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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以为我还爱他(22)

作者:蒸汽桃 时间:2022-07-14 05:21 标签:娱乐圈 重生 年下 破镜重圆

  “对,我就吃泡面,跟你有关系吗?”云集毫不客气地反问他。
  丛烈瞪了他一会儿,咬了咬牙,“那我也吃泡面。”
  “吃呗,门口就有超市。”云集给他指了一条明路。
  丛烈把怒气压了下去,“你家的泡面,我不能吃吗?”
  “这话你该问警察,别人家的东西能不能随便拿。”云集估算着时间差不多了,把泡面盖慢慢揭掉。
  豚骨面汤的香气一下就弥漫到了整个房间。
  “那我给你钱,买你的方便面,行吗?”丛烈咬牙切齿地问。
  “不行。”云集用叉子叉住一绺面条,慢条斯理地送进嘴里。
  丛烈拉开椅子,在云集对面坐下了,怒火中烧地盯着他。
  云集就当他是空气,不慌不忙地吃完面,把煎好的中药滤进碗里晾着。
  中药放在桌子上,屋子里汤面的香气很快就被药的苦味替代。
  云集走到各个房间拉开窗户透气,又把泡面剩下的汤和碗收拾了。
  回来的时候看见丛烈还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地坐在桌子前,他不由笑了,“丛烈,我记得你最近不是在写曲子吗?在我家赖着干什么呢?”
  丛烈挠了一下侧颈,又摸了摸手背,“我今天没有工作。”
  “哦,你今天没有工作,也就是说,我们今天没有合作。那么可以请你离开我家吗?”云集很有涵养地指了一下家门。
  “云集,你现在对我到底是什么态度?”丛烈终于爆发了,“你要是有什么想法不如直说!”
  云集刚想问他自己还不够直白吗,突然注意到丛烈又在挠手背。
  他仔细一看,丛烈的脖子和手上都红了,肉眼可见地在一片一片地往外冒红疹子。
  “你干什么了?”他一把把丛烈的手抓过来,发现上面密密麻麻结了一片小水泡,一看就是过敏了。
  丛烈似乎也刚注意到自己手上的东西,但他并不太在意,只是不耐烦地把手抽回来,“你别管我。”
  云集让他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好,猛地一眼扫到桌子上的中药碗。
  碗壁上有一圈半干的药渍,比药的液面明显高一层。
  “你喝这个了?”云集指着药碗,不可思议地看着丛烈。
  丛烈忿忿地偏开头。
  “问你话呢!”云集用力拍了一下桌子。
  丛烈和桌子上的碗一起抖了一下,声音却是倔强的,“就一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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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过敏小狗:我只是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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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柴胡过敏?”云集皱着眉问医生:“只是过敏吗?那为什么会这么严重?”
