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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撞地球(25)

作者:Llosa 时间:2023-05-27 08:27 标签:甜宠 都市

  季青临简要描述了一下自己的恶作剧,林孟商有些惊讶地看着他:“看不出来,你还挺会捉弄人的。”
  “这算什么,”季青临说,“改天我再跟你说说我小时候的事迹,那在圈子里可是流芳千古的。”
  林孟商很怀疑他用错了成语,但懒得纠正他。夜幕降临,操场外围的路灯亮起来,主席台上传来低沉的嗓音,看来是主办方开始上价值了。两个人站在光影交界处,看着用探照灯照亮的简陋舞台,有一种独立于尘世之外的孤寂感。
  季青临带着点笑意,交叉双臂看着他:“怎么想到来找我了?”
  林孟商在晚风里拢了拢外套:“我答应过你待会儿见的,而且我认识的人不多,跟你说话总比一个人呆着要安心。”
  “一个人的话可以吃晚饭啊,”季青临说,“嚼点花生喝点酒,虽然只有二锅头和老白干。”
  林孟商简单地说:“我不喝酒。”
  “你不喝酒?”季青临觉得这很符合他的形象,不过还是有点难以置信,“之前三十几年都没喝过?”
  林孟商的侧脸在会场漏出来的那一点灯光里显得有些朦胧,平直的鼻梁在脸颊上洒下一点阴影,苍白的肤色像是能融进月光里一样:“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我喝过两次,下场都不怎么好。”
  “喝得太多了吗?”季青临沉醉地看着他优美的侧脸线条,“宿醉是挺难受的。”
  “第一次还是十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刚成年,一时兴起去了一个万圣节派对,结果喝的太醉,最后还掉进了泳池里,发了好几天烧。”
  “你还有这种时候?”季青临完全无法把面前的人跟派对动物联系在一起。
  “就那一次,醒来之后难受死了,然后我发誓再也不喝酒了,”林孟商说,“坚持了很多年,结果前两年有几天自制力下降,又喝醉了一次。”
  “又参加了一次万圣节派对?”
  林孟商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学校、操场、月夜,有种学生时代才有的青涩悸动感。季青临长叹了一声,觉得此时此刻实在太适合有一个吻了,真是可惜。
  “孟商!”一个高大的影子突然在夜色里冒出来,吓了两人一跳。季青临警惕地看着来人,不过从林孟商无动于衷的反应可以看出来,这应该是他的熟人。
  “这是余振南,”林孟商告诉他,“我们一起去的美国,他是师范大学的教授。”
  “你怎么跑到这来了,”余振南表情严肃地说,“正好,我有个问题要问你。”
  林孟商等着他发问,但余振南迟迟不开口,好像在等着什么人。过了几分钟,还真有一个长头发的中年男人朝他们走过来。然后余振南把胳膊搭住林孟商的肩膀上,语气严肃地问他:“你告诉他,要是我是同性恋,你会不会看上我?”
  林孟商震惊地看着他:“什么?”
  “他说我不可能有你这种男朋友,”余振南带着受伤的语气说,“我觉得我优点还是很多的。”
  “你们为什么会聊到这种话题?”
  “我们刚才在品评今天会场里的优质男性,”余振南说,“他觉得你超出了我的level。”
  “我本来就不在你的level里啊!”这两个人以为这场晚宴是什么?公园相亲角吗?
  “假如呢?假如?”余振南坚持不懈地追问,“你会考虑我吗?”
  季青临不知道这年头直男都怎么了,一个个这么执着于同性的喜爱。
  “好吧,”林孟商无奈地说,“我会。”
  这语气不太情愿,但余振南激动得大喊了一声“yes!”,然后用胜利者的目光看着那个长发男人。
  林孟商真心实意地对季青临说:“抱歉,之前我不该觉得你不正常的。”


