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眼(67)
手肘撞在硬实的水泥墙上,不知道碰到了哪条神经,叶筝半边身麻了下去,手指一松,手机沿着引力直坠在地。
他微仰着头,有一只手强势地垫在墙身和他的后脑之间,疼痛没有如期而至。眼睛什么都看不见,其余感官反而越加敏感,耳畔有零散的热意,猫夹在两人中间,像团起爆的火球,在衣料上蹭来蹭去,搅得体温节节上升。
“你怎么进来的?”黎风闲在他耳边问,“来这里做什么?”
浅淡的幽香笼罩上来,将潮闷阻隔在后。
叶筝搂紧怀里的猫,语气镇定:“门没关好,我是进来捡猫的。”
感觉那只手向下移了点,搭在他的后颈,像扣在攸关的命门上,逼得叶筝进退无据。
原以为黎风闲会追问这件事,叶筝利用几秒换气的时间组织好回答语句,比如当黎风闲问“还看见了什么”,他会说这里太暗了,什么都没看见……等等。
可黎风闲没说话。
也没松开他。
绵绵不息的低热在他们鼻前一阵一阵地熬磨着,互相攀缠,又拼死抵抗。
先受不住的是挤在两人中间的小猫,它翻身踩在叶筝手上,无声跳开,坐在梯级上舔了舔被揉乱的毛。
黎风闲按下藏在报纸后的开关,几盏红灯排排亮起,颜色阴森。他后退一步,捡起掉在叶筝脚边的手机。
揭过来时荧幕自动亮起,屏保是叶筝和姐姐的双人照。叶笛一身女巫造型,单手扬起的斗篷有一半盖到了叶筝肩上,叶筝比她矮一个头,戴了个愣头愣脑的南瓜面具,眼睛不服气地往回瞪。
接回手机,叶筝悬着的一颗心终于安定几分——
看来黎风闲没有追究到底的意思。
这屋子有很多难以言状的地方。
进来时没细看,这会有了灯才看清糊在墙上的报纸全是和吴先秋有关,包括锦禾历年的发展轨迹:如何从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影视工作室开拓成如日中天的大型产业。
他面前贴着张吴先秋三十年前的采访。文字部分有些漫漶,配图则被黑色油性水笔涂花了——那是吴先秋和他的兄弟们,也就是锦禾另外两个大股东的合影。
这份报纸比黎风闲还要大上几个月,表层有起眼的龟裂,边缘残缺不齐,应该是徒手撕下来的。
看出叶筝的视线盘踞在墙身上,黎风闲突然笑了下。有别于他的温蔼,含在眼里的光影像前夜未蒸发完的酒气,不觉有多浓墨重彩,反之带着一闪而逝的攻击性。
叶筝第一次看他露出这样的表情,但也知道他不是真心在笑。
“很好奇?”黎风闲走前一步,浅色衬衫上全是猫毛,颈部露出一点,和黎音一样白得透光,仿佛能看见内部血管的结构。
叶筝靠在栏杆上,目光垂着,出口的话却与意志相悖:“是。”
“好奇什么?”
“你会说吗?”叶筝捉过他的手,拇指压在其中一道疤痕上,类似形状的有很多,但挖人伤疤是件不道德的事,没人比叶筝更懂这个道理。
见黎风闲不说话,叶筝干脆放开手,学着他那样笑,俯身问:“我只是好奇……你是我的歌迷吗?”
