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攻贱受都喊我爹(34)
明华看着哥哥明景,片刻后,轻声道:“没关系的哥哥,总会有办法的。”
他低下头,摆弄着手机:
“我这里.......还有爷爷临终前给我的钱,我一直没有和爸爸说还剩多少,就是怕他再拿去赌。”
明景像是猜测到了什么,急的话都说不清楚了,难得情绪激动起来:“明华,你别........”
“卡里还剩下一万多,我们家再凑一凑,应该够给哥哥动手术了。”明华自顾自说:
“哥哥你别担心,你一定还能再看得见的。”
明景用力摇头,几乎是全身每一寸皮肤都在显示着抗拒,他胡乱抓住了明华的手腕,用力握紧,沉声道:
“不行,你之后还要读书,龙成英才是私立学校,一学期学费就要一万多,你把钱都给我了,你下学期怎么办........”
“没关系啊,反正我读书成绩也不好,同学总还爱欺负我,我本来也不想读书了,钱给我也是浪费。”明华反手拉住明景的手,顿了顿,又呢喃道:
“哥哥........我之前一直在想,如果有一天真的到了绝境,如果我们家最后,只有一个人能走出去,那么我希望,那个能拥有光明的未来和完美前途的人——是你。”
“你是我心里,全世界最好最厉害的哥哥,我绝不允许任何人将你拖下泥潭......任何人,都不可以。”
第18章
明则仙站在病房门口, 听完了全程。
听见明华说希望明景能走出去的时候,即便是再郎心似铁的人,也禁不住动容。
这傻孩子........
明则仙低下头, 将垂落头顶的发丝梳至头顶, 片刻后,无奈苦笑。
虽然在穿过来之前, 他和这两个孩子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已经穿越过来之后,他就已经成为了明景和明华的父亲,无论如何,现在这两个孩子落到这样的境地,他确实负有一定程度的责任。
再怎么样, 他也不能把明景一个人丢在外面不管的,当初就应该把他带回家才对。
明华卡里的那一万多块钱是用来交学费的不能动,那要去哪里搞三万块呢?
明则仙愁的一整晚没有睡着,蹲在冷风的草丛里,又抽完了半包烟, 也没想到任何方法。
一大早,明华就找到了他, 把一张银行卡递到了他面前。
“爸爸。”明华看着明则仙,说:“这里还有一万七千多,哥哥说他卡里也还有一万五, 爸爸你看,这两笔钱加在一起, 够不够付手术的钱了?”
明则仙掀起眼皮看向他,顿了顿,片刻后道:
“你今年是不是要交学费了?”
“.......没关系, 还有几个月。”明华说:“哥哥的眼睛要紧。”
他读的是私立高中,学杂费很贵,明则仙现在收入又不稳定,还需要负责一大家子的日常生活饮食通勤开销,能不能在下一次交学费之前凑够钱,都还是个未知数。
可........要是继续犹豫纠结下去,明景的眼睛要怎么办?
