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眼(111)
“没有。”吸管隐伏在棕黑色的液体里。黎风闲知道广式凉茶里有这么一款名声大震的药茶,以苦闻名,说是用二十四味药材熬制而成,但各家店有各家店的做法,二十九味,甚且三十味都有可能。
“要不要试试?”叶筝还在怂恿,两只手都搭上桌子,“很正宗的凉茶。”不知觉间用上了哄人的语气,“来都来了,就试一口,不好喝我们再点别的。”
黎风闲拈着吸管,轻淡地尝上一口。
形色不露,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难道说这家店加糖了?不应该吧。但叶筝黑下来的心统共也就跳了两秒钟,他食指勾过冰碗,没让黎风闲继续喝,“好了,这东西凉,喝多了胃受不了。”
又叫侍应倒来一杯白开水,叶筝试了试杯壁温度,刚好能入口,将杯子放到黎风闲面前,和那杯凉茶调了个位置,“喝点温水吧。”
桌上热菜都是辣口居多。狗仔粉里加了勺菜脯,口感爽脆,却也辣得够呛,叶筝吃一口粉就得喝两口饮料解辣。一瓶竹蔗茅根水喝完,粉还剩小半碗,喉咙又干又痒,叶筝不敢再吃了。他放下筷子,恰巧看见黎风闲也搁下了餐具。
“叶筝。”黎风闲微微叹息,“我说过,不要勉强自己。”
“这不叫勉强。”叶筝擦擦嘴唇,“这叫尝试。”
“明知道不合适也要尝试?”
“不试过怎么确定是不是真的不合适?”叶筝说,“做实验也很少一次就成功。”他戴上口罩,眼睛亮亮的,大概是被辣出来的水光,“再说了,这算一顿欺骗餐,怎么看都是有好处的。”
去收银柜台埋过单,叶筝带黎风闲到附近街区闲转。奶茶店、茶餐厅,处处都在排队。
路过一家鱼蛋铺时,叶筝打包了两份鸡蛋仔和肠粉带回去给费怡和姚知渝。沿路逛到西洋菜南街,繁密的灯箱招牌把整条街照得透亮。
马路两边售卖的多是电子产品和摄影器材,易拉架用尼龙包扎绳束在防撞栏上。
他们站在一处红绿灯前,向上看,阴云下有一条横贯多条道路的行人天桥,是外籍佣工周末假期的根据地,喜欢Busking*的青年在桥上唱着粤语歌,歌声飘曳,叶筝跟着哼了两句。
他大学时候也爱唱这首歌,在那些不允许自作曲参加的比赛里,他最常唱的就是这一首。
九零年发行的歌,歌龄比他都大好几岁,小时候他父亲很喜欢听这歌,后来才知道,原来这是父亲和母亲的定情歌曲——
他爸当年就用这首歌追到了还是校花的母亲。
望着红灯立正的小人,叶筝忽然想到他的父母。曾经也是外人眼中幸福美满、儿女双全的四口之家。可车祸之后,父亲离世,母亲终日郁郁寡欢,卧病在床。不幸之间没有一个通用的衡量准则,所以叶筝很少向外人提及自己的家庭。
雨点零落摔下,刚停几小时的雨又开始下了,风把它们吹成一条条很细的线,冷凉地贴到叶筝脸上。
绿灯。叶筝盯着交叉路口,手指被人碰了一下才调整过来,他反拉住那只手,闯过雨帘,跑向对面的地铁站入口。
棉质T汲了水,头发吹得乱蓬蓬的,叶筝抹去眉角水渍,数了几张买票的纸币出来。
户外雷声一打,地铁轰鸣着抵站。
回到酒店,姚知渝叫的Room service正好到了,门开着,他一身浴袍系得懈弛,手里托了杯红酒。
叶筝敲敲门,把买来的鸡蛋仔递了一份给他,“芋泥馅的,吃不吃?”