第56章 木门
叶筝这话像在打诨,没认真严肃的表情或是犹疑不决的语气。
这般赤条条的反话相当于一种点到为止的态度,表明他不对答案寄予任何厚望,无论是嘴上这句,还是心里藏着那些,都一样。
要真扯上“好奇”,其实叶筝想问的有很多,眉毛胡子一把抓,随便抓哪个都能让黎风闲思量一阵。
这是意料中的事情,比起兵不血刃,他想,他不需要在这场较量里取得胜利,尽管征服一座峻山、踏平一片石地,是件充满成就感的事,但与之附赠的代价他未必承受得起。
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没牢靠到能让他肆意妄为的地步,所以叶筝照直把矛头指向自己,而不是黎音、吴先秋。
“猫跳进去了,不小心看见的。”叶筝眼神往回指了下,“你来过签售会吗?出第一张专辑的时候应该是在文厂那边的体育馆——”
“是。”黎风闲打断他。
断得刚好,叶筝的话匣子一下就被撇到了脑后,他没忍住皱了皱眉头,和恶感无关,是源于某种隐隐要脱离掌控的不安。
一个“是”字明明能解开叶筝心中许多的悬想,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没有半分高兴的感觉,连回应用的叹词都挤不出来。
歌迷于他而言是一个相对的身份,甚至代表一种距离,一段选择和被选择的关系,在这之上,他们是共生互利的,在这之下,也可以是一厢情愿。
由此及彼,背后隐藏着不少纽带支路,其中最让他介怀的是台前那张人为捏造出来的破敝表皮。
花钱再少也算一笔买卖,所以他买他舞台上的那副样子,十有八九是买到了无良商家生产的半制品,这也是他对粉丝于心有愧的地方。
不知道黎风闲喜欢他“电视上”的哪点,有时候他自己看节目回放都觉得演太过了,黎风闲是看过他的综艺的……
怎么讲,黎风闲也不像会喜欢他这种人设……还是说,这种人设也有不为人知的可取之处?
安静一霎,猫又走到楼梯上,哐哐挠着木门,喵得凄厉悲怆,把这难乎为继的气氛劈出一线生机,叶筝心说这四脚兽真是成精了,他看黎风闲一眼,好像在确认他有没有别的话要说,没有的话他就上去捡猫了。
黎风闲往旁边让一步,眼瞳里有灯饰掷落的红光。他的目光并没有一直定在叶筝身上,只是会逢其适,在叶筝抬眼时转了过来。
彼此都有些稚拙的试探。
叶筝:“我上去看看它。”
黎风闲反应一下,然后点头。
待叶筝走后,他独自走到底下,将那三个相框一一扣下。他素来把自己的领地圈得很好,除叶筝以外没其他外人进过这扇门,哪怕是形同亲兄弟的姚知渝。
记得初二开学的第一周,姚知渝不知道从哪借到一本精装诗集,上课读下课读,来闲庭找姚瑶的时候也在读。听闻黎音不在,姚知渝如释重负,乐得一身轻,没个正形地窝在摇椅里看书。
黎风闲知道他有点怕黎音,特别是姚瑶将他们的训练过程讲得活灵活现,手心挨几下、大腿挨几下,还会撩起袖子把淤痕亮给他看。
日子一久,姚知渝怎么看黎音都觉得她像童话故事里的恶毒坏姐姐。
“话说……”书页的翻动声吊在空中,姚知渝拿肘骨戳戳他,“你姐打过你吗?”
“怎么?”他从纸盒里抽出美工刀,驯熟地拆着快递。
“没怎么,问问不行嘛?”
讨了个没趣,姚知渝重新举起那本诗集,厚厚的暗影盖在脸上,声情并茂地朗诵着:
“我走进那间猩红的房子
淡黄色的地毯上
一把柔软的水果刀*”
红血自刀口处涌出,沿着拇指外侧潺潺地流。
这是他第二次听这首诗,第一次,是黎音替他剪头发的时候。
镜面反射出她柔情似水的模样,衣着光鲜亮丽,没一处多余的矫饰,每个念出的字都被她咬得脆生生,像刚熟的果子,“安详,响起了钟声……*风闲,你听见了吗?外面的钟声。”
没有。他抹掉手上的锈味血点,捧着箱子站起身,又默念一次没有。
厨房里有热油的滋滋声,蒜香味刺啦炸开,做饭的人用锅铲敲了两下碗边,大喊没盐了。
这话本是对他说的,可姚知渝一个诶字冲得比谁都快,看他在搬箱子,姚知渝合上书,一招鲤鱼打挺从椅子上起身,“我去吧。”
“不用。”他放下箱子。
霞光穿透窗花,拉成数道条形光斑照映在身上,一深一浅相隔着,盈余的灰紫色涂抹在白色的皮质家具上,给单调的房子衍了点生机。
姚知渝没意会到这句“不用”背后的真实含义,书一甩,连蹦带跳跑到厨房边,扒着门问:“老胡,盐在哪儿?我去帮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