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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第一厨(26)

作者:浮云素 时间:2019-03-05 19:01 标签:美食 天之骄子 因缘邂逅 传奇

  小黑羊边吃边发出含糊的“咩咩咩”声。
  灶台娘娘给莫小远托梦了?
  慧智叹口气道:“没有。”
  “以前没有现在没有未来也没有。”
  “从来没有神仙给莫小郎君托梦过。”
  小黑羊:“咩咩咩咩咩。”
  他笑了,笑得直打嗝。
  莫小远真是妙人,不仅烧手好菜,还会用神仙当幌子,小饕餮年岁不大,知道得不少,他用咩咩咩之声开嘲讽。
  慧智更加深深地叹了口气:“哎,从来只有仙人给凡人托梦,到了莫小郎君这里,也不知怎么的,竟是他借由神仙之口行凡人之事了。”
  还好这里没有菩萨的泥塑像,否则菩萨的表情一定同慧智一样,眉毛纠结,形容愁苦。
  菩萨:我求求你!我真的没有托梦!
  ……
  旅店客人中行商居多,他们日间辛劳,天不亮就起床准备买卖货物,但等货物差不多清空后,就会赖在床上,睡到日上三竿才行,以此方法收敛消耗掉的精气。
  金荣达记得,有几名行商昨日已做完买卖,按照惯例,今天本应睡得昏天黑地,哪知他替莫小郎君将馒头端到大厅后,却发现所有客人都聚集于此,大堂中的桌子都不够用了,晚来的人三三两两站在角落,见他进来时,都眼巴巴地盯着金荣达手上的盘子。
  他们的眼神,与饿了几天的乞丐类似。
  金荣达是个有生活智慧的人,他在厨房里喝了两碗鱼汤,一口气在胃里塞了三个馒头,才慢悠悠把菜品端上桌,否则他眼睛肯定就馋绿了。
  “莫小郎君做了馒头并几道吃食。”他把大盘子往桌上一放,“一人只可取两只馒头。”
  住宿的人都交了伙食费,金荣达负责他们一顿早饭,晚上如果要在店里吃就令加钱。
  听了他的话之后,一双双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窜到盘子旁,一手拿一只馒头,两手就是两个,食客左右开工,咬口左边的馒头,再咬口右边的馒头。
  “两只馒头不够吃啊!金大,我多交份伙食钱,可否多拿两只。”
  金荣达呵呵,心道想得怪美。
  “多交铜板也没得了!小郎君一共就做了这点,有的吃便是福气,你还想要吃饱?”
  “想要填饱大肚汉,吃十个八个也不够。”
  人群中发出哄笑声,说要多交钱的人也不害臊,反而将馒头塞进口中意犹未尽道:“金大知我。”
  “这馒头,就算是吃二十个,也不够吃。”
  金荣达娘子长得壮实,腰不比她郎君细多少,她粗胳膊抬起,半人高的大陶瓮便轻松离地,陶瓮中装满汤汤水水,随她走动,汤在瓮中激荡,发出如同浪花拍岸似的清脆声响。
  “吃馒头别急着喝水,莫小郎君熬得汤要上来了!”
  听者连忙放下水杯,即使噎得嗓子眼直抽抽也不肯喝水。
  “咣当——”陶瓮底面同桌面相接,发出闷响,店小二跟在后面,手上有一摞碗。
  他甚至没有问谁想喝,香飘十里,若有人不想喝,才是呆了傻了。
  碗送到每人手上,大厅内没有说话声,“咕隆咕隆咕隆”声此起彼伏,更有趣的是,没人用饮酒的豪迈姿势端着碗,绝大多数人都双手持碗,小心翼翼,喝的时候都不敢把手抬太高,深怕动作过猛,汤水泼溅出来。
  那就太浪费了。
  “喂,金大你们在吃什么?”
  左邻右舍也被惊动了。
  金大摆摆手:“鱼汤。”
  “胡扯吧,鱼汤这么香?”
  “爱信不信。”
  “嘿,可否给我来一碗?”
  “去去去,自家人都不够喝,别说你了。”
  ……
  李三娘的早餐精致多了,乳白色的汤盛在碗里,汤底堆满鱼肉,面上飘有翠绿色的葱花。
  参合羊乳揉的蒸饼被切成小块,肉馅馒头只有小半个拳头大小。
  杯中是去腥的羊乳,莫文远将其同茶叶一起煮了,又把杏仁和各色坚果磨成粉小块撒在羊乳面上,纯天然无污染手工奶茶。
  李三娘笑道:“太丰盛了吧,我可吃得?”即便她吃惯莫文远所制美食,都觉得早餐奢侈得紧。
  莫文远道:“阿娘你都吃不得,还有人能吃得?”顺带吹捧一番李三娘的美貌,“我眼光果然没错,阿娘你戴花同街上那些……”他可疑地沉默了,没法,有些戴花书生的尊容不足为外人道也。
  他略过描述那些人长相的句子,直白夸奖:“怕是花神在阿娘你面前都要甘拜下风。”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这年头诗句才开始流行,莫文远在现代时没读过几首唐诗,倒是诗经,他背得挺熟,此时便用了卫风中的诗句称赞李三娘的美貌。
  粉红色的大花插在发髻上,几率云鬓慵懒地挂在耳畔,她略施脂粉,两霞微红,嘴唇呈现出有光泽的水润红色。配上淡红色罗裙,真是美得不可方物。
  李三娘给儿子夸出了小女生情怀,她伸手在莫文远的脸蛋上轻轻拧了一下道:“小小年纪,就油嘴滑舌,长大以后不知能骗去多少小姑娘芳心。”
  说着就开始吃vip尊享早餐。
  两人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莫文远道:“我等会子便去找陆二郎商量,快的话明日便往缑氏县去。”
  李三娘虽知莫文远早慧,对他却还是有诸多不放心,便道:“我同你一块去找陆忠。”
  三娘本就长得好看,在长安时就有馒头西施的薄名,不过这名声随着她的生意越做越大,就变淡了,众人见她,多是先感受到其身上不同于常人的威势,秀丽的长相反倒成了添头。
  然而近日她淡妆浓抹,且别说是路上的郎君看呆,即便是陆二等人都愣头愣脑,见李三娘硬是说不出话来。他支支吾吾许久才回话道:“想要回缑氏县?娘子可要同去?”
