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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之私(13)

作者:回南雀 时间:2022-01-01 10:12 标签:狗血 互宠

  这样好的机会我怎么可能错过?
  确认了地址,以及他可以给我带的晚饭,挂断电话后,我低头嗅了嗅身上的衬衫,被上头消毒水夹杂汗水的味道熏得差点吐出来。
  拖着整个肿起来的腿进到浴室,洗完澡并没有往常神清气爽的感觉,反而身体好像更沉重了。
  以为开下窗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会好一些,却被高楼异常凌冽的秋风吹得头痛欲裂。
  我艰难地关上窗户,虚脱般倒到床上,有种这一觉睡了就再也醒不过来的错觉。
  到底是疫苗的副作用还是周及雨那混蛋想谋害我,怎么会这么晕?
  【我不行了,你到时候自己上来,密码是……】
  用着最后的力气给纪晨风发完语音,我蜷缩进被子里,昏昏沉沉睡去。
  那之后的记忆,都是不连贯且呈片段式的。
  我听到有人进了我的卧室,睁开眼,额头上同时落下一只手。冰冰凉凉的,非常舒服。
  叹息着闭上眼,随后又被腿上的疼痛惊醒。
  朦胧的视线中,床尾坐着一个高大身影,正在替我更换淋湿的纱布。
  “怎么洗澡不做防水?”
  他的声音听到耳朵里像是有多重回响,每个字都要重复无数遍。
  虽然他没有指责的意思,但我还是觉得他在指责我。这让我回忆起了记忆深处的那只怪物,“为什么总是生病”、“为什么不好好吃饭”、“为什么让你爸爸看出你在害怕”……被放大的恐惧让我啜泣起来,不住地求饶。
  “对不起……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无法对焦的视线越发模糊一片,眼角不断有液体滑落。
  温热的大掌抚过我的面颊,擦去那些液体,始终平静的音色里终于染上一丝波动。
  “桑念?没事了,是我……”他一遍遍地安抚我,“是我。”
  眼泪干了,身体不再颤抖,我终于看清眼前的人影是谁。
  “纪晨风……”我张开双臂,牢牢将他抱住。
  已经忘了是哪个前女友曾经说过,我就像个吸血鬼,总是贪婪地吸取身边人的温度,吸着吸着,对方也没有热量了,变成冰冰凉凉和我一样的鬼,然后怀着怨恨离我而去。
  明明一开始都是那么温暖、那么鲜活的……
  “我们两个……都是可怜蛋,没人喜欢的可怜蛋……”
  因为同病相怜,所以可以互相取暖。
  “不可怜……”
  耳边嗡嗡的,根本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
  “其实我……不是……你……”
  到底在说什么?不过是因为发烧的关系吗?这次抱在怀里的,好热。
  大清早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溜进来,高层应该听不到鸟鸣,但不知为什么,从刚刚开始耳边就一直围绕着叽叽喳喳的吵闹鸟叫声。
  好不容易没有怎么做梦,还有想要继续睡下去的欲望,到底哪里来的声音?
  不爽地睁开眼,正要寻找声音的来源,身旁的人却比我先一步地伸手越过我的身体,够过床头柜上的手机,将那吵死人的铃声按灭。
  顺着眼前的白衬衫一路往上,对上纪晨风有些疲倦,但依旧清爽的面容。
  在一系列复杂的,诸如“为什么会有男人在我床上”的心理活动后,我很快想起了昨夜发生的事。
  是我。
  是我抱着他没让他走。
  该死。


