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被保镖抢走后+番外(64)
江骞借由涂抹药膏,在他的疤痕上很轻地抚摸了片刻,而后俯下身,耳廓贴着孟绪初的侧脸,似乎要落下一个虔诚珍重的亲吻。
距离咫尺时却又停下,眼里涌过几许晦暗复杂的情绪,最终没有落下去,只余几息若有若无的叹息。
江骞走后,室内彻底暗下来,黑暗中,孟绪初缓缓睁开眼,凝视着虚空出神。
他根本不可能睡着,先前注射的抗敏药含有糖皮质激素,虽然不至于引起严重的胃肠道反应,却依然隐隐的不太舒服。
更要命的事,激素让他精神亢奋心率加快,即便已经累到极点,却依然无法入睡。
白天的紧张、压迫、还有那些让他自己都心烦意乱的情绪又卷土重来,沉沉闷闷地堵在心口,让人无法忽视无法纾解。
孟绪初等了很久,企图靠倦怠来战胜药效和心结,但失败了。
门外静悄悄,连江骞洗漱的动静都消失了很久,他却仍然异常清醒,太阳穴胡乱地跳着,紧绷的神经像锯子一样撕扯着大脑。
终于,孟绪初忍不住了,夜深人静下悄悄起身。
他不敢开灯,这家酒店的门和家里的不同,底下缝隙开得不小,哪怕门紧紧闭上,光源也能从中泄露。
要是把江骞吵醒了,那人又得绕在他身边不停转悠。
但孟绪初视力不好,夜视力更是几乎为零。
曾经,王阿姨相信多吃胡萝卜可以治疗夜盲,有段时间联合孟阔江骞,举全家之力给他投喂胡萝卜,饭桌上一顿不落,所有人都用一种期盼他重见光明的目光看着他。
只是哪怕孟绪初差点被喂成只兔子,该看不见依然看不见,那么多胡萝卜进他肚子里,不长肉不养生,像被暗处的某只幽灵贪吃鬼截胡了似的。
最后还变成孟绪初安慰大家,表示他体质大概只能这样了。
总之,离开卧室的短短几步,孟绪初摸黑走得很艰难,最艰难的是,差点找不到拖鞋。
出了卧室扶墙壁走过伸手不见五指的走廊,到了客厅,窗外夜景闪烁勉强给他指了条明路。
他体重轻,脚步也轻,正常走路时不用刻意收着声,慢慢踱步在客厅里来回溜达,把每个角落每个摆件都看遍了,心里却还是不得劲。
最后,孟绪初在厨房的冰箱里找到一打啤酒。
他拆了一罐出来,找了个小酒杯倒了半杯,摆在流理台上出神。
其实在肠胃彻底坏掉前,孟绪初酒量还算不错,红的白的混着喝半斤不上脸,啤酒可以对瓶吹。
现在想想既像是昨天,又像在做梦。
孟绪初纠结很久,最终拜倒在无处释放的压力下,端起酒杯用嘴唇稍稍抿了一丢丢。
就像小时候林承安开玩笑教他喝酒时,用筷子沾白酒在嘴唇上轻轻划一道一样。
区别只是白酒可以吸到香气,将年幼的孟绪初呛得满脸通红,啤酒却难有这种效果。
孟绪初兴致缺缺叹了口气,刚要把酒倒进水槽里,身后忽然响起开门声,吓得他直接摔了杯子。
“咔嚓!”寂静的夜里,玻璃脆响响彻整间屋子。
下一秒屋里灯光此起彼伏地亮起,照亮孟绪初茫然苍白的侧脸,和酒精混合玻璃碎片的满地狼藉。
江骞一步一步走来,先上下看了眼,而后在孟绪初身前停下,抱起胳膊,眉心缓缓蹙起。
“你喝酒了?”
霎时,孟绪初感到一种身份调换,仿佛对方才是那个会发工资涨工资的顶头上司。
而他自己却成了拿着三千工资,还要被上司训话的倒霉蛋新职员。——哦,可能连新职员都算不上。
看江骞那眼神,他充其量是个连五险一金的都没有的、乐观开朗的实习生。
这种视线让习惯于从高处俯视的众人的孟绪初,感到一种发自心底的荒唐,再由荒唐演变为无言的愠怒。
“你喝酒了。”
江骞还是这句话,却由疑问句变成了陈述句,用毫不退缩的压迫感和孟绪初对峙着。
孟绪初冷冷吐出两个字:“没有。”
紧接着嘴角被人刮了下,江骞把沾着酒渍的手指递到他眼前,无情地拷问:
“所以这是你流到嘴角的眼泪吗?”
