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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城美食录(38)

作者:闻笛解酒 时间:2023-06-24 11:38 标签:种田文 情有独钟 美食 市井生活

  在食店做工的人都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虽然忍得辛苦,但还是听话地等到了第二日早晨。
  转天清晨,林稚还以为自己是第一个起的床,打着哈欠慢悠悠踱到庖厨,就看见三个盯着肉松饼的小脑袋。
  “……可以吃了。”
  得到他的允许,三个人一手拿一个,直接掰成两半吃起来。
  果真像林稚所说那般,经过一晚回油的肉松饼外皮更加软糯,色泽也更诱人了。
  酥软油香的饼皮包裹着蓬松入絮的肉松,中间适度的凹陷证明了饼子的柔软,吃起来酥香可口,甜咸适口。
  阿蓝赞不绝口:“好吃,白糖确实是灵魂——不愧是小郎君!”
  几个人吃了五六个,还剩下不少,索性趁热打铁挂牌出售。
  想到做肉松时那股子麻烦劲儿,林稚狠狠地把“金丝肉松饼”定了朝食里面的最高价。
  出售朝食的酒楼并不多,再加外面的彩楼欢门太过惹眼,吸引来不少不愿在食摊买早点的讲究客人。
  一个上午下来,新菜品“生滚鱼片粥”和“金丝肉松饼”居然卖得一点不剩。更有意思的是,这两样朝食大多是一同售出的。
  沈小七疑惑,问林稚是怎么回事。
  林稚想了想,“大概是因为‘生滚鱼片粥’和‘金丝肉松饼’很对仗?”
  沈小七表示赞同。
  南门大街上来的都是新食客,好在鱼片粥和肉松饼来了个开门红,给食客们留下了一个挺不错的印象——新开的酒楼味道好吃、价钱适中,店主人长得也好看。
  新酒楼第一次开业,客流量大得林稚这个老油条都有些遭不住,一天下来腿也酸了,肚子也饿了,晚上随便做了几道清粥小菜当暮食。
  刚拿起筷子,忽然有人推门而入。
  孟琼舟携着一身风尘出现在他面前:“抱歉。”
  似乎走得很急,对方轻轻喘了口气,伸手松了松领口,“没赶上你的温居宴。”
  “酒楼很漂亮。”
  “辛苦了。”
  林稚眨巴着眼睛望着他。
  建康,就算快马加鞭也要四五天才能赶回来吧?距离他给孟琼舟发请帖,不过才过去了两日。
  他连忙站起身来:“谢、谢谢……孟郎君你饿不饿?要不要用些暮食?”
  然而低头看了看食案上的清粥小菜,林稚又觉得有些拿不出手,“我再去做几道!”
  “不用了。”孟琼舟拦住他,“这些就很好。”
  青菜瘦肉粥、香菇油菜、凉拌莴笋丝,都是些家常菜。然而正是这些清淡的家常小菜,让并不很饿的他产生了食欲。
  孟琼舟坐到他的对面,“一起吃。”
  林稚连忙跑去庖厨给他添了个碗。
  “今日匆忙,没来得及给你准备贺礼,改日补上。”
  “不用的。”林稚咬着米饭摇了摇头,“孟郎君你能来,我已经很开心了。”
  他不过一个小小的酒楼老板,孟少卿如此真诚待他,看来是真把他当作好朋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朋友×男朋友√


