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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群之马(12)

作者:熊小小 时间:2021-10-02 02:40 标签:破镜重圆 HE 狗血 暗恋

  唐小笛还在客厅的时候,陈岸略微收敛,冷淡地看着他和唐小笛互动。
  唐小笛有些兴奋,时刻要拗小酷哥的造型,别别扭扭的。
  想亲近他,又不愿意被他抱,最后只是害羞地和他拉了下手,跑回房间做作业去了。
  等唐小笛回了房间写作业,陈岸立刻原形毕露。
  他走近来,蹙起眉头,挑剔他的行李箱:“哪个批发市场买来的,颜色难堪,样式土气……一股劣质皮革的味道。”
  保姆要来帮他拎箱子,陈岸冷冷道:“他给你付工资了吗,要你忙着这些做什么。”
  容斯言不卑不亢:“是我回国前买的,款式可能是旧了些,但也是花几百元从二手商店淘的。”
  陈岸:“我不会允许这种东西出现在我家里。这种东西,丢进环保回收箱都不会有人想要。”
  他让文扬去取了一个崭新的银白色万宝龙拉杆箱来,强行把他行李箱里的东西都取出来,装进了新的拉杆箱里。
  容斯言:“……”
  陈岸今天要给他下马威,他是提前预料到了的。
  毕竟陈岸雇佣他的目的就是膈应他,那么必定要横里竖里挑刺,不让他好过。
  可这拉杆箱的价格是旧箱子的十几倍了。
  陈岸为了膈应他,所以特地买了一个新的送给他?
  到底是在找茬还是扶贫送温暖啊?
  容斯言有些糊涂了。
  他开始忧心自己是不是早上忘了吃药,思考能力衰退。
  不然怎么会看不懂陈岸的脑回路。
  陈岸嫌弃完他的箱子,见他呆立在玄关,不耐烦道:“站在这儿干什么。”
  容斯言:“我去……做晚饭。”
  要还完巨额债务,做做晚饭辅导功课显然是杯水车薪。
  但他决定还是先顺着陈岸来,和他处好关系,也便于之后有转机。
  他在美国待了八年,虽然不至于吃不饱饭,但基本上是打苦工过来的。
  会做饭,但也仅仅只能保持维生素C和蛋白质的摄取,谈不上什么色香味。
  花了一个多小时,勉强做了蛋炒饭,煎牛排,水煮西蓝花,水果沙拉。
  都是最保险最不容易出错的菜色。
  陈岸坐在餐桌旁,用平板看新闻。
  刚端上桌,陈岸看了一眼,冷下脸:“喂猪?”
  容斯言一口气梗在心头。
  什么叫喂猪。
  他平时都是自己做饭自己吃的,还没这么丰盛呢。
  这都叫喂猪,那他平时算什么,下水道吗。
  即便知道陈岸有意刁难他,容斯言也有点动怒。
  陈岸看也不看他一眼,扬起手,把饭菜通通倒进了垃圾桶。
  他把保姆喊来:“做晚饭吧,做完就可以下班了。”
  似乎早已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容斯言站在一旁,安静地看着陈岸把他花了一个多小时做出来的晚餐倒进垃圾桶,一滴不剩。
  他抬起眼皮,平静道:“对我有意见,总不该拿食物撒气。”
  陈岸眼睛看着平板:“把上好的日本A5和牛眼肉糟蹋成这样,我没有让你赔食材费,已经是仁至义尽。”
  容斯言:“你应该从一开始阻止我,我就不做了。”
  陈岸不耐烦道:“我怎么知道你这么笨,做个晚饭都不会。”
  容斯言无言以对,心想自己再在这里待下去怕是会气死。
  幸好此时文扬插了进来,把几份文件递给陈岸,说是公司临时加急送过来的。
  事务似乎有些紧急,文扬回公司,陈岸立刻去了书房。
  等保姆把晚饭做好端出来,餐桌旁只有容斯言孤零零一个人。
  保姆把唐小笛喊下来。
  容斯言问唐小笛:“要不要去喊你爸爸?”
  唐小笛摇摇头,夹了一大筷红烧排骨:“爸爸有时忙起来就是这样,不让人打扰的,我们先吃吧,爸爸忙完就会来吃的。”
  容斯言想了想,把每份菜各装了三分之一,用保鲜膜裹起来,留着陈岸等会儿吃。
  吃完饭,顺道去唐小笛房间里检查作业。
  等辅导完功课出来,已经是晚上九点多。
  书房的门开着,灯熄灭了,看样子工作已经完成了。
  容斯言心想,陈岸应该已经看见他放在保鲜柜里的饭菜了。
  正想着要不要去厨房洗碗,突然听到饭厅传来奇怪的声音。
  咕涌咕涌,像是手指在汤汁里划动的声音。
  容斯言莫名其妙,走近几步——
  只见陈岸半蹲在餐桌旁,背对着他,似乎在垃圾桶里挑拣着什么。
  听到声音,转过头来。
  看见是他,瞬间一愣。
  随即若无其事从地上站起来,手上还沾着煎牛排的黑胡椒汁。
  容斯言:“你在……做什么。”
  陈岸:“东西掉进垃圾桶里了,找东西,不行吗。”
  容斯言上前一步:“什么东西,要我帮你找吗。”
  “不用!”
  不知为什么,陈岸脸色有些古怪。
  支支吾吾,有点被人抓住小辫子的恼火和窘迫。
  “一支笔而已,”他随即恢复了往日的镇定和冷淡,讥讽道,“你该不会在妄想,我会因为你帮我找笔而多付给你酬劳费吧。”
  容斯言无话可说。
  到底什么笔值得手上沾得黏黏糊糊的拼命找,还找了这么久。
  这垃圾桶是黑洞吗。
  他实在是有些累了,不想继续纠缠:“那我洗澡了。”
  刚刚转过身,又听陈岸道:“睡衣在阳台上,不准穿你自己的旧睡衣。”
  容斯言忍无可忍,实在是一天下来忍耐度到了极限。
  他转过身:“如果我一定要穿自己的睡衣呢?”
  陈岸很固执:“不行。不然今天的酬劳你一分都别想拿到。”
  容斯言目带冷意地看着他。
  陈岸却忽然露出些许愉悦的神情。
  “你快恨死我了,是不是?”他轻声道,“真好。你越恨我,我越高兴得要笑出声。”
  总好过那些漫长无望的时光里,你从来都看不见我。
  一个无声的跟屁虫。
  一个可有可无、乖巧沉默、随时都可以抛下的小学弟。


