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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之私(76)

作者:回南雀 时间:2022-01-01 10:12 标签:狗血 互宠

  我真的是想住两天吗?才不是。
  我想住进去就不走了。晚上偷偷撬他房门,钻他被窝,做到身体里的每一滴水分都被蒸发,用最粗的锁链,把他锁在房里一辈子。
  渐渐停下敲门的动作,我深深地为自己毫无改变的事实感到痛苦沮丧。
  手滑落下来,我缓缓后退,疲惫不堪地蹲下身,靠着行李箱一屁股坐到地上。
  双手抱住膝盖,垂下脸,想着再过会儿,等我感觉好受点了,就起来找酒店,找今晚过夜的地方。
  我再也不要把行李箱从这么高的地方搬下去了,干脆用踹的吧,应该没有那么容易坏……
  好渴,早知道先去买瓶水了。
  我现在,真的好像条无家可归的野狗啊。
  想笑,笑不出,想哭,又完全没有眼泪。我更紧地抱住自己,将脸埋进膝盖,整个人都开始无法抑制地颤抖。
  ……给我一个家吧,给我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
  我已经知道了思念,知道什么是爱。天上的神明啊,我不会再让他伤心,不会再辜负他,我愿意一辈子守护他,成为他真正的“英雄”。所以……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不要抛下我,不要留我一个人。哪怕要失去一半的寿命,我也愿意。让他再看看我吧。
  我真的好想他……
  平生不信鬼神,却莫名其妙开始祈祷。
  我自己都觉得好笑的程度,这非庙非观,怎么可能真的灵验?吸了吸鼻子,正想起身,眼前房门在这时发出一声刺耳的声响,一点点被人从里面推开。
  纪晨风垂眼看了我片刻,按住铁门,往一旁让出了一条道。
  “就一晚。进来,别吵到邻居。”
  我张了张口,愣愣仰头看着他,为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感到猝不及防。
  神明,显灵了。