第15章 林孟商
  事情是从一束午夜的玫瑰开始的。
  在那个奇奇怪怪的慈善晚宴之后,冯诺一收拾行李搬回了男朋友的住所。临走前,他还抱着那个猫爪抱枕跟林孟商依依惜别,情真意切地赞美他是一个多么完美的朋友和房东。
  “赶紧走。”林孟商用近似机器人的冷酷打发了他,毕竟那辆宾利停在楼下碍眼还堵路。
  做饭的人不在了,林孟商现在也没有什么早回家的理由。如果实验室那边有事,他经常在学校待到深夜。
  顶着看不见一颗星子的夜空回家时,他在门口踹上了一束体积巨大的玫瑰。
  他皱着眉打开手机的电筒功能,弯下腰仔细地观察了一下这华而不实的东西。玫瑰似乎在楼道里呆了挺久了,原本娇嫩欲滴的花瓣有些蔫答答的。花束上面没有卡片,不过林孟商回国不久,在知道他住址的熟人里,能干出这种事的只有一个。
  他无奈地把花挪进屋里,随手放到客厅飘窗上,然后视若无睹地洗漱上床了。
  第二天,同样的事情再度上演了。昏暗的楼道,无人认领的花束,疲惫晚归的物理学家。除了有一点不同:玫瑰从深红变成了香槟色。
  林孟商握着手机神色复杂地看着花束,最后还是一言不发地把它抱了进去。
  第三天,玫瑰变成了粉色。
  第四天,淡绿色。
  直到第七天,林孟商终于忍无可忍,直接给送礼人打了电话。认识世界上到底有多少种颜色的玫瑰固然能开阔人的眼界,但他的飘窗已经变成了玫瑰乱葬岗,非常碍眼且容易引起密集恐惧症。而且他可不像黛玉那样对落叶残红有什么怜惜之情,在他眼里,这就是容易长虫的易腐湿垃圾。
  “嗨!”男子大学生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充满元气,“好久没联系了!”
  “能不能别再送花了?”林孟商一边费力地往垃圾袋里塞玫瑰一边说,“我真的不吃这一套。”
  “你不喜欢玫瑰?”
  “这种花打理起来又麻烦,枯萎得又快,而且还容易招虫子,”林孟商着力强调自己的不为所动,“在我看来就是植物尸体。”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试探着问:“你不会浪漫过敏吧?”
  “赶紧退了。”林孟商干脆利落地下了最后通牒,毫不留恋地挂断了电话。
  本以为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然而林孟商第二天披星戴月地回家时,仍然在门口一脚踹上了明显是花束的东西。
  他自认为不是个暴脾气,此刻也忍不住想捏碎某个男大学生的骨头。然而还没等他打开手机兴师问罪,突然意识到了刚才那一脚的异样。
  触感不对。
  他蹲下来用手机照明,终于发现了违和感的来源:这是一束塑料玫瑰。
  林孟商把两手摊开,然后绝望地把脸埋进去。
  “假花也不行啊?”季青临面对他的质问大声抱怨,“它又不会坏,又好看,而且也不招虫子。”
  “这不是重点好吗?”林孟商深切怀疑对方左半脑没有成熟,缺少正常人的理解能力,“我不希望你再送我东西了,现在楼道里全是你送的花,邻居还以为我是开花店的。”
  对面的声音突然深沉起来:“不送花,怎么表现我对你的爱呢?”
  林孟商真是庆幸自己免疫系统强大,听到这种话竟然没有呕吐的欲|望:“送花真的很俗。”
  “这样吗……”季青临似乎感受到了他话语里的嫌弃,“那我换个雅一点的,琴棋书画吧。”
  “千万别!”林孟商头疼地按住太阳穴,“我知道你们年轻人比较讲究仪式感,但是这么送太浪费了,真的没有必要,我是不会被感动的。”
  “什么叫我们年轻人,”季青临对这种划分界限的话很敏感,“你才多大啊。再说了,我也不用你感动,这主要是我的一种情感表达。”
  林孟商叹了口气:“那你情感表达的经费是哪来的?”
  “呃……”季青临支吾着说,“家族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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