  莫文远哭笑不得:“就我去罢了。”刚才李三娘都说好几遍了,合着对方根本没过脑子。
  陆忠道:“哦!哦!成啊,没问题,定将小郎君安全送过去。”他忍不住道,“三娘戴得花真好,很趁你颜色。”
  不是来自于儿子的夸奖根本无法撼动李三娘的钢铁之躯,她大方点头道:“是花好,它可是我儿赢来的花王。”时刻记住吹捧儿子。
  莫小远:“……”
  哎,阿娘你这样,就不怕我膨胀吗?
  ……
  隔日莫文远起了个大早,同行商上路。前往缑氏县的行商二十岁上下,名唤秦百川,他正好有事要到县中打个来回,陆忠与他说好后,便同意带莫文远一起上路。
  其实就算是没有说好他也不会拒绝,在经历过了夜擒硕鼠精事件后,商队中人对莫小郎君佩服得那是五体投地,几乎将他当成了仙童转世,恨不得供起来。所以,几日前莫文远的牡丹菜在坊间闹出动静时,他们也见怪不怪,便是被问道,也只撇撇嘴道:“那可是莫小郎君,理该如此。”
  县与洛阳距离不远,用现代的计量方式来看大概要几十公里,秦百川弄了头强壮的毛驴,带两人上路。
  行至城门,莫文远看见不少挑担背笼的行人,他们的担中装了豆腐。他道:“他们行往何处?”
  秦百川道:“都是去周边郡县的。”他道,“近的走约一个时辰便能到了,当日打来回,远一点,诸如去缑氏,需要四五个时辰,只能在当地过夜。”
  四五个时辰,岂不就是□□个小时?莫文远睁大眼睛,又看他们肩膀上沉重的担子,感叹连连,果然什么年代,钱都不是好挣的。
  他再次感谢李三娘的好手艺,让他衣食无忧长成豆丁。
  驴子长得高大健壮,皮毛也光滑发亮,走在补路上不紧不慢,鼻子不停喷气。
  莫文远在长安城中便骑驴骑习惯了,大兴善寺的僧人养了不少驴,对此种生物也很有了解。
  他在禅杖上系了一条线,又抓一把稻草秸秆小麦等谷物混在一起制造而成的饲料,将其用线捆了吊在驴子前头。
  大毛驴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抬头便要咬,莫文远抬起禅杖,让饲料晃荡来晃荡去,就是不让他吃到。
  非常有童心。
  秦百川看着莫文远手上的禅杖,面露迟疑之色,纠结许久后,他还是忍不住道:“小郎君,你手上的可是上次捉拿硕鼠精时用的杖?”
  莫文远道:“是啊。”
  秦百川:“……”
  大兴善寺降妖除魔的宝具竟沦落成钓鱼竿,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如果莫文远知道他在纠结什么一定会好心再插一刀。此禅杖不仅作钓鱼竿之用,还做登山杖,捶打肉类用的木棍,降妖除魔一把手等等,用法非常多元化。
  莫文远简直将其用处开发到了极致。
  ……
  驴子走的比人走的快多了,正午之前,两人便已到达缑氏县,秦百川想他们早起赶路,又只啃了些干粮,便带莫小郎君到酒楼吃饭。
  缑氏县面积不大,整县中也就一家酒肆,而且还不是洋气的两层小楼,而是栋平房。好在店内环境不错,地面少见尘土,食案干净,木材经过千百次的锤炼,触感光滑,表面平整。
  两人要了些汤汤水水,等吃食期间听周围桌其他食客高谈阔论,莫文远原本还不太在意他们说了些什么,奈何几人聊天声音太大,还反复出现“莫小郎君”四字,让他不在意都不行。
  “你们可曾听说莫小郎智擒硕鼠精一事?”
  “小郎?我怎么听说擒了硕鼠精的是青面獠牙的大汉?说是那人生的如同钟馗一般,又有怒金刚之相,见到硕鼠精后便掐着尾巴将他提起来,说是要将他开肠剖肚后切块炒了,实在可怕!”
  “精怪都敢吃?”
  “是的。”
  莫文远听到此,脸色发青,青面獠牙中的青对上号了,但是獠牙,他的新门牙长得整齐,万万不是突出来的龅牙。秦百川也听见了众人的议论,悄咪咪看了莫文远一样,努力憋笑,但他实在是辛苦,从牙缝中漏出了“噗噗噗”的声响,跟接连放了几个屁没差别。
  “你们说的都不对,那莫小郎君尚是垂髫之年,怎可能身长八尺,还将硕鼠精给提起来?我可听说精怪同大汉一般高。”
  “怎么不可能了,凡神异之人,长相上总与凡人不同,二郎真君不是小小年纪就劈山救母?他五岁时便已经高至七尺,身形不输弱冠之年的郎君。但便是真君也没有生吞活剥精怪的,如此可见,莫小郎君比之他更加性情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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