第40章
简直是百口莫辩、百愁莫展、百剑穿心,百……百思不得其解!
孟绪初抱腿坐在沙发上,烦躁一阵胜过一阵,不明白怎么就这么巧,几年不沾酒都没事,偏偏今天忍不住;好不容易碰一次酒,偏偏被江骞抓包。
更糟心的是,他根本一口都没喝到,却弄得像一个偷鸡摸狗被逮了的样子,实在太可笑。
孟绪初搓了把脸,觉得跳进黄河洗都洗不清了。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为什么要在意这些,成年人喝酒是自由,江骞作为他的下属,无论从哪个角度都没资格管他喝不喝。
各种复杂的情绪在脑海里乱窜,孟绪初烦躁地按了按太阳穴,紧绷的神经依然无法缓解,只能用力握拳按住脑袋,半晌忽然无声地叹了口气。
因为他发现,无论用理智给出多少不需要在乎江骞想法的理由,被抓包的那一刻,他确实心慌慌的,甚至有一瞬间思考过,要编什么谎话来圆。
孟绪初无力地靠在沙发上,微微发烫的额头蹭着靠背上装饰用的流苏,余光往流理台的方向扫去。
江骞还在清理地上的狼藉,洒掉的酒只有小半杯,清理起来很快,麻烦的是溅落的玻璃碎片。
江骞把大块玻璃扫走后,又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将周边摔得粉碎的小玻璃碴都一点点找了出来,全部一起封进垃圾袋里,然后放水洗手。
这是最后一个流程了,在他抬头前,孟绪初目光一垂,堪堪错开即将相撞的视线。
江骞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径直向他走来,很快沙发陷下去一截,又传来抽纸擦手的声音。
孟绪初从对方身上感到一股明显的低气压,犹豫片刻,还是开口:“麻烦你了,其实等天亮叫保洁来扫就行。”
江骞没说话,用力将手搓热,直接就来摸孟绪初的肚子,孟绪初吃了一惊,下意识后退,又被整个捞了回去。
“开始疼了吗?”江骞沉着脸问。
“……没有,不疼。”
“不疼你缩着坐?”
“……”孟绪初哑然:“我真的没喝酒。”
江骞皱眉不语,显然不信。
孟绪初无奈地看着他,对上这种貌似聪明实则一根筋的傻狗,任何解释都只能化作深深叹息。
“我只是用嘴唇抿了一点,一口都没喝下去。”他无奈的:“真的。”
江骞仍然将信将疑,大手在他肚皮上搓来搓去,他掌心太热,薄薄的睡袍根本阻隔不了体温,将孟绪初本就躁动不安的神经烧得更加敏感。
孟绪初差点倒吸了一口气,双手攥着江骞的手腕,用力往外扯:“行了!”
(删了一段坐腿上揉肚子的描述)
江骞一顿,脸色微妙地变了变,不确定那一瞬间的触感是不是真实的,颇有些惊讶地抬头:“你不太对劲啊。”
(删了一段坐腿上的具体描述)
孟绪初不可思议地抬起头:“你有脸说我?先管好你自己吧!”
江骞笑起来,圈着孟绪初的腰往里拉了拉,让两人更加紧密地相贴,下巴搭在孟绪初肩上:“还没习惯吗?我不对劲才是对劲的。”
“……?!”
孟绪初简直被这种程度的不要脸惊呆了,几乎要骂出一句脏话,又靠着仅剩的涵养克制下来。
江骞抱着他不要脸了一会儿,然后稍稍收敛些,不再有动作,贴在耳边轻声问:“怎么晚上不睡觉跑出来喝酒?”
孟绪初深深闭眼:“说了没喝。”
“好,”江骞轻笑:“为什么用嘴皮沾啤酒玩?”
“……”
为什么说得他好像在过家家一样?
孟绪初忽然觉得还不如当他喝了,至少听起来霸气些。
江骞掐了掐他的下颌:“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