第54章 我没有什么能给你的
  纪晨风家与我之前来时一样,又不大一样。
  格局不变,仍然是狭小逼仄的户型,原本转不开身,显得异常杂乱的客厅现在却干净整洁了不少。
  墙面似乎重新漆过了,乱七八糟的东西也少了。
  “你今晚睡在这里。”纪晨风指着客厅靠窗的一块区域道。
  那是曾经纪晨风睡觉的地方,以前我来的时候地上总是叠放着整齐的被褥,白天做客厅,晚上当卧室。现在干干净净的,想来严善华去世后,纪晨风将房子重新整修,自己也搬到卧室去睡了。
  “好,我凑合一晚就行。”我点点头,将行李箱贴着墙根横放下来,立时,客厅三分之一的面积就叫它占了去。
  纪晨风让我先洗漱,说着进了卧室,看样子是给我去拿被子和枕头了。
  我又热又渴,见矮桌上放着便利店的袋子,露出大瓶乌龙茶的瓶身,忍不住咽着唾沫坐过去,拧开瓶盖举起来就往嘴里灌。
  纪晨风抱着睡具再次出来时,我已经喝掉大半瓶了。
  “抱歉,我太渴了。”指尖不安地抠挠着塑料瓶身,我重新将盖子盖好,道,“我会付钱的。”
  纪晨风看了我手里的乌龙茶一眼,没有多说什么,将睡具一股脑丢在榻榻米上,冲我抬抬下巴道:“去洗澡。”
  拿着衣服走向浴室,拉开门时,闷热的水汽瞬间扑面而来。
  整个浴室拥挤不堪,淋浴、马桶、洗脸盆、热水器、洗衣机,小小的空间挤下这样多事物后,再放不下什么多余的东西。
  靠淋浴的那面墙上,头顶上方开着一只小小的换气窗,望出去便是漆黑的夜空。
  温热的水流从头顶浇下,洗去所有汗水、灰尘,以及疲惫。
  将肥皂涂满全身,一想到这块肥皂也在纪晨风的身上这样游走,鼻端嗅着熟悉的气息,不免有些想入非非。
  脖颈,肩膀,后腰,大腿……粗糙的表面划过肌肤,在心头荡起无法平息的涟漪。
  额头抵住瓷砖,我闭上眼,睫毛不住轻颤着,想象着纪晨风的抚慰,握住那块刚开始使用没多久,还相当圆润的肥皂,将自己和它抵在一起,只是几分钟便激动地软了膝盖。
  低头注视白色肥皂上伴着泡沫的粘稠液体,眼圈连着面颊都开始微微发烫。
  几个月没发泄而已,用得着这么变态吗,竟然连纪晨风的肥皂都不放过……
  迅速将肥皂冲干净放回原位,洗完澡拉开浴帘,要穿衣服了才想起自己忘带浴巾。
  本来是准备住酒店的,也就没有带任何洗漱用品。
  推开门,我探头出去,纪晨风已经不在客厅,应该是回卧室了。
  “纪老师,有没有新毛巾新牙刷?我忘带了。”我朝卧室喊道。
  过了大概一分钟左右,卧室门被打开,纪晨风抿着薄唇,手里拿着毛巾和新牙刷从里面出来,将它们递给了我。
  湿漉漉的手指不小心划过掌心,他蹙了蹙眉,没有表现得太反感,但瞧着也不大舒服。
  “谢谢。”我笑着冲他道谢。
  穿好衣服走出浴室,发现纪晨风已经帮我铺好了床。
  矮桌收起来靠在墙边,榻榻米上铺上软垫,再铺一层粗布凉席,“床尾”整齐叠放着薄毯,另一头摆着松软的枕头。
  躺倒下来,用毯子蒙住头脸。
  好棒,全都是纪晨风的味道。分明环境这样恶劣,我却感觉这里胜过任何五星级酒店。
  扯下毯子,望向卧室的方向,隔着房门,不知道纪晨风现在有没有睡,没睡又在做什么,是不是在想我。
  头顶上方,老旧的电风扇呼哧呼哧旋转着,虽然开着窗,室内还是有些闷热。
  可能是今天体力耗费太多的关系,或者这个地方天然地对我的睡眠有种神奇的魔力,才沾枕头没多久,我就困意上涌,一点点合上了双眼。
  第二天醒来,已经是上午十点多,屋里不见纪晨风的身影,似乎是去上班了。
  早上隐约有听到动静,但因为太困了,只是翻了个身继续睡,完全没有醒。
  还以为他会赶我走,没想到竟然留我一个人在家里。
  晃荡着起床洗漱,打开冰箱,在里头发现了牛奶和鸡蛋,又在橱柜里找到了泡面。
  将牛奶、泡面和鸡蛋统统丢进一个锅里,煮熟后连面带汤咕噜噜下肚,总算填饱了空荡荡的肠胃。
  照理说,一晚过去,觉也睡了,饭也吃了,我该走了。可好不容易进来的,走了就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再回来,就待一晚,总觉得有些可惜。
  以前纪晨风是怎么对我的?
  每天叫我起床,为我准备三餐,整理房间,洗衣服……
  看了看四周,就这么点地方,好像也不需要我整理什么。
  将薄毯连同被褥一道卷起来塞到角落,试着拧了拧纪晨风的卧室门,发现是锁着的。
  这是在防着我吗?
  撇撇嘴,进到浴室,没看到纪晨风的脏衣服,于是只洗了自己的。
  如果回来看到有人为他准备好了食物,他应该会很开心吧?
  至少他这么对我的时候我挺开心的。
  要不要试着下厨?以前自己动手做过一些西餐,面条也能煮熟,感觉没什么问题。
  在盲目自信下,我决定亲自下厨,为纪晨风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
  由于没有给我留钥匙,只得用纸片挡住锁舌,从外面卡主门缝。反正纪晨风自己屋子上了锁,就算来小偷也没什么好偷的。再者,哪个不长眼的小偷会偷这里……
  查找了附近的大型超市,发现离得非常远,但步行五分钟就能到达一座菜市场。
  以前不是不知道这种地方的存在,但老实说,没想到第一次给我的冲击力会这样大。从踏菜场大门的第一秒开始,脑袋里便不停地重复三个词——好臭、好脏、好乱。
  淌着污水的地面无从下脚,大部分摊位都有股难闻的气味,烂菜叶子随处可见,鱼摊的砧板上甚至还留着上一条鱼留下的内脏……
  掩着口鼻,在小心翼翼地呼吸中买完了自己所需要的食材,走出菜场的瞬间,大口呼吸着,恍惚间都能听到自己闯关成功的胜利B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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