  在来的路上云集还为丛烈偷喝药这事跟他吵了两嘴。
  云集不明白为什么丛烈这么大人了,怎么会连药是什么味都好奇。
  “我早上起来别说饭,连口热乎水都没找到!你在家里怎么过日子的?你胃不好还敢喝凉水?而且那破药我也只喝了你一小口,苦都苦死了!那是给人喝的吗?你每天都得喝那个吗?”丛烈愤愤不平地回嘴。
  “我求你住我家了?我欠你的?你一睁眼就得好吃好喝伺候着?缺个人给你换尿介子吗?”云集听他说话就是火上浇油。
  结果吵到一半丛烈没声了。
  云集还以为他在生闷气,结果一看他是难受得说不了话,整张脸憋得通红,额头上的青筋都冒出来了。
  当时云集除了催司机,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两只手像是擦不干,不停地出虚汗。
  他从来没觉得医院那么远。
  医生跟他解释:“过敏程度可能受很多因素影响,劳累或者着凉,都有可能会加重病情。不过像他这种情况,及时得到处理,基本不会有什么危险,只要日后远离过敏源就行了。”
  “那他什么时候能醒呢?”云集问道。
  “这个不好说,但一般患者都能在两个小时内苏醒。”医生看了一眼表,“应该快了,之后再观察两小时就可以了。”
  等医生离开,云集回到病房,站在床边看着昏睡的丛烈。
  刚才在车上的时候,他急得感觉心脏都要从嘴里跳出来了。
  重生以来他以为的所有不在意,都在那一刻几乎烫得拢不住。
  但是他曾经多卑微啊,也曾经多不值得。
  他一点也不想再变成那样。
  上辈子丛烈也偶尔生病,有一场小感冒,他发烧三十七度一。
  这种程度的小毛病放在云集自己身上肯定是不在意。
  他烧到三十八度五了还被云世初押着到码头上点货呢。
  那时候他一身质地最精良的薄呢西装和手工羊皮鞋,一侧有人举伞,一侧有人点烟。
  要是他没在大年初一的鹅毛大雪里冻得脸色泛青,应该也算是有派头的好光景。
  云世初是怎么说的?发烧的人就得降温。
  所以对于所有的小伤小病,云集的态度都是扛一扛就过去了。
  发烧扛一扛就过去了。
  胃疼扛一扛就过去了。
  他自己扛惯了,逐渐也不觉得有什么。
  就像云世初说的:“一个男人喝点酒算什么,发点烧算什么?轻伤不下火线,不然这不舒服要嚎两嗓子,那不舒服要休息几天。说白了什么病,都是懒病!”
  但是云集怎么可能用云世初的标准来衡量丛烈?
  丛烈发着烧,云集满心满意都是怎么让他稍微舒服点。
  他自己几乎不会做饭,印象里丛烈也从来没在家做过饭。
  他想丛烈生病的时候,自己能为他做的就是做一餐吃着舒服的饭。
  那天他也让阿姨做了些吃的,以防自己翻车了丛烈没饭吃。
  他炖了一锅鸡汤,炒了一碟油麦菜一碟小青瓜。
  方法都是他从网上现学的,一顿饭做下来切破了两根手指头,手腕上烫出来一溜血泡。
  好在他做完一尝,发现很是那么一回事儿。
  不咸不淡,所有的菜味道都刚刚好。
  他嘴巴极挑,一般来说他觉得可以就一般人都应该觉得难吃不了。
  等把菜都摆上桌,他喊丛烈起来吃饭。
  丛烈用被子蒙着头,“没胃口,你自己吃吧。”
  “你起来尝尝,没准儿会觉得好吃呢?”云集摇了摇他的被子。
  “别烦我,我不想吃。”
  云集只好自己回到外面,把所有菜都用保鲜膜仔细包起来。
  他想丛烈应该是不舒服所以不想起来,可以等他想吃的时候再给他热热。
  过了没一会儿,他就听见卧室里有动静。
  他轻手轻脚地走过去,发现丛烈在换衣服。
  “等会要喝药了吧?先吃点东西吗?”云集充满期待地问他。
  “不用,我出去吃。”丛烈自顾自地套上卫衣,一眼都没看他。
  “出去吃?”云集走过去,“你还在发烧,要去哪儿吃?”
  “我朋友今天过生日,我过去跟他们热闹一下。”丛烈在衣帽间挑了一块表,戴上了围巾和墨镜。
  “欸不是,你等一下。什么朋友啊?非得在你生病的时候喊你喝酒?”云集皱着眉问他。
  “我的朋友,你不认识。”丛烈漫不经心地回了他一句。
  “那你不能先吃点东西再出门吗?你睡了一下午,还什么都没吃。”云集紧紧跟在他身边。
  “不用了。”丛烈已经走到玄关换鞋了,“我吃完饭直接去录音,可能这几天先不回家了。”
  云集站在门边,鼓起了一些勇气,“你就不能喝碗汤再走吗?我第一次做汤……”
  当时丛烈确实停住了换鞋的动作,直起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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