“吃吃吃,这个老好吃了!”姚知渝放下酒杯,撕了两块进嘴里。夹心又甜又软,餐盘里的龙虾都不香了。
另外一份小吃叶筝挂到费怡房门门把上。
上好餐,服务员推车离开姚知渝的房间,姚知渝目光越过他,喊住黎风闲,“先别走,有话和你说。”
黎风闲看向门的另一边,叶筝挂好餐袋就和他挥挥手,“晚安。”
“晚安。”黎风闲说。
姚知渝到窗边坐下。整个维港都浸泡在水里,溟溟濛濛的,“上次藤本宙那事,我查到了。”他拿过圆弧形的醒酒器,将葡萄酒注入滤口,“有个叔伯把邀请函给了他。他带进来的那个姑娘叫祁悦。”酒液倒得差不多,他把酒瓶转了一圈,再竖直。
“十七岁、未成年。星航搞了个新女团,祁悦就是这个团的预备役。”
黎风闲:“星航?”
“对,就是叶筝以前待的那个星航,不过吧……”姚知渝晃了晃醒酒器,“消息说这姑娘准备和星航解约了。”
“解约要多少钱?”
“最少两百万。”姚知渝抬头看他,“你也觉得奇怪是吗?能掏两百万解约,有什么资源拿不到手?用得着跟藤本宙?”
“有人帮她出了解约钱。”黎风闲说。
“是啊。但这件事我都查到了,星航估计早就知道了。”姚知渝抱起手臂,“你猜谁帮她出的钱?”
黎风闲没说话,但姚知渝知道他心里清楚。
被他撕了一大半的鸡蛋仔拍到黎风闲手上,“星航不像是能咽下这口气的样子,没准儿又会搞点小动作阴他。”
“星航不会现在就搞小动作。”黎风闲把那饼鸡蛋仔放回餐桌,“他们会等电影快上的时候再动手。”
“原来你也知道啊。”姚知渝笑了下,“虽然星航不是什么大公司,但要动一个叶筝,那可太简单了。”
“赤崖现阶段是不会保他的。”他说,“他没经纪人,没工作室,如果出了什么事儿,没有人会保他。”
“你想说什么?”
“到时候你,或者闲庭,愿意保他吗?”
·
摄影棚在一家商厦的五楼。化妆师拖着大包小包就位。叶筝来得早,落座时化妆师Linda刚吃完午饭躺长椅上打游戏,她吸了两口咖啡,翻身起来,让叶筝先坐着,“我去洗个手,马上回来。”
“不用急,是我早到了。”
化妆室不大,在寸金寸土的地方,一个棚子的租金也抵得上普通老百姓好几个月的开销了。
镜子边有灯泡亮起,粉底、眼影、长长短短的刷子摊平在桌上。
“我回来啦。”Linda擦干手,帮叶筝上打底,再拆一包一次性粉扑出来,把两瓶不同的粉底液挤到调色板上,用粉刷调和,再一横一横刷到叶筝脸上。
“你是第一次跟Alvis合作吗?”Linda换上粉扑,拍开粉底。
“嗯。”叶筝闭着眼,感受粉扑一下下压到面中。
“他很爱讲冷笑话,到时候记住给他点反应,别冷场。”Linda咳了两声,模仿男人的声线,“知道超人为什么喜欢穿紧身衣吗?”
“为什么?”
“因为救人要紧。”
叶筝很给面子地笑了,开诚相见,挺实诚的笑,不让人觉得虚伪,也不让人觉得谄媚。化好妆,另一位造型师拿了件蓝色褶衣进来,上面绣满了柳枝,叶筝没有上红白妆,只画了点阴影和高光,他穿上褶衣,系带子时,门帘被撩开,进来一个长发男人,约莫三十来岁,脸很酷,一进屋就盱盱然盯叶筝看。他抬手,把门帘别进两侧的套环里,虎口位有一个张牙舞爪的龙的纹身,“换好衣服就出来,先试拍两张看看。”
Linda收起粉刷,往布置好的场景看一眼,“去吧,加油!”
大棚中间摆了张中式红木化妆桌,圆镜、梳妆盒、镂空的部位凿了花,桌面左边放了影青瓷奁,大奁盒内套三小奁盒,装的是烟粉、胭脂和油彩。另一边放着把金丝玉背木梳。
Alvis指挥几个助手控光,日光灯和柔光板全手持,橘色色温纸夹在灯具前,Alvis举起相机,“你坐到镜子前,眼睛看自己,不要看镜头。”
费怡和黎风闲到的时候,叶筝的拍摄工作还没结束,Alvis话不多,看到费怡也只是和她微微点了一下头。
费怡坐到后排的电脑椅上,屏幕里全是刚拍下的片子。滚了两下鼠标,费怡放大其中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