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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街444号[无限](276)

作者:纵风流 时间:2025-06-05 12:16 标签:无限流 灵异神怪 玄学 异能 悬疑推理 规则怪谈

  姜央:“???”
  我犯了什么将阳罪?
  就因为我叫姜央,就说我犯将阳罪?
  就离谱……
  秦时的将阳罪指的是一种逃亡罪,即罪犯逃避徭役、不接受已判处的刑罚等罪责,但是姜央……他什么都不知道啊。
  姜央不由说道:“上官,你是不是搞错了?我何时犯了将阳罪?”
  他的大脚趾都是因为服徭役而被砍掉的!
  然而安却说:“秦王政二十年,按律你应该去长城戍边,却因为犯了罪被判处斩趾。你的兄长燎为了救你,交了一大笔赎金,才将你带了回来,是吗?”
  秦王政二十年?
  现在是秦王政二十二年,两年前的事他上哪知道去?
  姜央下意识看向心,便看见心点了点头,说:“回上官,确有此事。当年央的父母收留了成为孤儿的燎,燎因此便将央当作自己的亲弟弟爱护,他凑钱为央减赋,也是秦律允许的事啊。”
  安冷冰冰地点起了头,说:“那就对了……我们检查到,当初燎给央减赋的那笔钱是假/币。”
  心:“……”
  姜央:“……”
  安:“现在,央对此并不知情,只是犯了将阳罪。燎拿假/币交赋,具体情况还要将他缉拿归案再说。”
  心:“……”
  姜央:“……”
  心都愣住了:“怎么可能呢上官……这其中肯定有误会……燎给央减赋的那笔钱,都是我们、我们……”
  说到这里,心尴尬地笑了起来,恨不得安没有听到自己的话。
  燎给央减赋的钱哪来的?是央在走后,燎上山打猎,碰巧遇到一只老虎。燎徒手打死了老虎,将老虎卖了,因为虎皮完整没有沾血,卖了个好价钱,燎才凑够了钱给央赎身。
  但是按照秦律,燎的行为是违法的,真被翻了上去,别管假/币的事,单单是打猎卖虎的事,就够燎吃一壶的。
  心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让你乱说!
  好在安没有深究这件事,只是继续说道:“央,现在按律你要和我走。当然,如果你有冤屈可以向上上书,但是现在,你需要和我走。”
  心张了张口,还想说些什么,姜央却拦住了心,对安说:“我知道了,上官,我这就和你走。”
  