第9章 真神奇
  身体还残留着退烧之后的酸软无力,以致于闻到从厨房飘出的阵阵食物香气,会有种身在梦里的不真实感。
  最近一次使用厨房,已经忘记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最近一次有人特意为我准备早餐,也忘记是谁了。
  从三年前开始,失眠越来越严重,就算吃药也不是每次都管用。睡下的时候天亮,睁眼的时候天黑,几乎成为生活的常态。
  明明睡了很久,身体却仍然疲惫。骨头、胃、还有心情,都非常糟糕。吃着东西,随时随地都像是会吐出来,挑食日益严重。
  这样的情况下,早餐的时间用早餐,无形中成了一种奢望。而让我心平气和在早餐的时间坐上餐桌,更是堪比随手写一组数字,结果中了大乐透般的奇迹。
  真神奇。我望着前方微微出神。无论是落地窗外冉冉升起的太阳,还是厨房里忙碌的声音,都很神奇。
  “鸡蛋,你要几分熟的?”
  转向开放式厨房的方向,在看到炉灶前的纪晨风后,脑海里同时闪过“这个男人也很神奇”的想法。
  正常人真的会因为工作单位的狗咬伤了人,就跑去照顾对方,并且在对方家过夜吗?
  怎么可能。
  外表再禁欲,说到底,这家伙不过是个放荡的男同性恋。只要声音好听一点,老二翘得比谁都高。
  “随便。”
  喝了口杯子里的热水,觉得实在寡淡,起身准备给自己泡杯美式,手才刚要按上咖啡机按钮,那边就响起纪晨风的声音。
  “桑先生,你最好……不要喝刺激性的饮料。”
  偶尔也会有只是约会了两次的女人,要求我不要做这个,不要做那个,本以为那已经够烦人的了,想不到还有更烦人的。
  只是过了个夜,连彼此的x器官都没有摸过,就觉得可以对我指手画脚,干涉我的喜好了吗?
  “哦,好。”
  拖长了音调回复的同时,粗鲁地将茶杯丢到料理台上,由于力气过大,把里头的水都甩了出来,还发出了刺耳的磕碰声。
  难得的早餐是白粥配荷包蛋,简单到寒酸的程度,但入口之后,味道意外地还行。白粥薄厚适宜,米香浓郁,荷包蛋的火候也掌握得不错,咸淡正好。
  我喝粥,纪晨风就打开外卖袋,吃昨天他给我带了又没有吃掉的烧味饭。
  就算没有变质,但已经过去一夜,食物早就不新鲜,对我来说这种东西只配喂垃圾桶。可对纪晨风来说,这却是可贵的,必须要珍惜的食物。
  本该是少爷的人,吃着残羹冷饭。而应该是仆人的人,却大摇大摆,坐享少爷亲手烹饪的美食。这种倒错感,真是比任何咖啡都要让人兴奋。
  “好吃吗?”捧着粥碗,我故意问道。
  纪晨风顿了顿,从塑料袋里抬起头——仿佛是为了不弄脏桌子,他没有把饭盒从袋子里拿出来,骨头也是直接吐在袋子里。
  好像误会了我的意思,他咽下口中的食物,缓缓将少了一半米饭的烧味饭推到我面前。
  “要吗?”
  除了两根青菜,叉烧和烧鹅几乎没有少,还十分完整地铺在另一半米饭上。他小时候一定是那种会将草莓蛋糕上的草莓留在最后吃的小孩。
  “谢谢。”笑了笑,哪怕并不感兴趣,我还是将大半的烧味扫进自己碗里。
  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就是要承受被人横刀夺爱的风险啊。
  看着顷刻间露出更多白饭的饭盒,纪晨风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将饭拖回自己跟前,埋头再次大口咀嚼起来。
  冷掉的烧味虽然不好吃,但因为是从纪晨风那边抢过来的,也算别有一番风味。意外地,我竟然全部吃完了。
  用完餐,纪晨风十分自觉地收拾起桌子。我则因为吃得太撑,没有立即回卧室休息,而是移动到客厅消化。
  打开电视,调到晨间新闻,虽然不感兴趣,但因为别的更不感兴趣,也就凑活着看了。
  在播到一条无聊的邻里纠纷时,面前茶几上突然被人轻轻放下一杯深褐色的热饮。
  挑了挑眉,我抬头望向一旁安静站立的纪晨风。
  “不是不给喝吗?”
  这才像样嘛。端起杯子,兴致勃勃饮下一口,甜、腻、浓浓奶味……因为想象的和入口的完全不是一回事,有一瞬间我怀疑自己的味蕾坏掉了。
  “是牛奶巧克力。”纪晨风慢半拍地介绍着自己做的刷锅水。
  是在报复我吧。用相像的东西糊弄我,以为我是三岁小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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