第37章 品牌商标
  快到立夏, 天气一天天热起来,原先的春装穿在身上有些热,林稚揣着钱袋去成衣铺子买夏装。
  他去得早, 成衣铺里只有零星几个人, 都在挑衣服。
  店主娘子不大爱说话,给林稚指了指挂起来的衣服, “这些都是新上的样式,料子是苏州纱, 轻薄透气,郎君请自便。”说完低头继续裁剪手中的绣片了。
  成衣嘛, 挂在那里一目了然,确实不需要太多介绍。正好林稚也不喜欢一个劲儿给他推销的, 便一件件挑起来。
  林稚自穿越以来偏爱白色, 外加夏天也该穿些清淡颜色,买了好几件霜白茶白的凉衫。
  阿青和阿蓝的就好办了, 给阿青买青色,阿蓝买蓝色……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至于沈小七……他盯着面前的明黄色凉衫陷入了沉思。
  黄色显黑, 还是算了。他想了想,最终还是拿了一件紫衫。
  如此买了十来件成衣,又顺手挑上几双轻便透气的单靴,林稚拎着战利品去帐台结账。
  店主娘子没想到他一口气买下这么多,微微惊讶, 待林稚付过钱后, 免费赠了他几朵簪花。
  本朝男子素爱簪花,原因在于皇帝举行宴会时, 每次都会赐予群臣花朵, 以此为殊荣。
  上行下效, 渐渐地,男子簪花便在民间也流传起来。
  不知道孟少卿有没有簪过花?
  肯定是有的吧,如此年轻有为的青年才俊,又很得朝廷重用——美人配花,该是很赏心悦目。
  这样想着,林稚看向手心那几朵团团绒绒的芍药,笑道:“多谢。小娘子心灵手巧,这几朵芍药和真的一样。”
  店主娘子羞赧一笑。
  回到酒楼,还没踏进去,一股肉香先飘了出来。
  后厨里,沈小七和阿蓝阿青正捧着碗吃朝食。
  见林稚回来,沈小七站起来道:“阿郎回来了?这是新夏装吗,真好看——我去给你盛面。”
  林稚点点头,把买来的成衣轻轻放在一旁,问:“是什么面?还没进门就闻到味道了,香得很。”
  阿蓝咬着面条回答:“笋泼肉面。阿青做的。”
  笋泼肉面就是竹笋肉丝面,一碗面里有菜有肉,早晨来上这么一碗,简直不要太幸福。
  片刻,沈小七端着面走过来,“阿郎辛苦,多吃点!”
  一碗笋泼肉面,里面放了满满当当的桂竹笋和三层肉,差点看不见里面的面条。
  筷子一挑,露出裹满汤汁面条的庐山真面目,并一段笋和一片肉,连带着面条一同送入口中,清爽的芦笋、肥美的肉片、滑嫩的面条,共同迸发出喷香的味道。
  面条吃完,再喝一口热汤。汤底完美吸收了食材的鲜美滋味,胡椒粉呛香十足,偶尔还能咬到几粒酥香的油葱酥。
  林稚发自内心地赞美:“阿青的手艺真是越发好了。”
  阿青闻言抿唇一笑。
  吃过朝食,几个人换上林稚买来的新夏装。
  没给林稚打工之前,几个人过得都是苦日子,可能一年到头都买不了几件新衣服,真是应了那句“缝缝补补又三年”。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有吃有住,每月都能领到丰厚的月钱,活儿也不忙,每到换季还有老板给买来的新衣服穿。
  简直是以前不敢想象的神仙日子。
  几人默默换上新衣服,看着镜中焕然一新的自己,想要好好给林稚干活儿的愿望越发强烈了。
  林稚却十分画风不符地想着:“我的小弟们颜值都很不错嘛,可以去拍个古代版流星花园了——正好四个人!”
  阿青和阿蓝本就长相清秀,打扮过后更显得一表人才,打眼一看,哪里像是在酒楼做工的小厮和厨子?
  再说沈小七,自从辣条发胖事件过后便不敢再暴饮暴食,很好地把体重控制在不胖不瘦的时候,再加上个子窜了不少,和初见时的干瘦模样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林稚后知后觉,自己的酒楼生意好,是不是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既然如此……他清了清嗓子,“我也去换身衣服。”
  片刻,一身茶白凉衫的林稚从屋里走出来。
  这种淡绿透白的衣服,若是肤色稍黑黄的人穿了,必定衬得面如土色。
  但是林稚生得白,头发又浓黑如同鸦羽,更衬得皮肤白皙、唇色淡红,这样一身清淡颜色的衣服,竟被穿出了几分鲜艳。
  他还没说话,沈小七他们先开口了。
  阿蓝赞道:“小郎君真好看!”
  旁边的阿青和沈小七也赞同地直点头。
  换完衣服,沈小七他们切肉切菜招呼客人,林稚继续在后厨研究朝食新食谱。
  前两日上街采购,碰见一个卖莲藕的小贩,他看那莲藕藕节粗状、新鲜干净,忍不住买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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