第219章
  之后的事情是姜央想象不到的糟糕。
  姜央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体被斩趾了, 但是当他站起来之后,他才体会到斩趾之刑对人的身体损害有多大。
  没走几步就痛,让他痛的满头大汗。但安却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心, 只将他当成一个随时都有可能会逃跑的囚犯。他的双手被绑,双脚又行动不便, 导致他走几步都踉跄,几次都差点摔倒。
  但是没有人会帮他。
  和他一样的刑徒都自顾不暇, 安带着几名秦吏看管他们,却只负责不让他们死掉、逃掉。
  时间一长, 饥饿与疲惫一齐注入四肢百骸, 看管他们的秦吏却只觉得放心——饿的跑不动了才好。
  到了第三天,姜央终于忍不住了,他舔了舔干涩的嘴唇, 用沙哑的嗓音问:“上官, 我们究竟要去哪里?”
  安回头看了他一眼,却没有回答。
  姜央却说:“这几日来,我们都在背着北辰的方向走——我们在向南,朝廷是要让我们上伐楚战场, 是吗?”
  安依旧沉默, 双眼却忍不住沉了下来。
  听到姜央的话,其余的刑徒也忍不住了:“怎么会?上官,不是说我们是要为大王修建王宫的吗?怎么就要上战场了?”
  虽然修建王宫的致死率也很高,但是怎么也比上战场强啊!
  秦国伐楚,刚刚损失了十余万兵马, 民夫刑徒不知道死了多少。他们这些刑徒上战场,岂不是就是做炮灰的?
  然而安看了他们一眼,却只说了一句话:“你们还管不管你们的亲人?”
  瞬间, 所有刑徒都沉默了。
  秦法连坐,一人有罪全家遭殃,更何况是“将阳罪”这种罪,一个弄不好,不但家产会被没收,父母妻子儿女都会成为新的刑徒。
  更何况,他们逃得了吗?
  长时间的走路已经让他们又饿又渴又累,再说了,就算跑掉了,能去哪里?去山上当野人吗?
  反而上了战场……万一有机会立功呢?那么不但身上的罪责会被抵消,甚至还可能授田授爵。
  刑徒瞬间沉默,姜央也在瞬间失去了支持,成了孤家寡人。
  当然,姜央自己也没指望这些刑徒能和他一起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毕竟现在的秦国还在扩张期,国力蒸蒸日上,远没到日后的腐朽无力。现在揭竿而起,那就是1990年黄袍加身。
  但问题是,姜央宁可自己被一刀砍了,也不想在又饥又渴的状态下活活渴死、饿死,要了狗命了。
  或许是狗比系统听到了姜央的心声,难得发了一次善心,当天晚上休息的时候,姜央发起了烧。他只觉得浑身上下冷得很,让他忍不住整个人都蜷缩在一起。
  迷迷糊糊间,姜央听到有人问:“啬夫,他这怎么办?”
  “怎么样了?还能活吗?”
  “恐怕不行了,发热太严重了。”
  “……既然如此,那就不管他了,把他扔一边吧,别把病气传染给别人。”
  “那空额怎么办?”
  “路上看看,能不能抓一个凑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实在没办法就实话实说,反正他是病死的,不是逃跑的。”
  “知道了,啬夫。”
  姜央:“……”
  我日……
  姜央失去了意识。
  ******
  再一次有意识的时候,姜央发现他出现在一间破旧的小屋内,赵庭燎坐在他的身边。而此刻,屋中除了他们之外还有零零散散的十几个人。这些人都穿着破旧的衣衫,衣衫之上还满是补丁,一看就是贫民。
  其中一人率先说话:“二三子,事到如今,我们没有办法了。”
  姜央的眼前出现了他的面板:
  【NPC姓名:三河】
  【NPC性别:男】
  【NPC性质:灵智型NPC】
  【NPC描述:三河曾是楚国人,世代贫民。秦始皇一统天下后,三河成为了秦人。】
  姜央看着三河的面板,若有所思。
  三河的话音落下,姜央又听到另一人说道:“秦法严苛,仅仅这个月,县里被抓走充作徭役的人就不下三十人……今日你们应该也遇到啬夫了……你我也要成为秦国的徭役了。”
  而秦国的徭役懂的都懂,回来的概率不大……
  后世挖掘出的《睡地虎秦简》中包含《秦律十八种》,其中的《徭律》就载有铭文,秦国的徭役耽搁不征发的,罚二甲;迟到三到五天的,斥责;迟到六到十天的,罚一盾;迟到十天以上的,罚一甲。遇到降雨不能动工的,免除本次征发。
  很多人以此证明陈涉吴广起义时说的“失期当斩”是骗人的,秦国的徭役根本没有那么严重,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首先,陈涉吴广遇到的是戍役,他们是戍卒,不是徭役。戍卒失期的惩罚很严重,在汉代的惩罚是腰斩。
  而徭役相对戍役确实看起来相对轻松,但也只是相对而已。
  秦时道路不通,而征发徭役又很不喜欢就地解决,反而喜欢让徭役跑到很远的地方服徭役,这就导致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失期。
  理论上来说,遇到大雨此次徭役就可以免除,但“大雨”怎么定义?谁愿意背锅,去给下面的人免除徭役?更何况,能够导致失期的事情又不仅仅是大雨。
  而一旦失期的时间过长,那就很要命了。三到五天之内只是责骂一顿,排除实际上实行的误差,看起来还是可以的。但一旦超过这个时间,那就要罚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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