的时光转角,头顶梧桐树木葱绿,路边蓝花楹绵延盛开,金色阳光正好,万春巷红砖热烈,斑驳树影落下,黄风铃木暗香浮动,落下的花瓣打在穿着校服的少年身上,他俯下身捡起滚落在地上的书籍,递到另一个少年身边,对他扬起一丝笑,道:
“你好,我叫明则仙。”
盛夏青春的风随着呼吸静止,忽然又热烈起来,跨过千山万水,与他们一同相遇,呼啦啦地转过书页,写满了少年心事的书最终被阖上,奔涌的时间在刹那间穿过无数粒子,凝成一线,世界在某一刻重归寂静,只能听到彼此鼓噪的心跳声。
“你好,我叫..........陆兰妙。”
“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
【正文完】
第82章
我和明景是因为一次意外认识的。
我读的环境设计, 他学的心理,我们在龙成上大学的时候,都不是同一个专业、甚至不是同一个学院的学生, 所以上课的时候基本遇不到, 就算是马原思政这样的大课,也因为人多, 也很少会撞见。
但是我比他认识我,更先认识他,因为我在和他本人见面的之前,曾经在学校的表白墙上见过他好几次,新生刚入学那会儿,他的照片就全校满天飞了。
他是男生, 所以他的照片不会像女生一样被比较敏感地保护起来,我记得当初我们系的系花刚进学校的时候,虽然大家都传她漂亮,但是因为考虑到系花是女孩子嘛,所以大家处于保护等等因素, 没有人会堂而皇之地把她的照片随便丢到群里,但是明景就不一样了, 他的很多照片经常会被发到表白墙、贴吧或者企鹅空间,我一边觉得那些人发的时候肯定没有问过他本人的意见,一边又很心虚地享受别人偷拍的成果偷看他, 像是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得光的变态。
不过因为我一直没有见过本人, 所以尽管我觉得明景好看,但是却在心里坚定地认为那些有关他的图是高p的,加上有些图真的实在太糊了, 连五官都看不清楚了,谁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有同学们说的那样帅,万一是假的呢。
我这个人比较务实,只相信眼见为实,故而一直没有把明景这个人很放在心上,对他,我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很模糊很大概的轮廓和概念,距离喜欢上,其实还有一定的距离。
话又扯远了。
真正见到明景,是在军训那段时间。
我是个学渣,但是我是个很勤奋的学渣,因为脑子不太好用,所以经常保留预习的习惯,到了大学也这样。
有时候军训并没有从早到晚,遇到下雨或者是别的情况的时候,就会取消,我那时候也是吃饱了撑的,下午拿着平板和买好的四级书,去综合楼的空教学室自习。
谁懂我那时候多有病。
我是早产的孩子,身体不太好,那天学着学着,不知道怎么的就睡着了,一直睡到晚上,因为睡在柱子后面,身体被挡住了,加上趴在桌面上,根本没被人注意道,导致有学生走的时候没看到我,直接把灯关了,还把门关上了,我睡醒的时候整个教室乌漆嘛黑一片,什么也看不到。
我睡醒后,当场傻眼了。
我有夜盲症,黑暗的环境下根本就看不到,当场就哆嗦着开始找手机照明,但睡太久手臂被压麻了,手像是被打满了马赛克一样酸痛,我慌乱中竟然没拿稳手机,手机顺着桌肚和我大腿的缝隙掉了下去,顺着阶梯滚下去,也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
怎么办,什么都看不到。
我像是个盲人一样坐在椅子上,傻傻地看着漆黑的前方。
不知道有没有人懂夜盲症,反正那时候我确实是什么也看不到,等了一会儿,见确实没有人再进来“解救”之后,我只好自力更生,自己摸着桌子站起来,试图凭着记忆往外走。
但是我显然是高估了自己的记忆和教学室的构造,阶梯多的我头皮发麻,我摔了n次之后,头撞了n次桌子之后,才终于学会蹲下身来,手脚并用,往后门爬上去。
我爬的时候内心其实早就对这个世界绝望了,毕竟我刚刚在教室里坐了很久,都没有等到人来找我,这会儿怎么可能又有人进来?
可有时候这个世界巧合就是该死的多,见证我尴尬的时刻也很多。
我好不容易爬到没有阶梯的平缓地带,心中一喜,知道已经爬到了后门,于是再度摸索着往后门爬去。
本来胜利的曙光就在面前,可你猜这么着?
当我在地上像是个傻逼一样爬来爬去的时候,后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打开,而后“啪嗒”一声,开灯的声音响起,我漆黑的世界,瞬间被照亮了。
我:“...........”
我身形僵直,好半晌,才眯了眯眼睛,慢慢适应光线,看见一双又长又直的腿朝我走来。
我还没从有人进来的震惊里缓过来,很快,那双又长又直的腿的主人就在我面前蹲下身来,一张帅的有点晃眼的脸毫无预兆地出现在我面前,给我带来了极其强大的冲击力,他浅茶色的眼睛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跪在地上满地乱爬的我看,好半晌,优美的薄唇吐出难听的两个字:
“变态?”
老天爷,如果你们见过十八岁的明景也能理解我为什么喜欢他这么多年,因为他实在是太!好!看!了!
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混血,因为他的五官很精致深邃,是非常上相的类型。
我终于在这一刻明白网上有关他的照片都不是p的,但也就是在这一刻,我的形象在他心里算是彻底毁完了。
我心中懊恼,却又被他的美貌震得迟迟说不出话,他见状皱了眉,又加了一句:
“哑巴?”
我这才反应过来,摇了摇头:
“不,不是。”
我指了指自己的眼睛,道:
“我有,有夜盲症,刚刚在教室里睡着了,有同学走之前没注意到我,把灯关了,我看不见,站起来走路撞了好几次桌子,才,才这样的。”
明景看着我,似乎是在判断我话里的真实性,好半晌,才道:
“你手机呢?”
我忍着羞耻:“手睡麻了,没拿稳手机,不知道掉哪里去了。”
他盯着我这个倒霉蛋,似乎是有些想笑,但又忍住了,一句话没说,很快就站起来走了。
我还以为他不想理我,他离开我视线范围之后,就借着灯光,一瘸一拐地强撑着站起来。
我刚刚摔了好几次,头也撞了好几次桌角,站起来后膝盖疼的不行,我猜我那时候一定呲牙咧嘴的面色狰狞,但偏生又不敢叫出声,只能忍着疼,垂头丧气地往门外走。
还未走出门外,肩膀上就落了一只手掌,将我按在原地,我见状顿住脚步,下意识回过头去看,见是明景站在我身后。
他高我一个头,站在我身后没有低头,只垂眼看我,声音淡淡:
“手伸出来。”
我犹豫了一下,下意识听话地伸出雀黑的手掌。
在手心暴露在明景视线的那一刻,我能很清楚地听到他视线扫过后笑出来的声音,很好听,但落在彼时狼狈的我耳朵里,却很刺耳,我不由得恼羞成怒:
“笑什么啊!你要是有夜盲症,被关在这里,你还不一定会被我好到哪里去呢!”
“我要是你,就不会傻乎乎地弄丢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