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官纨绔(212)
这要是他儿子, 高低得吼两嗓子。
打?
得先打得到才行。
破孩子钻林子比狗还快。
赵淩骑着慢慢,在修好的平整且还算开阔的新官道上行走。
芙蓉道狭窄崎岖, 某些低矮处连驴车都没法通行, 得拆了车厢推过去。
新官道至少可容一辆牛车通行。
每间隔二里,还有可供车辆交汇的平台。
可惜赵淩没法见证新官道通行,到了府城都没来得及去姑姑家吃顿饭,就收拾了东西一路西行, 从桐昌关出, 进入沙漠。
赵淩骑在骆驼上想着,自己也算是出国了。
两位向导的经验丰富,带着他们一路西行, 在沙漠里行走就像是逛自己家的菜园,不仅知道哪里有水源,还知道哪里有强盗。
远处淡墨一样的山形似乎挂在天边, 怎么也走不到。
赵淩感觉自己已经好久没有过过一个像样的生日了,今年眼看着也要在外面过,别说生日蛋糕了,就是生日能不能吃上一碗热汤面都是个问题。
只不过他面上一点都没显,像是单纯出来放鹰的纨绔。
没错,大疆开始能飞了。
不过队伍里其他人都觉得那叫抛接球。
大鸟借由大风和赵淩抬胳膊的力气展翅滑翔,然后落在蹿出去的大黄狗背上。
让队伍里的人都不明白的是,就这,它们还能逮到猎物,虽然都是一些什么蜥蜴、老鼠、兔子之类的小动物。
赵淩觉得是没了新鲜肉类后,大疆减肥了,身体轻盈了,自然就能飞起来了。
他扯了扯幂篱,早说要进沙漠,他离开神都前就应该给自己搞一副护目镜,现在风沙大到看不清路,更没法说话。
每天队伍扎营,所有人的衣领手腕脚腕的衣服裤子明明都扎紧了,但脱下来都能抖落出一个小沙堆。
晚上扎营的时候,向导说了个好消息:“顺利的话,明天就能到绿洲了。”
张元一没有过对沙漠气候的研究,最近在跟着向导学习怎么观测研判。
赵淩感觉向导的话有点立FLAG的意思,但没敢说,怕说了之后真成FLAG了,跟在两人身边学习通过观星来判断方位。
第二天居然很顺利,他们中午休息,下午走了没多一会儿就到了绿洲,还遇到了一个在绿洲休息的大虞商队,交换了一点物资,又补充了饮水,好好休息了一晚。
变故是发生在离开绿洲的第三天,原本看着很正常的天气,突然之间就狂风大作,肉眼可见一堵黑色的“墙”以惊人的速度向他们压过来。
“不好,是沙暴!”向导招呼众人往一个巨型沙丘下躲避,指挥着用骆驼围成一圈,用油布把自己裹起来,最好支撑起一个屏障。
一群人反应迅速,立刻照做。
赵淩根本看不清四周是什么,感觉平时脚踩着能陷进去的沙子,这会儿像是踩在空气墙上,脚步飘得很,也不知道自己是被狗拽还是被马拉,像个风筝一样被它们拽着躲到了一个沙丘后面,来不及过脑子就赶紧从背包里扯了一块油布把他们全都罩起来,给马、鸟和狗喂东西吃,安抚它们的情绪,自己连着嚼了两根草,自己焦虑,还不忘记安慰小动物们:“爹爹在,不怕不怕。”
赵淩感觉自己说出了口,但声音却被吞没在了可怕的沙暴中。
油布上的重量越来越沉,空气越来越稀薄,他试着从自己的空间中拿出一团空气,还好确实有用。
缓了缓,脑子总算是恢复了一点思考能力,他又拿出许多玉米杆子横倒着摞起来,在头顶上纵横交错地搭建了一个简易的顶棚,作为油布的支撑。
这下除了黑了点,挤了点,外面吵了点外,倒是没有别的问题了。
赵淩试着从空间里拿出一团光,嗯,失败了。
他果然不是上帝。
赵淩悻悻然地把自己身后的背包拿下来,从里面拿出蜡烛和火折子,小心点燃了蜡烛,照亮了低矮狭小的空间,把所有小动物都给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受伤后,放下心来。