第12章
  作者有话说:
  是的你们没猜错,小狗就是个死傲娇怪= =
  宁可事后偷偷在垃圾桶捡回来= =
  (垃圾桶是干净的)
  (小狗特意换了新的塑料袋)
  容斯言大概可以理解陈岸的想法。
  的确,他现在只是一个替身,没有人格没有自我意识,那么只需要乖乖听话,听从雇主的喜好,换上他喜欢的颜色风格的睡衣。
  那些属于他自己的过去,都要和二手行李箱一起,清扫进时间的垃圾堆。
  陈岸不关心他是谁。
  他只需要扮演好中学时代的“郁风晚”。
  容斯言在洗手间换好了新睡衣。
  纯白,缎光,轻薄的丝绸质地,轻盈得像一朵云。
  他太过瘦削和苍白,以至于不大的睡衣在他身上松松垮垮,露出大片细滑的皮肤。
  抬起手腕,袖子就顺着滑下来,露出一截细细的小臂。
  彩云易碎琉璃脆。
  容斯言觉得自己这副面孔实在是和骷髅无异,平凡而病态,没有丝毫美感,不明白陈岸为什么对着这副尊容的自己还能兴致勃勃。
  就算眼睛勉强称得上漂亮,那也只是一双眼睛而已。
  想来,陈岸的快感或许就是看着他的眼睛安在这样一副平庸的面孔上。
  还有什么比暴殄天物更残忍的呢。
  他换上平淡漠然的神情,走出门去,询问陈岸今天是否还有其他事情需要他做,没有的话,他想结算今天的“工钱”了。
  陈岸从新闻里抬起头。
  微微怔住。
  容斯言自己看来平淡乏味的身体,在他眼中,却仿佛是故意存了暧昧和引诱的心思。
  宽大的睡衣,衣领松松垮垮,没有扣上最上面一颗扣子,因而露出大片雪白的皮肤,让人想狠狠拍上去,掐捏蹂躏,留下红色的手掌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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