事情总要分个轻重缓急,此时此刻显然是明景的眼睛治疗迫在眉睫,最为重要,明则仙想了想,狠了狠心,还是收下了钱。
明华的学费还没有立刻要求要交,他这几个月再努努力打工赚钱,希望能尽快把明华的学费凑够吧。
东拼西凑把明景的手术费凑够,这下明则仙一家人可算是“两袖清风”,真的一贫如洗,一无所有了。
所有的家底几乎都掏给了医院,不剩多少,明则仙留了一点钱算作一家人的生活费,随即又用仅剩的最后一点钱买了一辆二手的电动车,注册了一个账号,送外卖去了。
过年期间送外卖收入会高一点,明则仙从早跑到晚,一天大概可以赚三百块钱左右。
有了收入进账,明则仙倒是没有那么焦虑,可明景后续的恢复和治疗还是需要钱,到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明则仙送外卖很辛苦,经常早上很早就出门,晚上又很晚回来,有时候回来时,身上还会带着泥土和伤,应该是为了不超时扣钱,跑太急转弯时没能控制住,从车上摔下来造成的。
明景马上要做手术了看不见,可明华却对此看的清清楚楚。
他心疼明则仙的伤,可却做不到劝明则仙不要出去送外卖。
毕竟他们家现在这个情况,如果明则仙一旦失去收入,那三个人都随时有可能会饿死在街头。
一日,在他陪床时,听到有隔壁床的人议论,说是有朋友的女儿在做夜场,很赚钱,每个月都能挣大几万。
明华便将这些闲聊记在了心里,纠结犹豫了好几天,最后在等明景因为第二天要动手术而睡下之后,偷偷拿走了明景的身份证,来到了一间酒吧应聘。
他听说在酒吧做夜场挣得多,是快速来钱的好方式,所以硬着头皮进了酒吧。
酒吧的老板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还不肯收他,觉得他未成年,但当明华拿出了哥哥的身份证之后,老板便不说话了。
身份证是明景十六岁的时候拍的,两个人又是兄弟,眉目很像,酒吧老板便没有怀疑。
但他并没有马上录用明华,而是决定试用他几个小时。
试用期也有工资,客人的小费还另算,明华想了想,有些心动,随即看了看时间。
明则仙现在应该还在外面送外卖,没那么快回到医院。
思及此,明华点头答应了。
酒吧老板便让人将明华带下去。
明华年纪小,穿上那些奇装异服的时候,并不显得违和,明则仙这半个多月又有好好养着他,此刻的他不再面黄肌瘦,脸颊上有了丰富的胶原蛋白,镜子里倒映出他皮肤白皙,容貌姣丽的模样,因为年轻,所以皮肤好到不需要上粉底,只不过唇色有些发白,经理便让人随便给他抹了一点口红,免得脸色白的像鬼吓到客户。
他和明景的眉目很像,但气质却截然不同,脸上的五官和轮廓也要柔和很多,是夜场里很受欢迎的不安世事的小白兔。
正巧此时有人来找酒吧老板,说是有老主顾到了,点名要新人,让老板带人过去伺候。
老板欣然答应,转过头就让明华上场。
明华没做过夜场,在去往包厢的昏暗过道上,心里直打鼓。
他反复吸气、呼气,企图让自己冷静平静下来,但不管如何努力,心中都紧张不已,穿的裙子都被他揉皱了——
这老板说他身量不高,穿女装正好,讨客人喜欢。
明华自己是无所谓的,只要能搞到钱,别说女装,就是让他不穿都行。
他的自尊早就在漫长的霸凌和贫困中被磨平了,所剩无几,相较于如今明则仙的死守,坚持要靠劳动和努力赚钱,他和明景的道德底线都相对会低一些,被引入歧途的可能性也更大——
毕竟上梁不正下梁歪,原主明则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明景和明华这么多年没去偷没去抢,已经算是往正常人的方向去长了。
眼睫轻轻颤抖,明华虽然反复告诉自己只要能赚到钱就行,但当他真的站在包厢面前之前时,他还是忍不住感到了些许慌张,双腿发软,甚至有了一种想要拔腿就跑的冲动。
一旦做了这行,一旦尝到了赚快钱的滋味,想要向正常人一样踏踏实实靠努力和勤奋去赚钱,就不能够了。
这个道理,明华不懂,但明则仙却很清楚——
明华和明景现在还太小,一旦让他们接触到赚快钱的路径,他们很快就会迷失自己,所以宁可自己出去送外卖,宁可赚钱辛苦一点,也要为他们做好一个好榜样。
以他现在的样貌,要下海当鸭挂牌五万是分分钟的事情,可明则仙不打算卖钩子,一是他吃不了这碗饭,二是他觉得事情也没有真的到了绝境的地步。
绝境,什么是绝境?
明则仙想,只要一家人还没有流落街头上街要饭,事情就有转机,只要他努力,总有两个孩子一口饭吃。
可明华却不想明则仙这么辛苦。
他也想要为家庭分担一些。
他想,既然家里没钱,都没有读书的机会了,为什么不早点出来工作,供哥哥上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