比较糟糕的是,他和其他人不在一个地方。
他身上带的物资也很有限。
赵淩看着队伍中的金雕:“幸亏我们大疆没减肥,不然那么大的风,直接给吹跑了。”
狭小的空间里没法烧水,还好赵淩空间里的玉米都是水果玉米,水分充足爆汁。
金雕刚才一直把脑袋埋在赵淩怀里。
赵淩给它喂了一些蜂蛹和小鱼小虾:“等沙暴过去,爹爹给你打猎。”
一听到打猎两个字,大疆和宇树都兴奋起来,在狭小的“帐篷”里转了两圈,才安静下来。
赵淩靠在玉米杆身上,把大黄狗抱在怀里:“我眯一会儿,你一会儿叫醒我。”
大黄狗轻轻叫了一声,表示明白。
等宇树把赵淩叫醒,再一起小心把自己挖出沙丘的时候,外面的天空已经挂上了一道星河。
夜空下的沙漠异常安静,带着一点寒意的风都显得异常轻柔。
所有小动物从“地堡”里出来,都一起先甩了甩身上的沙子。
赵淩艰难地走到沙丘上,举目四望,一个人影都没见:“给我干哪儿来了?”
他拍了拍怀里的金雕:“大疆,叫一声。”
“啾?”
赵淩感觉大疆是被家里的鸡给带坏了,已经忘记了母语。
他抬头看看天空:“算了,一路往西嘛。应该要不了几天就能看到草原了。”
向导跟他说过周围的一些情况,也画了大致的舆图,他照着走,应该总能和队伍汇合。
再不然,这里大虞的商队也不少。
赵淩就怀着这样的自信,骑着马走了三天,果然看到了草原,看到了熟悉的淡墨色的山脉轮廓。
“我明明方向感很好嘛!”赵淩感觉自己走对了,别人说他是路痴纯粹是污蔑。
他在沿路留下记号,朝着绵延的山脉一路走去,晚上看星星,白天调整方位,感觉自己走得不能再正确,一直到被人射了一箭。
箭没射中。
常年的肌肉记忆让他在脑子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张弓搭箭反击回去。
他的弓箭射程明显比对方要远,一下就命中了目标。
另外一人想要骑马逃跑,也被赵淩一箭命中。
失去主人的马匹在草原上原地转圈。
赵淩骑着慢慢靠近,在大概五十米的距离上又补了两箭,在最后靠近的时候,他翻身下马,再给补了两刀。
确认敌人死得不能再死,他才觉得……恶心。
难以抑制的恶心感在胃里翻腾。
他趴在地上干呕了好一会儿,只吐出了一点酸水。
他这几天吃的实在不多,天天啃玉米。
他身上带着武器,也带着一套简艺的野营装备,但真的跟过家家似的,每天只能略微烧一点水喝。
还好草原上的猎物比沙漠中要多得多,金雕和狗不至于饿到。
“不行,不能在这里待着。”他喃喃自语,让自己从杀死同类的感觉中努力挣脱出来,并且检查了一下这两人身上的东西,搜刮了自己能用的东西,把两人的尸体用草石掩盖起来,再把两匹马给牵走。
一个人的适应能力有多快?
短短十天时间,赵淩就从杀一个人吐半天,晚上得抱着狗和鸟才能睡着,到能够搓手手从尸体身上把衣服都给扒了做成简易帐篷,晚上还睡得贼踏实。
他晚上遇到过狼和人的骚扰,但有警惕性极高的大黄狗在,只增添了猎物的数量。
伴随着遇到的敌人数量越来越多越来越密集,赵淩也从尸体上确认了对方的具体身份——塔尔罕国的骑兵。
这是一支正规军。
按理来说,这种程度的巡逻和放哨队伍不会出现在边境地区。
两国缓冲区,在平时的军事力量是很少的。
难道他一路走到塔尔罕的腹地了?
不能够吧?
赵淩看了看遥远的天边依旧连绵的山脉轮廓,不是说塔尔罕的王庭在大雪山的西面吗?
不对,他这是在大雪山的东面还是西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